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月七日】(明慧記者章韻多倫多報導)二零一零年十月二日傍晚,加拿大多倫多第五屆「不眠夜」藝術活動(即「白晝 」藝術展)正式開始,活動從日落之時(六點五十七分)開始,通宵達旦,到十月三日日出之時結束,為全市性免費現代藝術活動。法輪功學員參加了這次活動,在十二小時內向市民及遊客展示了七十多件與中共迫害法輪功有關的證物及物品,向觀眾展示了他們在來到加拿大前遭受中共迫害的經歷見證,揭示他們在中國遭受過的迫害。在北美商場中常見的商品──中國製造的雨傘和塑料花也出現在展覽中,其背後飽含血淚的故事令人難過。 天堂牌雨傘 來自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黃知姣在展品中展出了一把在勞教所做的天堂牌雨傘 |
來自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黃知姣展出了一把在勞教所做的天堂牌雨傘。以下是她的陳述: 今天,我可以站在這裏,自由地表達我的思想;但是,去年的這個時候,我還在那個言論桎梏的國家,不敢公開說一句心裏話──「法輪大法好」,因為那意味著監禁。 在大陸,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我被抓了四次,關押了三次,最後兩次都是被關押在浙江省杭州市老東嶽看守所,在那裏,我被迫當奴工,遭到了警察及警察指使的犯人的迫害。 第四次被綁架時,我絕食抗議,看守所的警察給我二十四小時反銬,手銬緊緊地嵌到肉中,幾天下來,手和胳膊腫的比平時高三倍多,非常痛苦。不僅如此,她們還把我綁在走廊上,貼著牆,身體和腿部壓成九十度,兩隻胳膊使勁往上拽,拽到不能拽為止,然後用手銬銬住;兩條腿拉直,捆綁在一起。就這樣一動不動的姿勢,往往一綁就是半天。每當被放下來的時候,人感到虛脫,連走路都困難,常常是被連拉帶拖拖進監室的。 在看守所,我被迫做奴工。那個輕盈、漂亮、時尚的天堂牌雨傘,就是在看守所裏面做出來的,它浸透著法輪功學員的血與淚,汗與苦。 一把雨傘,能有甚麼樣的罪惡呢?防紫外線的傘面往往含有銀膠或其它成份,這個是有毒的。做傘的時候,手掌在布料上來回磨,手掌被磨破、磨出血來,皮膚被磨得像紙一樣薄,一碰就痛,因為有毒,磨破皮的地方伴著奇癢,非常非常癢,真是鑽心的痛,鑽心的癢。 在大陸一切都是利益驅動的,看守所利用免費的奴工,公司有商業利益,警察有獎金,牢頭能減少坐牢的日子,這些利益相關者唯利是圖,拼命壓迫監獄裏的人。一般情況下我每天要做五十多把傘,按一天工作十五小時算,不吃不喝,每十八分鐘就要做好一把傘。我第一次被關押時,杭州市上城區的惡警明知我是高度近視,六百度,在裏面要做針線活,故意不把我的眼鏡給我,我沒有眼鏡卻要做針線活,難以保質保量,常常被牢頭打罵。牢頭心狠手辣,如果我的速度跟不上或者針線不好,她抬手就搧耳光,掐肉,或者拿針、拿剪刀戳,反正她手上有甚麼東西就拿甚麼東西打。 有一個嫌疑犯,她跟我在同一個監牢,由於做奴工太苦,趁收工沒人注意的時候,她把做雨傘的小剪刀塞進喉嚨,吞下肚子。牢頭不相信,使勁打她,手腕粗的竹棍子打斷了,傘骨架子打歪了,頭破血流的,在求死的決心下怎麼打她都沒掉一滴眼淚,後來警察過來命令她上下跳,跳到剪刀戳到了她的肚子,就讓她蹲著,在蹲著的時候她哭著求饒了。在中共的統治下,看守所、監獄、勞教所等地方像人間地獄,那真是度日如年。可法輪功學員遭受的痛苦比普通犯人要痛苦幾倍、數十倍乃至百倍。 在中國大陸,對法輪功的迫害越演越烈,在中共對待法輪功學員「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的邪惡政策下,法輪功學員正遭受著慘絕人寰的折磨甚至活摘器官。在此,我想說:法輪大法是宇宙正法!法輪功沒有錯!法輪功學員堅持信仰沒有錯!我要求中共馬上停止這場邪惡的迫害,無條件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大法弟子;我呼籲所有正直善良的人,讓我們攜手共同制止這場人類歷史上最邪惡的鎮壓! 標著「中國製造」的塑料花 帶著鮮血的花 |
從中國廣州移民多倫多一年的法輪功學員珍(Jane)在活動中展出了一束標著「中國製造」的塑料花。 她介紹說:一束標著「中國製造」的塑料花在多倫多商店的賣價是1.99 加幣到9.99加幣。沒人知道這些塑料花到底在中國是怎樣被造出來的。我在一九九九年被迫害前也不了解這一真相,直到一九九九年九月起作為在讀研究生的我被數次關進了看守所,最後被關到勞教所,被強制長時間做塑料花,才明白其來源。從那以後,中國製造的塑料花對我而言,再也沒有了美的內涵,而是中共罪惡的標誌。 在看守所,從早上六點一直到晚上十一點,被強制剝奪了自由的我們坐在一直濕濕的水泥地板上,面前堆滿了山一樣高的塑料花原材料,天花板上二十四小時一直亮著昏暗的燈光,我們的手就開始不斷地搓花葉子,花蕊,花瓣,然後就飛快地在花枝上組裝成成品花枝。每天工作長達十六個小時,從小窗口遞進來的是陳米煮成的米飯,上面永遠是不變的幾片冬瓜片或者是綠豆芽,看不見一絲油花,幾乎每個被關進來的人都在第一個星期經歷痛苦的便秘,每人都只能在規定的很短的時間上廁所,那種難受非言語能表。 有一天,看守所姓朱的所長兇神惡煞地走進來,指著我們法輪功學員就罵,當我們指出他所說的並非事實,他一腳踢中了我身邊一位女學員的喉嚨,這位女學員當場失聲。我大聲說,「不許打人。」他說:「你的嘴巴硬。我讓你見識見識。」他當場命令幾個男獄差拿來了十幾斤重的腳鐐,把我的一隻腳和另一個女學員的腳銬在一起。我們必須同時移動才能移動。第二天警察來提審,這位學員也不得不和我一起出去。十幾米長的走廊,我們挪動了二十分鐘才挪到提審室。看著我們艱難地挪動,來提審的警察臉上露出的是嘲弄的冷笑。十一年過去了,這一幕依然清晰存放在我的記憶中。 我希望所有中國的法輪功學員早日獲得自由,希望全世界的有良知的人能一起制止這場邪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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