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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黨製造的家庭悲劇:項利傑被迫與台灣丈夫離婚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六月八日】這是一起中共邪黨一手蓄意製造的涉及兩岸民眾的家庭悲劇,其中充份暴露了邪黨對人的生命的冷酷、對家庭的蔑視、對台灣社會的民意的漠然。

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吉林大法弟子項利傑的母親、七十多歲的王玉珍,收到台灣台南地方法院98年度婚字第265號離婚事件言詞辯論通知書及起訴狀,即台灣居民楊進義給項利傑的離婚訴狀。當事人項利傑因堅持信仰而身陷中共邪黨囹圄,無法在台灣法院約定的時間內到達法庭。 項利傑的母親在收到離婚訴狀的第二天,前往長春黑嘴子女子監獄,將訴狀給了項利傑。項利傑同意離婚,沒有任何要求,並委託母親代理此事。項利傑的母親王玉珍六月三日回信給台灣法院,表示項家人在女兒受到迫害後,也遭邪黨牽連迫害,因此無法代女兒到台解決離婚問題,願將所有的權利委託給台灣法院全權受理。

項利傑遭迫害事實簡述:

項利傑,48歲,吉林省遼源市人,1994年8月與台灣台南縣中寮村7股鄉居民楊進義在大陸登記結婚,婚後夫妻感情融洽,生活幸福。一九九九年 七二零,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項利傑去大陸為大法直言,從此再沒能回台灣。

因項利傑不放棄真、善、忍信仰,不放棄修煉,不願說假話,遼源市公安、「六一零」系統一直迫害她,曾兩次非法勞教她,不給她辦理回台灣的簽證,致使她至今九年無法與丈夫團圓。

二零零三年,項利傑在第二次非法勞教中被保外就醫後,因身體虛弱,生活不能自理;其丈夫努力奔波,通過台灣立法院、海基會向大陸申請項利傑返台,仍遭到當地公安局、國保支隊的無理拒絕。

二零零四年,項利傑在辦理回台灣簽證時,因拒絕放棄修煉,遼源市國保支隊隊長李彬在家屬面前打了項利傑一個耳光。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項利傑揭露有關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再次遭到中共惡警綁架,同時被非法抄收個人財產近萬元。項利傑為抗議迫害,在看守所多次絕食,被看守所惡警綁鐵椅、「抻床」、戴上腳鐐子折磨,以致右臂留下永久的殘疾。惡警並不准家人探望。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項利傑據理力爭,上述陳詞,可是申訴無門,明慧網多篇報導項利傑一案,見《被禁止陳述的控訴書》、《呼籲營救台灣媳婦項利傑》、《台屬大法弟子的呼籲信》、《請台灣海協會和世界人權組織緊急營救被非法關押迫害的台屬項利傑》等(詳見明慧網)。可是所有的努力還是無望。在公公去世時不能回去服喪,讓丈夫在海外苦苦等候,不能相聚。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五日,項利傑被遼源市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關押在吉林省長春市黑嘴子女子監獄。 從此與外界失去了聯繫,也被迫與丈夫失去了聯繫。

項利傑,一個善良的好人,就因為不放棄信仰,而被中共邪黨非法關押,失去了人身自由,被剝奪與親人相聚的權利。中共邪黨表面大喊和諧,大喊兩岸統一,而一個由海峽兩岸同胞組成的家庭,卻只因為不放棄信仰卻被中共強行拆散。向項利傑這樣的家庭在中國只是無數家庭中的一個家庭,很多的大法弟子因為修煉法輪功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當日前一篇文章: 陝西省女子監獄對大法弟子的迫害
當日後一篇文章: 威海隋秀豔再遭「六一零」惡警劉傑綁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