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三日】今天下午,有一個同事從外地回到公司,公司�奡N我和一個實習生兩個人,老闆不在。這個同事讓我拷一個電腦軟件給他,但他卻忘了拿電腦存儲設備,他就想拿公司的光盤刻錄軟件,我有些為難,他卻突然的大聲地吼了一聲:“不就兩張破盤嗎?”我就立馬笑呵呵的給他刻了盤,不想讓他發火,表面上是我不想和他的關係搞得太僵,以免影響今後給他講真相。 但後來我越想越不對勁,這不是沒有原則了嗎?“我可以慈悲眾生,但是,哪個生命真的犯到了那一步的時候,是有法來衡量的,再慈悲就是無度的,就等於自毀了,那麼這樣的生命就被定作是淘汰的。”(《法輪大法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想想我在被非法關押的時候,不就是所謂的不想和惡警關係弄的太僵,為了保持“和善”的關係而放棄了原則,從而聽從了邪惡的指使,而被一步一步拖下深淵的嗎?“和善”如果沒有了原則,就等於自毀了! 以上是個人所悟,如有不當,請慈悲指正,合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