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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巴林左旗法院非法庭審無辜婦女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二日】(明慧通訊員內蒙古報導)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上午九時,內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玉芬、王曉燕進行非法庭審,辯護律師為兩當事人進行無罪辯護,指出檢方指控無事實依據。

左旗法輪功學員李玉芬、王曉燕於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晚被巴林左旗公安局警察綁架,巴林左旗檢察院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非法批捕。對此次非法庭審,巴林左旗國保大隊如臨大敵,糾集了二十多名警察和便衣在法院門前,對旁聽人員進行搜身檢查。

兩名正義律師當日從北京來,為兩位法輪功學員進行無罪辯護。庭審中,對於巴林左旗公安局、檢察院的明顯栽贓陷害,辯護律師在辯護詞中逐一指出:本案事實不能認定,檢方缺乏指控依據,警方所謂證據與事實不符,證人證言不一致。非法庭審在下午三點結束。法院沒有宣布結果。

法輪功學員李玉芬、王曉燕都是信仰真善忍的善良好人,一直遭中共黨徒的嚴重迫害。

李玉芬,女,四十七歲,赤峰市巴林左旗林東鎮人。她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大法,多年來遭左旗中共黨徒、警察嚴重迫害。二零零八年一月三日,她從呼和浩特勞教所出獄後,但因迫害失去了家庭,致使她無家可歸,居無定所。

王曉燕,女,四十八歲,赤峰市巴林左旗林東鎮人,曾在巴林左旗郵政局工作。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遭到中共嚴重迫害,失去工作,曾二次被非法勞教,多次被非法抄家、罰款,無數次被騷擾,丈夫和兒子也遭株連。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夜間,李玉芬、王曉燕分別在家中被巴林左旗公安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左旗看守所。左旗政法委書記王秀軍、“六一零”頭子侯志軍把她們視為重點,上報到赤峰市“六一零”、檢察院,企圖非法判刑。

以下是相關人員電話:

左旗公安局:
惡警謝景偉:13804766417;
惡警王俊傑:13789662118

誣告人王鳳軍:13848881916

左旗檢察院:
公訴人特古斯:13847962255;
檢察長曲國鋒:13704764022

左旗法院:
院領導,蓋興東:13789695888
院領導,陳麗敏:13624768055
主審法官王華:1592453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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