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六月八日】在我看到同修寫的《大法弟子在家庭中的“名分”》一文,使我想起了當初我過家庭關的經歷。 我九八年得法,當時疾病纏身,修煉不長時間身體完全康復,所以丈夫非常支持我修煉,有時也隨著煉。 可是從九九年“七﹒二零”以後,丈夫怕邪黨迫害,極力反對我修煉,只要我一學法煉功他就翻臉,魔性大發。我百般勸說不好使,後來我就從公開改為“地下”,趁他不在家時我再煉。 就這樣一直到零三年,我被邪黨惡警抓走,(當時是他回家給惡警開的門),被非法勞教二年,因病症表現被勞教所退回,我深知是師父幫助我闖出的魔窟。 回家後我一改常態,公開修煉,丈夫又魔性大發,當時我非常鎮靜祥和的對他說:“你這一套在我這已經不好使了,在這世上沒有我怕的事,在看守所都沒耽誤我煉功,你再邪惡你還有看守所的惡警邪惡嗎?”當時他直盯盯的看著我,半天說了一句:“你行!讓你們法輪功給我幹敗了,這日子不能過了,離婚吧。”我樂呵的說:“離不離婚不是你我說了算的事,一切都在安排之中,隨天意吧。”然後我接著學法看書去了。到了晚上,他買了好多菜,回家來做飯了。從那以後他再也沒有干涉我修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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