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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雙流縣法院誣判鄧小明六年半(圖)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九日】(明慧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零九年七月八日,四川雙流縣法院對雙流縣華陽鎮大法弟子鄧小明非法開庭,並判刑六年半。鄧小明的律師因被中共刁難,不得不以普通公民身份代理辯護。


鄧小明

七月八日中午,四川雙流縣法院對雙流縣華陽鎮大法弟子鄧小明非法開庭。鄧小明家屬請了北京正義律師李春富、謝燕益做無罪辯護。由於北京正義律師參與,邪黨人員非常害怕,兩位律師的律師證今年年審不給蓋章通過,妄圖以此阻止律師為法輪功辯護。但律師按照法律程序,以普通公民身份代理辯護。

開庭當天,法院一條街戒嚴,到處是公安、便衣,妄圖阻止大法弟子到場。雙流縣城、華陽鎮一些大法弟子還被派人監視、跟蹤。庭內旁聽的全部是省、市、縣、鎮“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人員,鄧小明的家屬都被擋在場外。後在鄧妻的據理力爭之下,法院自知理虧,才不得不讓她旁聽,但鄧小明的兒子仍被擋在場外。可見法院所謂的“公開審理”完全是騙人的幌子。

整個庭審完全不是依照法律條文進行。對於指證鄧小明的兩個公安特務,律師要求出庭,但法院自知理虧,不敢讓她們出庭作證。整個庭審完全是在“六一零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操縱下對鄧小明進行構陷。最後,法院無視律師依法所做的無罪辯護,枉判鄧小明六年六個月。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四川省中共當局一直在迫害法輪功。據明慧資料館收集整理,僅二零零四年以來,該省發生的迫害大法弟子案例就有兩千六百多起。(http://library.minghui.org/victim/109,,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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