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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警察打瞎左眼 張玉華含冤離世(圖)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九月五日】(明慧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遂寧大法弟子張玉華女士因堅持信仰,曾四次被非法關押。二零零三年被關押期間遭惡警暴打,導致左眼失明。張玉華於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三日含冤離世。


張玉華

張玉華,女,63歲。於九六年四月得法,家住遂寧市遂州南路27號附16號。

張玉華70年代患風濕性心臟病,逐漸惡化到三級晚期,八六年在重慶新橋醫院做了換心臟瓣膜手術,術後不久病又開始復發,全身浮腫。又繼續吃藥,服用地戈心、利尿藥、抗凝藥,並附保肝、保腎等藥。特別是抗凝藥,三軍大的醫生叮囑她要終生服用,否則將帶來生命危險。到了九六年,由於生病用了家中不少錢,家境已非常困難,但病情還在繼續惡化,全家人為張的病非常著急,但又無能為力。面對人生的苦難,張痛不欲生。

在這萬般無奈的情況下,一個善良的人給張介紹了法輪功的功理功法,並借書給張看。張看後覺得非常好,就照著書上的要求做一個好人,重德行善,與人為善。煉功,不知不覺,一週後,張玉華全身浮腫消失了,身體感到輕鬆,煉法輪功能夠達到袪病健身、淨化身體。法輪大法是真正的佛法。張玉華甩掉了藥罐子,身體健康了,給全家人帶來了幸福和快樂,經濟上減輕了家人的負擔,大家精神上也輕鬆了。從九六年得法到了九九年“七•二零”,這段時間張玉華感到身體非常舒服,家庭環境也輕鬆和諧。

從邪黨九九年迫害法輪功起,張玉華就遭受多次迫害,她曾被非法關押過四次。二零零零年她在戶外煉功,被綁架、非法關押十五天;二零零零年七月,張玉華準備到北京上訪,在火車上被趕下火車,非法關押二十天;二零零二年,張玉華在遂寧永興鎮講真相,遭惡人告發被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靈泉寺看守所近一個月,因不說姓名住址,期間遭惡警大字形銬在鐵欄杆上。幾次釋放時,惡警敲詐勒索達八千元。

二零零三年農曆七月十七日下午六時許,遂寧市一群警察闖到大法弟子張玉華家,翻牆入室,非法抄家,並綁架張玉華。張玉華不配合,一惡警將她打倒在地,兩惡警又立即將她拉起來,更加凶殘拳打腳踢,張玉華頓時眼前一片漆黑;後被綁架到國安大隊遭惡警輪番刑訊逼供二十四小時。後被劫持到收教所關押三十七天。參與行惡者有國安大隊鄭大雙、肖某、陳某共有七、八個人。警察到張家搜查時,把張領低保的本子都拿走了。以前張治病還欠了債務,可想而知現在所處的境地有多艱難。他們這樣迫害張玉華,違反了憲法第37條、38條、39條,並觸犯了《刑法》第397條、399條,構成了濫用職權罪和徇私枉法罪。

張玉華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因被惡警暴打,眼睛一直充血、流淚、疼痛,全身浮腫。回家後到醫院檢查,確診左眼失明,經過醫治也無效。醫生說傷得太厲害了。當時腳上、腿上、被踢得青一塊、紫一塊,導致膝關節結核。

張玉華寫了幾次申訴書,寄去遂寧市政府、公安局、省公安廳。最後他們給個回傳稱“他們沒打人”,就這樣不了了之。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於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三日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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