【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12月16日,西昌市法輪功學員高德玉、陳冬蘭、何先珍、何正瓊四人的案子已在中院立案庭立案,蘇麗娟和馮娟的上訴材料已送到立案庭,估計近日將立案,全部是中院刑二庭在經辦。據悉涼山州中院企圖繼續維持對高德玉等四名法輪功學員的枉法誣判,不準備開庭就要下維持誣判的判決。 高德玉是年紀近70歲的老太太,家住州建公司三處。何先珍曾經是一個全身有病的人,修煉法輪大法後,全身疾病神奇康復。2009年9月23日,高德玉、何先珍到西昌市西寧鎮西鄉講真相,被西寧鎮派出所綁架,當天高德玉被放回。26日上午11點左右,高德玉到西昌市大世界電腦城,結果與正在電腦城上班的何正瓊一同被綁架。 2010年9月西昌市法院對高德玉等4名法輪功學員做了西昌市、涼山州迫害法輪功以來最重的枉判:高德玉被非法判刑12年,何先珍、陳冬蘭被非法判10年,何正瓊被非法判7年。直接參與者:西昌市法院:刑一庭審判長:劉勇,審判員:楊波、李玉,書記員:馬秋。 在2010年4月28日和5月13日先後兩批北京律師在西昌市法院,為法輪功學員陸遠翠和夏惠瓊及高德玉、陳冬蘭、何先珍、何正瓊四人做信仰法輪功無罪、傳播法輪功真相無罪的辯護,揭示了中共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虛假面孔,好些人通過律師的庭辯明白了中共至今沒有對法輪功定為所謂「×教」的法律依據,明白了原來就是在中國現行法律下,信仰法輪功、傳播法輪功真相都是合法的。 出於對民眾知道真相的恐懼,還有來自中共高層的迫害政策,中共邪黨操控的西昌市法院對8名法輪功學員(還有2名米易發手機短信的學員)全部非法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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