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大法弟子張樹森被非法判刑三年後,被關押到呼蘭監獄。呼蘭監獄實施種種酷刑折磨和欺騙,強逼張樹森簽寫所謂的“四書”(“悔過書”、“保證書”等),從精神和肉體上摧毀大法弟子的意志,洗腦迫害。 張樹森,男,五十歲,黑龍江省賓縣勝利鎮人,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二日晚,被賓縣公安局綁架,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張樹森被劫持到呼蘭監獄遭洗腦迫害。 張樹森入獄當天,惡警閔惠光伙同警察李楠、惡人關立君,對他拳打腳踢、惡語謾罵、電棍電擊。在張樹森身心受到極大傷害的情況下,逼迫張樹森寫了所謂的“四書”。 在“集訓隊”期間,惡警再次逼迫張樹森寫所謂的“四書”。如果張樹森不寫,除了不許洗漱、洗衣服、洗澡,連衣服也不許更換。同時,惡警派多名犯人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嚴管,監視不許互相講話,並超期集訓。期間,張樹森被迫害的長蝨子、長膿包疥;發高燒、咳嗽近一個月。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張樹森拒絕在犯人劉貴、關立君寫好的所謂“思想匯報”上簽字、按手印,被帶到中隊辦公室,遭到警察徐某某的謾罵。 七月二十四日,惡人繼續強迫張樹森在“思想匯報”上簽字。八點多鐘,在車間,張樹森被迫做奴工,但因身上的膿包疥,他既不敢坐,手又不能幹活。惡警閔惠光過來,就破口大罵,打他耳光,張樹森嘴被打出血。犯人劉貴、霍亮拿來手銬,把張樹森的雙手向後銬上,拽著張樹森的衣領往監舍拖。劉貴用腳把張樹森左大拇手指踢傷,又把張樹森拖到大隊辦公室。 在大隊辦公室,犯人劉貴、關立君讓張樹森蹲下。因張樹森蹲不下,犯人打他耳光、踢他的腳和腿。張樹森因雙手背銬,多次摔倒,嘴被打出血。 惡警閔惠光多次用電棍電擊張樹森,並偽善地欺騙張樹森,“這只是一份表面的東西,簽了吧。五十多歲的人和自己的父親年齡相仿,何必呢?” 惡人將張樹森迫害了兩個多小時,直到張樹森違心的在所謂“思想匯報”簽字,才住手。 呼蘭監獄相關電話: 朱獄長:0451-57307030(辦) 駐監獄檢察科:0451-57307339(辦) 紀檢委:0451-57307727(辦) 刑罰執行科:0451-57307732(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