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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六一零」逼師大職工辭退辯護律師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葉巧明女士是福建師範大學職工。2009年9月16日被福州市國保大隊惡警非法抓捕,後被非法關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她的兒子為她簽字委託了兩位北京律師。在福建省610辦公室(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類似納粹蓋世太保)的操縱下,福州市國保大隊惡警將她兒子綁架到公安局,拿她兒子威脅葉巧明,逼迫她辭退了北京律師。在沒有律師辯護的情況下,葉巧明一審被枉判三年緩刑四年。9月15日,倉山區法院法官蔡文建逼迫她的兒子寫下「對起訴書無異議」的聲明,並再次以她兒子威逼,讓葉巧明在上面簽了字。

非法抓捕,擅闖民宅,劫走私人物品

2009年9月16日上午8時左右,葉巧明上班剛走到單位,就被幾個自稱是福州市國保大隊而沒有出示任何身份證件的人強行帶到倉山區上渡派出所非法審訊。葉巧明被非法搜身,他們當場從她的手提包中拿走了她家鑰匙。隨後這些人私自打開葉巧明家門,在她和親屬均不在場的情況下,從葉巧明家中劫走了筆記本、打印機等私人物品。事後威逼利誘葉巧明年邁的家人在搜查清單上補記簽字。公安人員執法犯法,其惡行與強盜土匪無異。葉巧明是在單位被非法抓捕的,而倉山法院在《判決書》上卻歪曲事實,公然說謊:「1、抓獲經過,2009年9月16日上午,公安機關在福州市倉山區××路××號××室抓獲葉巧明」,這個地址是葉巧明家的地址。葉巧明的單位與她家是有相當距離的。

假案受到質證,威逼撤銷委託律師,匆匆開庭走過場

葉巧明的兒子剛滿18歲,他的父親是一名公安,在他還是幼兒時就因公去世。母子倆相依為命。葉巧明被綁架時他剛剛考上大學。葉巧明的兒子簽字委託的兩位北京律師到看守所見到葉巧明後,葉巧明親自簽署了委託律師的協議。兩位北京律師對公訴機關在沒有一封信件實物證據的情況下指控葉巧明郵寄2338信、並因此要將她定罪提出質疑,並要求控方鑑定人在2010年3月4日的開庭中出庭。開庭被臨時倉促取消。

之後,在福建省610辦公室的授意和操控下,福州市國保惡警到處活動,威逼利誘葉巧明的親屬當面勸說葉巧明撤銷委託律師。並先通過葉巧明的親屬對她兒子施壓,然後把一直處於恐懼中她的兒子綁架到市公安局非法審訊。葉巧明的兒子還是個孩子,哪裏見過這樣的架勢,在壓力和恐懼中,她的兒子在中止委託律師的聲明上簽了字。其實這些人很清楚,委託律師是葉巧明親自簽字的,和葉巧明的兒子其實沒有甚麼關係了,她兒子的簽字其實是沒有任何作用的。可是他們就是要使用這種黑社會流氓手段,對她的兒子、對她的親屬製造恐怖氣氛與壓力,威逼葉巧明的親人配合他們圍攻逼迫葉巧明簽字中止委託律師。那一段時間,不知多少次葉巧明被警察以開庭的名義拉到倉山法院,一幫人馬包括她的親屬輪番上陣,那拿她兒子、拿她親屬、拿幫助她請律師的同修的安全威脅恐嚇她,在巨大的壓力下,葉巧明簽字確認中止兒子對律師的委託。

葉巧明的本意是出於保護兒子而只是確認中止兒子對律師的委託,但卻沒有中止她本人對律師的委託。而倉山區法院法官蔡文建將它作為葉巧明本人中止委託律師的材料於4月9日寄到北京律師的事務所。同一天,倉山區法院對葉巧明匆匆開庭。在這樣的刻意安排下,律師即使對葉巧明的中止委託有異議,但對已經開庭了的既成事實也無能為力了。4月9日的非法開庭草草走過場,完全不給葉巧明自我辯護的機會。

葉巧明要求再次委託律師,法官誘騙她簽字認罪

4月9日非法開庭後一直沒有結果。9月3日,葉巧明從看守所寄出重新聘請律師的「授權委託書」。律師還沒有介入,卻引來了司法機關層層威逼,迫不及待的要她簽字認罪,然後以緩刑和取保候審的方式放她出來。他們再次發動葉巧明的親屬,一次次圍攻勸說,要她簽字認罪。甚至將和葉巧明同一天被綁架,被非法枉判4年的葉巧明的母親也放出來,鼓動她說服葉巧明。9月15日,在他們要釋放葉巧明的最後期限,倉山區法院法官蔡文建把葉巧明的兒子騙到法院,逼迫他寫下「對起訴書無異議」的聲明,然後威逼葉巧明在那張聲明上簽了字。

緊接著,法官修改《判決書》,在其中現加上了一條「被告人葉巧明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意見」,並枉判她三年緩刑四年。9月15日,葉巧明回到家中。

國保惡警和法官一次次的違法惡行,是在福建省610的授意和操控下完成的。這些人逼迫葉巧明辭退律師,逼迫她簽字認罪,只能充份說明了他們製造假案陷害葉巧明的事實。2007年以來,眾多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的無罪辯護充份論證了信仰法輪功無罪!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無罪!即使葉巧明真的郵寄2338封法輪功真相信,那也是她的合法權利,何罪之有?!更何況這2338封信完全是子虛烏有的陷害?!真正違法犯罪的正是這些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他們必將承擔法律與歷史的責任!

迫害相關責任人:(區號 0591)

福州市倉山區政法委書記 陳永康

福州市國保大隊惡警:周迅、林文強、楊××、李處長 電話 87623013(辦)

福州倉山區法院 :
辦公電話  手機
王榕 院長 83187818 13705085702
林魯榮 副院長 83187828 15005991157
王平 副院長 83187838 13905023593
陳雄 副庭長 83187836 13706984601
蔡文建   83138110  13960726706
黃漸   83187903 13635298693
劉善治   83187900 13763829210

倉山檢察院:陳曉豔、陳俊雲 電話:88372036

福州市倉山區對湖派出所 師大片區段警 張小平 電話 8344211(辦)

福建師範大學陽光新村居委會主任 吳秋芳 83430382(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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