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月三十日】我因外出講真相救度眾生被受矇騙的惡人舉報陷害,於2010年9月被國保惡警突如其來的把我抓去迫害。在遭迫害的過程中,我吸取上一次這樣的反迫害的教訓,這一次堅守師父講的「大覺不畏苦 意志金剛鑄 生死無執著 坦蕩正法路」(《洪吟二》〈正念正行〉)。我問他們:我們只是叫人要按「真、善、忍」三個字為標準做人,做好人,做更好的人。現在的人道德標準扭曲了,都往錢上看了,為了錢,打、砸、搶等樣樣具備,簡直不可收拾。古話講:天理難容,人不治天治;當今世界天災人禍時不時從天而降。所以叫人心存「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保你生命得平安,這有甚麼錯?犯了甚麼法?他們說:你們有法輪大法平安護身符就不行,「國家」已定為某教就不允許。我說:哪是江澤民的個人意旨能代表國家嗎?民政部的通知,公安部的決定能成為法律嗎?你們給我們的罪名是所謂擾亂社會秩序,破壞國家法律實施,我問他們我們擾亂甚麼社會秩序?破壞了國家哪條法律實施?你們指出來。他們回答不上。我說:制定國家法律應該是哪個部門你們該很清楚,只不過你們是執法犯法而已。 我問他們,法輪功到底做了甚麼,早先你們不清楚,但現在已好幾年了難道你們不清楚嗎?你們只是違背良知,助紂為虐,為非作歹。我要他們拿出執行上級命令的文件,他們到最後也拿不出文件給我看。就這樣瞎折騰,又要我交待甚麼簽甚麼字,我一直向他們講真相,最後他們無奈的把我強行押去拘留所。 在拘留所裏,我堅信有師在,有法在,求師父加持,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我不能待在黑窩裏被迫害,我要出去救人兌現我們的史前大願。過了半個月,惡人送來了勞教通知書要我簽名,我不答應。惡人說不簽也一樣。過了幾天,又強行把我送去勞教所,一路上我心想上次我已跌跤了,這一次一定要走出去。 我一直堅持發正念求師父加持。到了勞教所黑窩,檢查身體診斷有高血壓、心肌梗塞、脂肪肝等病,勞教所拒絕收。就這樣我又被帶去門外。此時,押送我的公安人員打電話回縣國保請示惡人還不肯讓我回,叫原地待命。我繼續加緊發正念求師父加持,我是李洪志師父的大法弟子,一切由師父安排,不能待在黑窩裏,我要出去。等了三個多小時最後把我劫持回縣看守所呆了二天才放我回家。 經過這次經歷,我深切體會到師父講的「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洪吟二》〈師徒恩〉)。我真心的感謝慈悲偉大的師尊對我的加持和救助,同時也感謝家鄉同修的配合對我正念加持。由於以前學法懈怠,認識的法理太少,對做好三件事做的不好,在以後證實法的修煉路上要多學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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