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三日】今天學法、上網看明慧網同修文章突然有了感悟。 平時我是一個喜歡較真的人,甚麼事總喜歡弄清楚誰對誰錯,了解事情的始末,並“理性”分析究竟是誰做對了,誰做錯了,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也是如此。自己錯了,自己也會承認;不是自己錯的,也要說清楚是別人的錯。總是自以為是的去評斷,以為這樣是很公平的做法,還以為自己做的很對很正確很公正,覺得這樣是“真”。修煉這麼多年了,都一直沒有認識到這是錯誤的。 卻不知道,其實有許多事情都是說不清楚的、一個常人是看不清楚,看不透事情的因果聯繫的。當自己與同修或者常人發生矛盾的時候,如果自己硬是要弄清楚情況並爭個高下,說清楚誰對誰錯才罷休,這不僅做不到“善”和“忍”,還可能無形中由於“較真”(實質是為了個人的利益),而傷害了別人。自己只是看到了最表面所發生的事情,卻不知道別人身上發生的事情,別人或許不善言辭、不善爭辯或許有難言之隱而不能告知而已,沒有說出來的事情並不代表沒有發生,這是自己所不知道所不能體會的,而如果自己非要像井底之蛙一樣,認為自己分析的事情才最清楚最正確的話,那怎麼可能把自己放在比較低的位置,心性如何得到提高、心的容量又如何得到擴大呢? “人在常人社會中,你爭我奪,爾虞我詐,為了個人的這點利益,去傷害別人,這些心都得放下。”(《轉法輪》)平時學法時學到這段話,總是只注重前半句,覺的自己不會和別人爭來鬥去的,也不會使詐去坑人,所以覺的這段話很容易理解,我肯定做得到。今天學法時,不知為何,注重看了“為了個人的這點利益,去傷害別人”這句,才有新的領悟,這是作為修煉人一開始修煉就必須做到的:“這些心都得放下”。原來自己的“較真”一直是自己很頑固的執著,其中包含有求名的心(喜歡別人說自己很公正公平,敢於承認錯誤,很真),有理不饒人,咄咄逼人等等。其實實質上還是為了固守個人的這點利益,維護自我,不自覺的就會傷害到別人。就像前天(零九年八月四日)明慧網同修文章《改變常人思維 堅持實修》中寫的自命“清高”的人,覺得自己很正確,“容易瞧不起別人、看不慣別人,容易看其他學員的不足,不太能夠寬容其他學員的不足……”。自己也是這樣一種人,也同樣存在著相同的執著,經常維護自我的這點利益。 《轉法輪》書中這一句看似簡單的話,今天卻令我發現自己隱藏如此深的執著,平時都不留意的一種常人中的“習慣”,雖然平時也知道這樣不太好,卻找不出真正的原因,不知道為甚麼不好,今天終於挖出來了。當自己真的靜下心來學法時,發現大法真的是每看一次都有不同的體悟,以前看的相同的一句話,卻會在不同時期不同階段體悟出不同的內涵。真的可以深刻體會到師父為何總是讓我們學法,學法,再學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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