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七日】法輪功學員武亞琴、陳峰、方天銘、劉濟剛、李基國、李學珍曾於2008年“奧運期間”被綁架;郭春生曾於2007年被綁架。2009年7月7日,湖北省武穴市公檢法“六一零”以問話為由,將武亞琴、陳峰、李基國、李學珍誘捕入獄,無任何法律手續,非法開庭,然後在獄中下達判決書,重判武亞琴五年,陳峰四年,方天銘、李基國、李學珍、劉濟剛三年。 武穴市當局公檢法、“六一零”枉判大法學員的非法行為傳開後,上述七位大法學員和他們的親屬,在七月九日的所謂“刑事判決書”下達後的兩、三天內,全部提出上訴,親屬們都到市委“六一零”去詢問。第一天,武穴市“六一零”在情況不明時,還給與了接待,但自第二天起,將上述所有大法學員的親屬全都拒之市委大院的大門之外,不予理睬。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八點左右,湖北省武穴市“六一零”指使武穴市龍派出所強行將在市委門口為親人鳴冤的家屬帶走,以擾亂單位秩序為由送進拘留所,現親屬正被關押之中。望所有正義人士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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