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四日】黑龍江省雙城市法輪功學員高勛宏,在2005年12月正在自家糧店被綁架勞教,遭受了兩年非法關押迫害,直到2007年10月。 以下是她自述這期間遭受的迫害: 2005年12月7日下午3點多,我正在自家糧店賣糧,突然雙城市站前派出所的6、7名警察非法闖入我家,搶走家裏的電腦、打印機和大法書籍,並把我強行綁架到站前派出所,讓我坐一宿老虎凳,並把我手銬在凳子上,第二天早上把我送到雙城看守所關押。 國保大隊劉喜臣、楊大紅二人提審我,逼我承認用電腦上過網,並打印過資料,否則就連累家人。他們企圖強加我罪名,我正告他們:你們這是在犯法,捏造罪名,公民有信仰自由,我修煉大法做遵循「真、善、忍」的好人,做買賣從不少給人家一兩秤,關押好人有罪,應無條件放我回家。 我開始絕食抗議對我的迫害,他們用車把我強行拉到雙城市醫院門診,看守所所長金婉智、指導員劉××(當時他患有糖尿病,天天打激素)親自參與迫害我,他們指使醫院大夫和警察硬按倒我插管灌食,剛灌完我就吐一床,惡警叫囂,沒灌進去接著灌,管不拔,回看守所一小時一灌,並把我手始終銬在窗欄杆上。 在看守所13天時,我肚子疼,折騰一天一宿,然後他們通知家人拿錢去醫院,因家人來的多,不讓見,當家人剛到家,他們又給我丈夫打電話,說人不行了,趕快來。我丈夫一個人來的,然後馬上去雙城醫院,讓馬上手術,因確診闌尾已穿孔。在醫院第七天,他們要把我送回看守所,家人不同意,對他們說:「剛手術完還沒拆線,在監獄那樣的環境不得害死嗎?」他們又哄騙說:「哈爾濱公安醫院比看守所強。」家人信以為真,就這樣又把我送到哈爾濱公安醫院,家人交6000元押金,這裏每天床費70元,每天強行打針,並且藥特別貴,由獄警看著,其實跟監獄一樣。 2006年1月26日,雙城看守所警察第二次(第一次身體不合格)又強行把我送到萬家勞教所,這時的我刀口還冒膿,身體極度虛弱,只能彎腰走路。先到邪惡的萬家集訓隊,接待我的獄警是吳寶雲、關傑、於芳麗;一進屋就讓蹲著,因我蹲不下,獄警就用腳踹,惡警吳寶雲和於芳麗瘋狂拽著頭髮邊罵邊打,逼著寫三書。然後天天從早5點到晚上10點一個姿勢坐小凳,最殘酷的是天天早上逼法輪功學員背監規、宣誓、謗佛謗法,那種精神折磨真是度日如年,難以忍受。 當時這兒有20多個法輪功學員,每天早上起床就幹活,完不成任務,刑事犯和獄警連喊帶罵,不許法輪功學員說話。我在集訓隊呆兩個月下到樓下七隊,大隊長張波,更是邪惡至極。 這有一百多法輪功學員,分成三個班,每天超負荷奴役勞動,吃的是板糕(全是一籮到底的玉米麵),有時還不熟,喝白菜湯,就是七十多歲的老太太也得天天幹活:包鞋底、打冰棍桿、裝農藥、挑玉米、挑牙籤等活。每天從早上五點到晚上十點多,如果完成任務能睡覺,完不成12點也不讓睡覺。 我當時分包鞋底子,手指頭都磨破皮了,天天半夜十二點多睡覺,把我眼睛熬的通紅;後來挑牙籤,累的我眼睛有一段時間看東西模糊不清,那也得幹奴工。隔幾天就裝一次車,牙籤箱子三四十斤,每人一次拿一個往車上搬,一裝就是兩三個小時,年歲大的也不例外,也得倆人抬一箱,有時趕上烈日炎炎時幹活。我身上刀口一直不封口,幹重點活就鼓包,時隔一年多又從刀口擠出線頭,因當時萬家醫院大夫沒給拆完線,落下的。 2007年1月25日,萬家女隊搬遷到前進勞教所關押,還是天天幹奴工。這兒是新蓋的房子,院子很大很大,都是法輪功學員鋪的道板,在烈日炎炎下幹苦力,一個多月才幹完。 後來把我調到食堂,煤氣灶特別大,我每次點火都「砰」的一響,然後隨著響聲順鍋四週往出冒火,特別是煤氣管子還漏氣,容易發生爆炸,我對獄警說:「這太危險了,我點不了火。」周麗范獄警說:「你說了算哪?讓你幹啥沒你挑的。」楊國紅隊長更不管甚麼危險不危險,你就得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