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八月六日】(明慧通訊員瀋陽報導)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遼寧省瀋陽市和平區法院開庭宣判法輪功學員高書斌、郭健、古春英,只許一名家屬入內,不許其他人進入旁聽。非法的庭審僅歷時兩個多小時,便草草收場。瀋陽六一零(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權力凌駕於公檢法之上)操控和平區法院枉判法輪功學員高書斌、古春英各三年,郭健一年半。 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瀋陽「六一零」在和平區法院附近布置了大量的警力,和平區法院附近的路口都停有裝滿警員的警車,大量的警察、警車、便衣特務、協勤人員出現在和平區法院附近,非法的庭審上午八點三十分開始,十點多結束,審判長宣判法輪功學員高書斌、古春英各三年,郭健一年半。 古春英的姐姐看到自己無罪的親人被枉法重判,當庭表示憤怒和不滿,被法警帶離法庭十多分鐘。 用刑法第300條起訴法輪功修煉者是適用法律錯誤。遼寧律師王永航曾在給兩高的公開信中指出,由於各級公檢法人員在實踐中對刑法300條第一款理解和適用的錯誤,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已經構成了「徇私枉法罪」。 三位法輪功學員的情況 高書斌,一九六零年出生,老家撫順望花區,零八年七月四日在懷遠門附近的服裝公司內被非法抓捕。 古春英,一九七三年出生,老家新民,零八年八月十六日和平國保大隊劉向東和新興派出所的劉福臣等七、八名警察到古春英家預謀非法抄家,古春英不配合非法行為拒絕開門,和警察僵持了五個多小時,古春英丈夫的弟弟、大姑嫂嫂等人和古春英的父親都趕到了現場,到時警察已經打開了房門,在非法抄家過程中古春英機智的走脫。九月份回到了自己家中,一天早晨七點多鐘,古春英送孩子上學途中被和平新興派出所非法抓捕。 郭健,一九七一年出生,老家昌圖縣,零八年八月十六日郭健在瀋陽市和平區中興街五十四號一七一號被和平新興派出所非法抓捕。 和平法院 地址:和平區新華路78號郵編:110005 刑庭主審法官姚宏,女,四十多歲,電話024-83219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