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明慧通訊員湖北報導)從1999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開始,武漢何灣勞教所就成了中共在湖北省殘酷迫害法輪功的基地。 中共利用升遷、獎金等引誘獄警們犯罪──「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獎勵萬元。利益被層層獎賞,勞教所的隊長得到獎勵、獄警得到升遷,看押折磨法輪功修煉者的勞教犯得到減期,還可以不勞動、從獄警那得到酒、菜,甚至毒品。勞教所的上上下下通過迫害法輪功獲取好處。於是在利益的驅使下,個個都被扭曲了靈魂,喪失了人性。 何灣勞教所迫害法輪功是不擇手段的。從馬三家勞教所搬來的酷刑迫害手段在此得到進一步的「發揚」,甚至自我標榜「北有馬三家,南有何灣」,向上級邀功請賞。從1999年起何灣勞教所關押了數以千計的法輪功修煉者。這裏,除了外勞隊以外,各隊都積極參與了對法輪功的迫害。 何灣勞教所男、女大隊和武漢市何灣勞教所戒毒中心及何灣勞教所教育大隊,都是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邪惡場所。 * 勞教場所是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基地 原本就違反憲法、剝奪公民正常權利和違背人性的勞教制度,在一九九九年以後為中共肆意迫害法輪功提供了方便。加上江澤民流氓集團秘密制定了對法輪功的滅絕性迫害政策,使中共各層打手們在對待法輪功修煉者上就更加有恃無恐,也就最能徹底的表現出中共的邪惡、殘忍和滅絕人兒性的一面。 在勞教所訓練出來的獄警,都被共產黨的歪理邪說教育的失去自己的本性,個個變得蠻不講理,動輒打罵、懲罰被勞教人員,根本不把勞教人員當人對待,隨心所欲地按自己想法管理勞教場所。在迫害法輪功上,因中共將「轉化」結果與個人利益掛鉤,於是為達到目的獄警們就不擇手段,想怎麼迫害就怎麼迫害。 在中共幾十年勞教制度中,在勞教所內已經形成了一套「弱肉強食」的法則。一般情況下,勞教人員在勞教所內打架鬥毆會受到一定的懲罰,甚至會加期或移送司法,所以一般情況,他們還會有所顧慮。可當他們看到善良的法輪功學員被抓來後,特別是看到獄警對法輪功學員的仇視,於是他們隱藏的報復心理有了發洩的對像,將法輪功學員變成了他們的攻擊目標,而這種發洩變得有恃無恐,有的還以在迫害法輪功學員時使用各種殘暴手段來滿足他們的變態心理而在同時還可以討好獄警,獲得減期和其它利益,如:通過獄警獲得酒、高檔煙、好的飯菜、通信工具,甚至毒品。 勞教場所本來就有一套折磨人方法,儘管還有一些管理條例在表面上限制著獄警不能為所欲為,但這些獄警經過多年積累,有了很多經驗,形成一些手段,使獄警繞過「監管」和大眾的視線。在迫害法輪功上,這套系統在折磨人上發揮的淋漓盡致。對法輪功,上面有政策,「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這無異於鼓動他們儘管去幹好了,死人了?沒人在意,沒人追究,說不定還成為提升的資本。於是就比著幹,一個比一個更邪,一個比一個更膽大妄為。 十年來,這些遍布全國的數不清的勞教所都如同何灣勞教所一樣,成為中共迫害法輪功最得力的場所和基地。江澤民流氓集團完全清楚這一點,所以在迫害法輪功開始後非法從國庫撥出大量錢財新建或擴建了眾多勞教所,並用物質利益收買勞教所獄警。 * 成立嚴管班 迫害不擇手段 2000年底為了加大對法輪功的迫害,二大隊開始在四樓內裏的拐角處成立一個七班,也叫「嚴管班」(法輪功修煉者稱其為「魔鬼班」)。在「嚴管班」門口設有一個大鐵門。這個班是怎麼對待被關押在裏面的法輪功修煉者的?二大隊的獄警人人都心照不宣。 這個隊的分隊長一個叫張義,另一個叫蘇鎮江。張義,看上去總是帶著一副笑臉。他任命了一個叫才斌的流氓嫖娼勞教犯當班長。班長是由勞教人員中選出來替獄警管勞教人員的。勞教所獄警為了自己方便讓勞教人員管理勞教人員而培養的「牢頭獄霸」,是獄警的心腹。實際上這種做法是違反勞教制定的那個冠冕堂皇的「勞教條例」的。才斌對新抓來的法輪功學員講:老子有八大金剛,十六大管事,三十二個打手,我讓你們站著進來,橫著出去,你們看不出來,你們跟其他勞教人員不一樣?你們沒看到門口這幾個大鐵門就是把你們跟其他勞教人員隔絕開的?在這裏面打死你們外面聽不到。 這個嚴管班除了法輪功學員以外其他都是所謂「信息員」。這個信息員是獄警指定的刑教人員或吸毒人員,讓他們看管、監督法輪功學員的,如同惡警的警犬。因為「信息員」可以得到減期。儘管這種做法在勞教所內部都是違反規定、不允許的,但在迫害法輪功這個問題上,他們就無所顧忌。「信息員」看到惡警讓他們看管法輪功人員,顯然,最起碼在獄警那裏,他們的「地位」比法輪功人員高。察言觀色,他們就知道自己可以隨心所欲的對待法輪功學員。 其實那所謂的「八大金剛」都是惡警挑選的。一般的人心都是肉長的,打人一次、兩次、三次,他不會願意持久的這樣打下去,而這所謂的「八大金剛」之類,都是心狠手辣之徒,長期在這種場所混的,下手狠毒,對各種折磨人的手段運用自如。在這裏打人、折磨人是司空見慣的,每天如此。某「信息員」曾得意的說,每天熬到睡覺就算你們這一天熬到頭了,一年365天就是這樣數著過。勞教人員自己都說「度日如年」。 被關押在這裏的法輪功學員每個人都被兩個「信息員」看著,二十四小時都被監控,連上廁所要向「信息員」報告,被批准才能去。過去,這些人自身是被勞教的犯人,有事要向獄警報告,見到獄警就要趕緊蹲下的,此時他們也想享受一下獄警別人的滋味,體會做「獄警」的心理。因為有中共的迫害政策,在獄警唆使、暗示下,一切勞教場所規定不允許的折磨、體罰、打罵等等,在迫害法輪功上都被允許且大行其道。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這一天是中國新年。勞教所裏面雖然不能像社會上那樣過年,但也比往常有些不同,張義拿著酒來到「嚴管班」,勞教犯們一下興奮起來,因為酒在勞教所是禁止喝的,只有有錢有地位的勞教犯才能私下從獄警手上花高價買。當時社會上一瓶3元多錢的沱牌酒在這個黑窩裏被獄警私下賣到100元一瓶。只要有錢別說酒,毒品都能買到。張義親自給才斌等人倒酒。伴隨午夜十二點除夕的鞭炮聲,張義握著才斌、李奇忠、楊威等的手說:辛苦你們,快點把他們「轉化」了。在張義的暗示下,這些勞教犯就使出在這裏面所學到的各種手段折磨、虐待、毒打法輪功學員,甚至以此來取樂。才斌為能夠更好地完成張義交給的「任務」,把這些勞教犯分成幾個組,讓他們輪流看住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即使睡,天不亮就被他們叫起來,在冰冷的地上坐著。每個人只能有一塊60公分見方的地方,按照他們規定的姿勢坐。這種坐姿本身就是折磨人的,不准閉眼,不准抬頭、不許說話。如果違反上述要求,或身體略有晃動、或誰出了指定的那個60公分的範圍,就會招來毒打。白天他們逼法輪功學員去接受轉化,或去參加軍訓走操。說是走操,其實就是折磨人。才斌讓李奇忠喊操,他們把軍姿動作分解,讓你一個動作做半個小時。你站不住晃動了,就會招來一陣打罵,稍有抵觸或不配合他們,他們就一哄而上,拳打腳踢。每天晚上點完名,他們就開始以折磨法輪功學員取樂。新關進來的法輪功學員,頭幾天都要遭毒打。李奇忠每天把法輪功學員汪俊當沙袋練拳腳,其他勞教犯在一旁起哄助威,直至他們自己玩累了為止。 * 隔絕與外界的聯繫 從生活上進行迫害 何灣勞教所任意剝奪法輪功學員的家人探視學員的權利,惡警最經常使用的說法是法輪功學員「不服從」他們獄警,所以拒絕家人探視。所謂「不服從獄警」實際是指法輪功學員不接受被強加的迫害身份。作為公民,有權利不接受任何人強加的、違法的罪名和行為,而探視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學員也是這些學員家人的正當權利。 剝奪家人探視的權利和學員的通信權利,目的很明確,一是想用此逼迫法輪功人員服從迫害;二是怕把勞教所內的邪惡行徑曝光於社會。由於不讓見家人、不讓打電話、寫信,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生活環境變得更加惡劣,甚至沒有牙膏、手紙等這些基本生活用品。有的家人送來了錢,獄警得知後會叮囑犯人班長、「信息員」不准法輪功學員改善生活。勞教所生活很艱辛,惡獄警除了剝奪學員勞動所得,甚至還從學員家人給學員的生活費中扣除他們自己的伙食費。勞教人員每天幹活,平時都是水煮菜,每餐每個人分幾片半生不熟的菜,既沒有油也沒有鹽。顯然,勞教制度陰魂不散,勞教所的存在既然違憲卻還能長期存在的原因之一,即它除了能為殘暴政權非法關押迫害好人提供場所,還養活了一大批超低水平的惡警。這批惡警因為這個迫害場所而拿到工資直至優厚的退休金,還能通過獲取被勞教人員的財物(包括有些社會犯罪分子被關押後為達到減期或略微優惠的待遇而對有權勢的惡警的行賄)來補貼他們,勞教場所以各種名目舉辦各類工廠,無償佔有勞教人員勞動成果。 勞教所獄警伙食是從勞教人員伙食中扣出的,何灣勞教所更甚,是因為武漢市勞教局也在何灣。武漢市勞教局和何灣勞教所警察的伙食費都從何灣勞教人員的伙食費中扣除。這樣就造成何灣勞教所內的勞教人員生活更加艱辛。 勞教人員對自己的伙食戲稱「漂」,意思是只有幾片不生不熟的菜葉和著沒有油鹽的湯。勞教人員為了能生活就要打油(自己花高價錢買炒的菜),為了迫害法輪功何灣勞教所從當年不讓法輪功學員「打油」發展到現在變成不准給法輪功學員上帳。有的法輪功學員的家人送來了錢,獄警就說帳上的錢還沒有用完,不需要加錢上。以此來剝奪法輪功學員改善自己生活的權利。 勞教所裏面賣的生活物品,價格比外面要高好幾倍。從中撈取的黑錢肯定也是進了惡警的腰包。 * 對信息員監管控制 惡獄警害怕「信息員」偷懶或陽奉陰違,或者在看管法輪功學員時不很賣力,惡獄警或隊長經常躲在暗處觀察他們和法輪功學員的行動。當然為了避免信息員在對待法輪功時下不了狠手,惡獄警們規定信息員不許和法輪功學員講話。因為講話可以溝通。人是有情的。他們絕對不允許對法輪功學員有哪怕一絲一毫的同情。一旦發現誰對法輪功有好感,就會被飛隊(勞教場所一種處罰人的方式,把人撤下去,回去當普通勞教犯,如同新入所的一樣,地位自然也就下降了。)2001年4月所謂八大金剛中的兩個被飛了隊。在此之前有的勞教人員說,張義私下找他們個別談話,問在嚴管班最近誰對法輪功比較好。當然被問出來的都飛了隊。八大金剛中有個叫雷賓,張義直接找到他問,聽說你最近對法輪功比較好。雷賓嚇得趕緊說沒有。最後雷賓還是被飛了隊。 儘管勞教所一再強調,任何勞教人員只要誰煉了法輪功就要加期,但還是有信息員開始修煉法輪功。2001年,三大隊有一次抄監,搜出很多法輪大法經文。大隊長把所有人員集合起來,當眾喊:法輪功都站出來!一個、二個、三個……,多了一個,一看是一個看管法輪功的信息員也站到了法輪功的隊伍裏,全場一片肅靜。大隊長立即宣布解散。太顯眼了,這怎麼能說出去呢?在這麼嚴酷的迫害法輪功的場所,竟然連看管法輪功的都煉上了法輪功。2006年因修煉法輪功被關押在何灣勞教所二大隊的孫俊奇也是2001年在何灣勞教所七大隊裏由於結識了法輪功學員而走上修煉之路的。 * 用利益引誘勞教人員 惡警都知道利用利益引誘勞教人員加重迫害法輪功學員,獄警答邦磊曾親口跟法輪功學員說,「勞教人員,特別是吸毒犯都是一些好逸惡勞不可救藥的,都想減期、不出工幹活,吃好點,我能給他們需要的這些東西。你們法輪功沒有。言外之意,我可以不用出面,利用這些讓勞教人員為我所用,對付你們法輪功。因為想佔有別人利益而犯事的勞教犯,勞教所就是用他們的利益之心引誘他們加重迫害法輪功和幹其它壞事。信息員不僅可以不出工勞動,還能額外獲得減期,勞教犯誰願意在這個苦地方呆著,都希望早日離開這個鬼地方。如果信息員不能滿足惡警們的要求,惡警就把信息員撤換掉,還要辱罵他們。讓信息員把仇恨轉移到法輪功學員身上。這種連坐制是勞教場所獄警慣用的整人方法,實質就是「挑動群眾鬥群眾」。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大隊大隊長雷昌文和一分隊分隊長劉大輝通過監控器看到法輪功學員閔長春在打坐,就把勞教人員梅志雄(一班班長)和看管閔長春的信息員吳建國找去施壓。梅志雄和吳建國找到閔長春說,雷隊長和劉大輝講了,不准你打坐。梅志雄說我也是幾十歲的人了,誰願意因為你被他們罵?吳建國對閔長春說我就想減期和不出工,你別影響我,否則我就要動手。惡獄警讓他們覺得參與迫害法輪功得到利益是正當的,如果法輪功學員不順從他們,他們定會大打出手。第二天,梅志雄和吳建國看到專管法輪功的警察韓政等人又在監控器那看,都很緊張,知道他們在看法輪功。吳建國就找了幾個同伙過去,看到閔長春還在打坐,舉手就打閔長春的臉,閔長春抵制,他們幾個用衣服把閔長春頭蒙上毒打。閔長春被打倒在地想站起來,抓到一個開水瓶,在廝打中水瓶開水洒在閔長春腳上。整個過程專管法輪功的獄警韓政和幾個獄警都在監控器那邊看得一清二楚。監控器也連到勞教所所部,所部值班警察以為是勞教人員相互打架,連忙跑到二大隊來問怎麼回事?韓政在大門口把所部值班警察攔住說「是法輪功」,那個所部警察立即走了。勞教所規定不許勞教人員打架,更不允許打人,可打法輪功沒有人管。迫害法輪功誰敢管?當閔長春提出要求處理打人者,獄警隊長答邦磊說這裏打架常有的,以需要調查核實來推脫。打架和打人是兩個概念,他們包庇打人者,縱容、唆使勞教犯參與迫害法輪功,一旦出事,惡警們躲在背後逃避責任。 * 為一己私利 親自出手 二大隊一分隊分隊長劉大輝深知勞教場所的各種迫害手段,便利用迫害政策發洩自己一己私憤。劉大輝除了長期用賣酒菜給勞教犯,以利益籠絡勞教犯為他所用,另一方面也為自己撈取暴利,只是他今天已不只是賣陀牌酒了,還賣散裝酒、假酒,50元一壺。劉大輝除了在背後給犯人班長和信息員施加壓力,逼迫他們迫害法輪功,還經常自己出面,挑釁、侮辱法輪功學員。2008年10月在閔長春因傷口去醫務室換藥時,劉大輝就給醫生出主意如何如何,當閔長春讓他不要講,醫生知道怎麼治療時,劉大輝上去就給閔長春幾巴掌。當時在場的除了醫生,還有二大隊專管法輪功的幹事惡警韓政。閔長春喊劉大輝打人了,卻沒有人敢說話。獄警打人是違反中共的所謂「幹部條例」的,可打的是法輪功就不了了之。因為迫害法輪功是不講法律的。 正因為其他獄警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且相互包庇縱容違法行為,為劉大輝敢「亂作為」提供方便。 勞教場所本身也在污染、毒害著這些獄警們。勞教所原本就是個大污水池,警察們在這裏都被薰陶成麻木不仁、貪婪、冷酷、殘忍,喪失和泯滅了人性的中共打手。有的獄警剛參加工作,或許還抱著要幹好一番工作的「理想」,但在實際工作中,在這個場所中就被薰染得失去理智、喪失人性,很快就學會了張嘴就罵、動手就打,認為這樣就是有本事,根本不把被關押的勞教人員當人。 特別是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因為歷次運動的事實教育著他們,使他們害怕一不小心受到牽連而成了鬥爭的對像,即使所以明知道這個迫害政策的不合法和沒有人性,但平時習慣了弱肉強食的生存法則,和被灌輸了自己就是「統治階級的暴力工具」的觀點,使他們面對這場邪惡的迫害時也裝聾作啞。更有甚者,為了一己私利,參與迫害法輪功。 勞教場所在一切方面都是殘害人,是以破壞人性為目地的。 * 繼承衣缽 繼續迫害 到了2008年,取消勞教的呼聲在社會上越來越高。迫於形勢,勞教場所也在縮減,許多勞教所改制,何灣勞教所也準備按照新出台的《戒毒法》來包裝自己,使其能夠繼續生存下去,即把「勞教所」改成「戒毒所」,房子粉刷了,走廊上鐵絲網換裝了,換上了新的木質家具,大興了一番土木。然而即使這樣,在這種場所培養出來的,養成了既定思維模式的惡警獄警們,還是沒有信心去面對這些被稱作「病人」的戒毒人員,最後決定把按照《戒毒法》送來的第一批「病人」送到二大隊,讓勞教犯把他們帶成規矩人。勞教所還是這個勞教所,警察獄警還是這幫子人,還不放心,還要勞教犯來帶這些病人適應勞教所的那種模式,換湯不換藥,完整的繼承這勞教體制。被非法送來勞教的法輪功學員還是被按勞教所的那一套繼續關押。只是這回做「信息員」的,不但不按照《戒毒法》而被稱作「戒毒人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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