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我叫譚少維,從1999年7月20日開始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我在多個地方被迫害過。2000年7月至2005年2月,我被非法關押在廣州槎頭勞教所、廣州市槎頭「法制教育學校」(洗腦班)、黃埔區紅山戒毒所學習班、三水廣東省法制所迫害。 一、被非法拘留、勞教 我在1998年修煉法輪功。1999年10月我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在天安門廣場被抓,在北京西站(地名不確定)拘留所被關押了十多天,在那裏幾乎每天都在雜物房、地下室、辦公室等不同地方被審問,被警察拳打腳踢、「蘇秦背劍式」的反銬雙手、謾罵等。 在2000年6月,我帶兒子去天安門廣場打橫幅。廣州開發區普輝村派出所警察知道後,到我家將我綁架到派出所「問話」,之後就強迫我搬家(不允許租住人家的房屋),同時被告知小孩因我煉法輪功不給上幼兒園。搬家後幾天,警察和610就派人24小時在我家樓下監視著我,連我去菜市場也被跟蹤。警察還上我家施加壓力,還要我上派出所報到,連續出現這些事情,使我感到巨大的壓力,讓我喘不過氣來,我被迫離開了家,被迫離開丈夫和只有5歲的兒子。 但這一離開,就被關押迫害了四年零七個月之久。這一離開,原本完整、幸福的家庭就被中共拆散了。 2000年「7.20」的那段日子,一天早上我到達北京一家旅館,原來打算去天安門廣場,但在下午就被人告發抓到派出所,晚上又被綁架到北京豐台拘留所。在那裏被關押十多天後,廣州市芳村610警察、街道、居委會的人將我綁架回廣州,又將我關押在廣州芳村的拘留所。剛進拘留所,不能買日用品,只能用人家用過的東西(包括牙刷、毛巾、肥皂等)。有人因此而得了傳染病。而且進出倉時,不在門口蹲下,就會招來一陣猛踢,我的腿當時就被惡警踢腫了,還強迫做手工(那些貨物都是出口到外國的),一個月後,因我不放棄修煉法輪功,警察就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勞教了我一年(差不多兩年)。 二、在廣州市槎頭勞教所被迫害 2000年9月剛到勞教所不久,我被關押的「二大隊」和「三大隊」之間集體搬遷對調,搬遷那天,我和十幾位法輪功學員在押運車上,因有學員喊了幾句口號,緊接著就被惡警往車裏噴胡椒之類噴霧劑,由於車廂只有二個手掌大小的窗口,一個被惡警關上,另一個被學員奮力反抗才沒被關上,可是每個學員都感到窒息,眼睛一整天都疼痛。沒過幾天,由於飯堂不注重食物的質量,發生了十幾位法輪功學員食物中毒,其中包括我。大家都被嘔吐、腹瀉折騰了一個晚上,第二天上午,才有值班的警察帶學員到所裏的醫務室做了極其簡單的檢查了事。 在2001年三月份,通向勞教所的食用水管在珠江中斷裂了,造成了很長一段時間勞教所裏八百多人都沒有乾淨水用,只能用沒有經過過濾的渾濁的珠江水,結果很多人感染了皮膚病。 在炎熱的夏天,勞教所強迫法輪功學員在太陽最猛烈的午後二點鐘操練(實質是曝曬),作為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的懲罰,以至有學員出現身體極度不適,而警察卻躲在房間裏享受冷氣! 警察對法輪功學員的侮辱也是這些警察道德敗壞、心理變態的表現。有相當長一段時間,當法輪功學員在「接見日」見完親人回到大隊後,都要經過一道侮辱性的不成文的檢查,警察指使犯人強行將法輪功學員衣服扒光,一絲不掛,還要學員做著上下蹲的動作,最少二、三遍,理由是要檢查學員胯下是否藏有所謂的「違禁品」。這種變態的檢查,我經歷了二次,沒有半點人性可言。 2002年4、5月期間,有一天早上,由於警察強迫一部份法輪功學員檢查身體,學員拒絕體檢,我和三位學員喊口號表示支持,但招來的是四、五個警察帶著手銬來到宿舍,指使犯人將我們四人:郭雅芬、鄧少霞、王惠敏和我,分別銬鎖在不同的地方,我被犯人先抬到禁閉室,手、腳都銬上了手銬,又用封箱膠布把我的嘴纏緊不給發出聲來,過了差不多一小時,可能覺得我坐在地上「太舒服」了,又將我抬到另一房間裏站著,「大」字刑銬在窗台上,到晚上7點多,我出現了虛脫昏迷現象,才被鬆了手銬,這一銬就銬了十多個小時。 從那天晚上就開始剝奪我們四人洗澡的權利,大熱的天氣,早上洗臉的水也只限一杯,一天裏也是每人250-300毫升的飲用水,後來實在忍無可忍,我們聯名給檢察院寫了檢舉信(我們也不知信是否上交還是被扣壓)。警察強制不給我們四人洗澡長達15天(後來又用這種方法迫害其他法輪功學員)。 這只是我在勞教所裏被迫害的其中一些事例而已,還有很多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如強迫勞役,每天十幾小時;不給睡覺;要蹲著跟警察講話;每週要寫思想彙報,不寫就加長勞教期限;每次看完污衊、陷害法輪功的錄像後強迫學員寫心得體會;吃飯也要分等級,警察認為誰思想「表現、改造」的好,就可以吃上每週有三餐稍好一點的「二等」餐,否則就只能吃「三等」「四等」餐了;警察認為頑固的(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就連房門都不給出,大小二便都在房間裏的馬桶解決,結果造成了有的學員便秘,我當時就差不多一個月不能大解,那種痛苦可想而知了,洗澡、洗衣服每天只給十分鐘,年歲大的老人家,動作稍有些慢的,就會被「夾控」(犯人)破口大罵;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甚至連相互之間對望一眼都不行,警察認為是傳遞信息,因此會招來警察和「夾控」的謾罵;經常突然將不屈服的法輪功學員換房間、搜查私人物品,發現有「經文」就搶走,有一次學員給我「經文」被警察發現,警察就和「夾控」拽著我就搶,後來以為我吞下肚子才作罷了;經常將法輪功學員綁架到其它地方的監獄、勞教所、洗腦班一段時間來「轉化」他們…… 有幾位法輪功學員由於拒絕強制勞役,結果惡警將她們「大」字型的銬在床上。大小便都在床上解決,以致學員有的臀部紅腫潰爛,有個李姓學員被銬了一個月,原來烏黑的頭髮變成了白髮,後來她的父親去看望她,有個姓左的警察還裝好人,叫人把她的頭髮染回黑色,以此來矇騙她的父親。有兩個學員:周潔麗、宋尊被迫害成精神失常。而她們的家屬、親人又控告無門。法輪功學員進勞教所就被「夾控」監視著,「夾控」是警察在犯人中挑選出來的,而這些人又是連警察也認為是最「痞」的。她們二十四小時監視著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將學員講的每句話,幹了甚麼事情,情緒有甚麼變化等等,都要向警察彙報,古婉美就是用絕食來抵制這種迫害,但警察卻用卑鄙的手段,在她身體極度虛弱、以至神志不清的情況下,利用「夾控」誘騙古婉美寫了所謂的「三書」(即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 本來非法勞教我一年,因我堅持修煉法輪功,又加期了十一個月之久,直至2002年6月7日,在我和家人都毫無知情的情況下,將我綁架到「廣州市槎頭法制教育學校」。由於當時我極力抗拒,結果將我綁在椅子上。一個多月後,因我堅持修煉,又被綁架到了另外一個更加邪惡的「黃埔區紅山戒毒所學習班」,在那裏,受盡了像地獄一樣的折磨,幾年後的今天,想起在那裏的種種經歷,還是不寒而慄。 三.在紅山戒毒所學習班(洗腦班)所受的殘酷折磨 2002年7月中旬的一天上午,我和一位姓彭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了「紅山戒毒所學習班」,由於不堪迫害,在警察辦交接手續時,我擺脫了監視逃跑,剛跑不到50米,就被追上來的警察不知用甚麼東西猛烈打在我的後脖上,我立即昏了過去,摔在地上,衣服都被扯爛了。連怎樣被人弄到五樓的洗腦班的房間也不知道,摔傷了手,被打的脖子,兩年後還感覺很難受,有時會由此而引起頭痛。 到了洗腦班,那些由「文痞、警痞、地痞」所組成的所謂工作人員,每天都恐嚇我(其中包括邱朝華、詹永龍):「如堅持(信仰)下去,有你好受的;找個醫生寫個說你是精神病的鑑定,送你去精神病院,放電電你;要你丈夫跟你離婚;把你扔下樓再說你自殺;將你吊到天花板上」等等。一天早上,一個所謂的隊長丘朝華,氣勢洶洶走進我被關押的房間,劈頭蓋臉的揪著我打,直到他自己也感到氣喘吁吁了才停手,我被打得腦袋昏昏沉沉,要不是坐下來,可能昏倒了,接下來的日子,簡直是天天和魔鬼在一起。 洗腦班劫持的法輪功學員每天都被恐懼籠罩著,日子過的很慢長,慢長……如不寫三書。會折磨得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親身體會:生不如死的滋味,這些都是以前在小說裏見到的詞句,在酷刑折磨下,使堅持「真、善、忍」的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充份體驗了中共邪黨統治操控下,利用惡人來殘害善良的人們。 在我被綁架到「紅山洗腦班前」,洗腦班已經劫持有二百多名法輪功學員,不同程度的受到殘酷的折磨,而且是地痞、無賴、流氓式的整人,折磨、迫害完你了,很少在你的身上留下永久的傷疤,但又迫害得你痛不欲生。三十五、六度的大熱天要人穿秋天的長袖衣服,長褲子,目的是不能給別人看到被打的痕跡,折磨法輪功學員都是選在晚上半夜後,常常三更半夜的時候聽得學員被迫害時淒慘痛苦的叫喊聲。 在一天的半夜裏,在課室強迫我寫「不煉」,我不配合,強迫我馬步式站立,然後眼睛要看著誣陷法輪功的錄像,稍動一下就被惡人一棍打下,幾個晚上下來,手腳都被打腫了,兩天後兩條大腿都是淤血色。還在我面前燒滅蚊片,通常一燒就是幾片,而且強迫我對著燃燒的蚊片吸吞,雖然滅蚊片只是小小一片,但燒出的煙味很濃,一般十幾至二十平方米的房子,只燒一片就足以將房子裏的蚊子殺死,我被熏過後,十天、八天了身上還有那種滅蚊片的味道。這也只不過是這些惡人認為的小小懲罰而以,如果再不寫「三書」跟著還有一系列更殘酷變態的迫害折磨。 我就經歷過這樣的一套式的折磨:強迫半夜起床上課室,行惡人要我寫下不修煉的保證,我不寫,就將我強行推倒在廁所裏,厚厚污漬的便瓷兜裏用骯髒的地拖把堵住下水管,而且灌滿了水,惡人按我趴在地上,一個惡人將我兩手拽到背後,另一個惡人則揪住我的頭髮按到水裏,強迫喝髒水,一會兒將我的頭抽出水面,一會兒又按下去,氣都喘不過來,感覺到窒息一樣,非常痛苦,為防止我因痛苦而發出聲音,用沾滿煙灰等骯髒東西的布塞住我的嘴,然後將我拖出廁所,行惡者就在我的背後用拳頭重重的打,企圖要我吐出水後再灌,隨後就揪著我的頭髮,急速搖我的頭轉(有一次將我搖到暈了過去,然後用東西刺醒我),之後將我按在椅子上,用針在我身上亂扎(刺),開始時,因為疼痛,扎一下,就抽動一下,結果惡人看到這樣,越紮越起勁,一直到我不動為止;接著就是灌辣椒水;完了之後,將日本芥辣塗在我的眼睛、鼻孔、口、嘴上,而且時隔一會塗一次,通常塗好幾次,眼淚、鼻水、口水因刺激嘩嘩的流,但變態的惡人竟將這些分泌物塞到我口裏強迫我吞下。這時只聽行惡之人發出冷笑、陰笑。甚至狂笑,還挾著辱罵聲,此起彼落,就這樣折磨我好幾個小時,最後在夾控下,才跌跌撞撞的回到關押我的房間,這時天已經漸漸的亮了。還沒睡就要被強制看攻擊法輪功的錄像,寫所謂心得體會。 這一套變態式的折磨一直到第五個晚上,當時雖然被折磨得昏昏沉沉,但還是感到頭在流血,惡人將我送到「黃埔醫院」急診。一個星期後的一天上午複診完,我不堪被惡人迫害,折磨,加上這也是毫無法律依據的,我想掙脫逃走。結果惡人用這個理由不給我飯吃。惡狠狠的說:有你好受的!結果到中午時,強行將我綁在椅子上,把一個像電器三插頭一樣大小的塑料塊塞到我的口裏,接著就強行對我灌食,又捏著我的鼻子不讓食物流出來,非常痛苦,之後還不罷休,重新將我身體的四肢用繩子固定在椅子上,動彈不得,到下午時,我突然發燒,工作人員知道後,無動於衷。晚上又用同樣的方法將一大瓶的東西強行給我灌下。不久我就肚子痛,我提出好幾次要上廁所,但過了差不多一小時,才被鬆綁,鬆綁後二個小時,腹瀉了好幾次,晚上睡覺鈴響過後,惡人又將我綁在椅子上,直到第二天早上八點半後才給我鬆綁。第二天又綁了一個晚上。 由於被灌喝了廁所的髒水,加上不斷的折磨,二個月後,我開始咳嗽起來,幾天後出現身體水腫,到半夜時,我們法輪功女學員住的那層樓都聽到我的咳嗽聲,而且咳出來的是腥臭難聞的墨色一樣的痰,有時咳出的痰都有血,工作人員知道後,只是對我噴出一句話:讓你死在這裏!(在我到這裏之前,有二位學員被迫害死了) 在「紅山洗腦班」的日子裏,還不止這些迫害,半夜三更,全體學員被叫去開會,晚上不給睡覺,同時還要看污衊法輪功的內部材料(不敢在社會上公開的),然後強迫學員寫思想彙報、體會,常常要寫整個晚上,甚至睡在床上也不給睡著,值班的人在閉路電視裏看到你合上眼睛,就會在鐵門上重重的敲打,然後說:不能睡過去;那些女的惡人在夜深人靜時穿上拖鞋在走廊上來回走動發出強大的噪音來干擾學員睡覺;有一次惡人竟然逼著我當時只有6、7歲的小孩叫我在「保證書」上簽字,小孩被嚇的大哭,而這一切都拍了錄像,真是毫無人性可言。而幾十年以來一直打著「為人民服務」旗號的偽善中共惡黨,簡直「服務到家了」,竟然操縱著惡人以我不寫「三書」為由強迫我離婚,即使我沒在離婚書上簽字,但法院還是判了我離婚。就在那天晚上,惡人就強迫我寫離婚體會,強迫二十多人揭批我,我一時成了眾矢之的,半夜三更還強迫我把他們寫的東西看一篇,而參與迫害我離婚的由廣州開發區(現改羅崗區)「綜治辦」的張中錦(音),610,開發區法院院長賴新華(後在羅崗區人大任職)。法官關欣,書記員陳妙燕等,還有洗腦班的惡人丘朝華、詹永龍(音)、姓王的「教授」惡人、姓譚的惡警等等。 四、廣州市法制教育學校(洗腦班)─偽善背後的罪惡 由於我堅持不配合「轉化」,幾個月後我又被綁架回「廣州法制教育學校」,被關押在只有十幾平方米的房間裏,像關禁閉一樣,雖然每間房都有人,但感覺與世隔絕,日常生活都在房間裏解決,每當洗澡時,「夾控」經常推開門,假裝關心的問長問短,心理上、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壓力與折磨。洗腦班經常找外面的所謂專家、教授、醫生講一些所謂的「課」,直接或間接誣蔑攻擊法輪功,幾乎每天都要學員看為共產黨專制歌功頌德的新聞報導、影片、歌舞片等。還找來外地的「猶大」長時間的住在洗腦班,用其它宗教的理論、音樂、食物等對學員進行洗腦,特別是那個宗教音樂長時間不停的播放。當我拒絕配合時,它們的男「主任」發瘋似的強行將我拉進「猶大」的房間,很晚了,「猶大」企圖不讓我回房睡覺,想用此招來「轉化」我。因我知道在之前有2位學員幾天不給睡覺,在她們疲憊不堪、神志不清時被「轉化」了。 洗腦班和芳村610、街道負責人串通一氣,以幫我辦房產證為名,騙我將離婚後所得的一套房子賣掉,來交我在洗腦班的食宿費用四萬多元,(後來沒得逞)將我迫害了,還要我買(被迫害的)單,真是絞盡腦汁! 五、廣東省法制所(洗腦班)的罪行 在2004年11月中旬,芳村區610、派出所、街道的負責人馮穗江,王月興、鄧惠宜等8人將我綁架到「廣東省法制教育所」,而家人全然不知。我不甘這種毫無法律依據的關押,拒絕飲食,絕食後的第八天,被7-8個警察強行插胃管灌食,整個過程進行錄像,在以後的灌食,醫生有時會故意將插入的胃管拉動,以致挫傷我的喉嚨,於是我將這事反映給「隊長」,反而遭到指責。每灌食一次插一次胃管,經常一天插二次,以此來對我施加壓力。我絕食了一個多月後,惡人才通知我父親,「隊長」逼迫著我父親勸我順從它們,遭我父拒絕,於是強詞說父親縱容我。惡警還強行逼我寫「生死狀」(但被我拒絕)想以此說明,我的生死與法制所、與迫害我的人無關。後來雖然我身體極度虛弱了,只剩下皮包骨了。但白天不能躺在床上,每天被警察、醫生、監控人員辱罵,強行給我灌輸污衊大法的言論,企圖對我進行洗腦。每天早上起床後都要拖著虛弱的身體搞房間衛生。隨著我身體的變化,後來打吊瓶也找不到可以下針的地方。在絕食的八十多天裏,被插胃管六、七十次,而且由開始的小管換成後來的大管,有幾次惡醫由於操作時說笑、聊天,竟然將胃管插到氣管上,要不是我奮力掙扎,她(他)們還無動於衷呢!每次灌完後抽出的胃管都沾著血。 由於同修努力營救:包括給市官員寫上訪信、經常在網上揭露惡人對我的迫害、親人也寫信要求洗腦班放我回家。在2005年2月7日我回到家了。 六、迫害延續 我雖然回到家,街道、居委人員以關心我身體為由,在剛回家的一段日子裏每天到我家來騷擾,在我多次向當時的居委主任強烈要求她(他)們不要這樣才停止,但在以後的日子也一直不斷的上門騷擾我的家人、朋友,我一直被監視,出入住宅大院都被CCTV錄像,家裏的電話被監聽,像出了小監獄,可又像在大監獄裏。 以上是我連續四年零七個月以來在中共惡黨操控下的拘留所、勞教所、多個洗腦班被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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