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法輪功學員宋霞及母親路鳳蘭於2006年3月23日被撫順市和平派出所惡警綁架後,被劫持到撫順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後被非法判刑。非法時庭審是秘密開庭,法院不通知家人、律師,從非法開庭到非法宣判中間相隔不到兩分鐘,就匆匆收場。 後路鳳蘭、宋霞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路鳳蘭因被迫害的心力衰竭,血壓高到220,監獄不收。宋霞被非法關押到十監區,後被關到一個放雜物漆黑的庫房裏被兩個犯人夾控,遭24小時嚴密監控迫害。在半年多的洗腦期間,宋霞被迫害得雙眼看不清東西,兩肋疼痛難忍,呼吸困難,到後來一度被迫害的有些神智不清。 遼寧省女子監獄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很殘酷,八監區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監區長(姓佐)、大隊長和各別小隊長尤為邪惡。二零零八年四月奧運前夕,八監區層迫害致死一位法輪功學員,遺體滿身是血,被惡警拖了出去。 九監區、三監區、一監區、二監區、十監區、六監區,都在不同程度的迫害法輪功學員,惡徒通常採用的迫害方法是連續持久的不讓睡覺,不讓吃飽飯,一天只給一小勺粥。不讓喝水,冬天讓光腳,只穿一件襯衣冰凍,用電棍電,把床單撕成條反綁;惡警用各種酷刑折磨,包括用牙籤扎指甲縫,用腳使勁跺踩手腳背,用拳擊打胸部、兩肋、拖拽頭髮撞牆、逼迫吃飯不讓上廁所(導致法輪功學員腸梗阻),大吊懸空、背扣半蹲、頭膝重疊,許多法輪功學員在強制「轉化」期間被打傷打殘;在嚴重肉體摧殘的同時,惡警還在精神上更是肆無忌憚,將法輪功學員關在一間黑屋子裏看殺人、自殺錄像,看逼寫思想彙報,手段卑鄙惡劣。 法輪功學員李殿琴在被所謂強行「轉化」期間,被夾控惡徒和惡警每天逼迫吃飯,卻不讓上廁所,導致腸梗阻,生命一度垂危。 法輪功學員李鳳美被惡警多次強行所謂「轉化」,李鳳美一直反迫害,被非法關押四年期間二次被送小號,一直被嚴重迫害,連續數月被惡警毒打、冰凍、不給水喝,一直捆綁,不給吃飽飯,人被折磨得嚴重脫相,身體骨瘦如柴,胳膊被打斷。後李鳳美正念堅定闖出魔窟。 法輪功學員杜景琴在被強行所謂「轉化」期間,被惡徒毒打,不讓吃飽飯、不讓睡覺、不讓穿棉鞋、拖拽頭髮撞牆。 法輪功學員劉翠萍在被強行所謂「轉化」期間,多日吊和打,用電棍電嘴和下體,以至多日不能行走,人被折磨得不成樣子。 法輪功學員張秀娟在被強行所謂「轉化」期間,被折磨得腿多日不能行走。 法輪功學員籐紅濤在被強行所謂「轉化」期間,來例假,惡警在三九天連續十八天不讓她上廁所,不給穿棉衣,用冷水潑,連續十八天不讓睡覺,後又被反銬吊多日,導致腿被迫害致殘。 十監區監區長:戴靜 十監區大隊長:安蕊 十監區小隊長:張岩、吳雅、馬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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