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明慧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零九年九月十日上午十時,遼寧省凌海市法院對大法弟子金博文非法庭審,其家屬聘請兩位律師為金博文做了無罪辯護。 大法弟子金博文 |
當日審判庭內座無虛席,到庭的有:金博文的家屬、單位領導、同事,還有律師、法官等法律界人士,據悉是想聽一聽律師是怎樣為法輪功作無罪辯護的。 庭審時法院高度緊張,審判庭大門緊閉,嚴格限制進入。法庭上,凌海市檢察院稱金博文“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兩位律師義正詞嚴地申訴、精闢理論證明金博文無罪,多次讓審判長和審判員無言以對,盛怒之下竟拍起了桌子。 參與此次非法庭審的有:審判長王欣、審判員李大明;所謂公訴人:凌海市檢察院倆檢察官(檢察長李峰參與)。 金博文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上午在單位遭綁架。當時六便衣警察開兩輛黑色轎車闖到凌海市統計局,因金博文在家休假,單位人員李丹打電話將金騙回單位,便衣警察遂將他強行綁架到凌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第二天中午,凌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未持任何證件,對金博文家進行非法抄家,抄走電腦、彩噴、大法書籍及大量私人物品;金博文及家人均不在場,抄家清單是金博文單位人員李丹簽字。 金博文被非法關押在凌海市看守所。凌海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劉海旺將所謂案子遞交到凌海市法院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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