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今日聽到一個公安部門的司機,談論一個老太太因發放傳單被抓,說這是“反革命、反黨”。幾個常人都認同這種說法,好像中共已經惡毒到了人民不能反抗它的地步,反抗了就是罪不可赦。 聽他們談論時,我插話到:“按著過去的經驗,現在法輪功的人,就是從前所說的‘政治犯’。他們沒有刑事犯罪,只能扣上‘政治犯’的帽子。咱們都知道,中國的‘政治犯’都應該平反,就像六﹒四學潮一樣,早晚得平反昭雪。其實法輪功也一樣,法輪功是一種全民健身運動,我知道有很多人煉法輪功身體煉好了,‘共產黨’不讓煉,他們能不起來反迫害嗎?中國每次對‘政治犯’下手的人,最終都沒有好下場,誰要積極迫害法輪功,將來同樣沒有好下場,你們想對不對?” 我還告訴他們:其實“反黨”也沒有甚麼大驚小怪的,反共產黨是“反黨”,那麼反國民黨是不是“反黨”?美國民主黨是不是“反黨”?美國民主黨和共和黨相互反對,台灣民進黨和國民黨也相互反對,這都是“反黨”。為甚麼在中國“反黨”有殺頭的罪名?這“反黨”的罪名是一黨暴政的產物。中國歷史上秦朝實行暴政,那時人民也起來反抗。現在中國老百姓多少人都罵共產黨,這不都是“反黨”嗎?其實對害人的政黨,我們就應該反對。 常人聽了,很認可這個理,那個公安司機也不再囂張了。真理昭然,只要我們敢講,大法就會給我們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