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六日】我今年七十歲了,一九九五年七月得法。用紙幣講真相,是做三件事中最方便的一種形式。師父在《洛杉磯市法會講法》中對這種形式講真相作了肯定。 對用紙幣講真相,我有漸進認識和改進的過程,由最初用手寫到幾個月後用印章。我用的印章是上下兩行字,上行是“法輪大法好”,下行是“退黨保平安”。初時用紅印台,因為顯眼,幾個月後改用藍印台,人們容易接受。印在錢的背面空白的上方,要整齊。一般用一到二十元錢為好,一到五元錢更好,面額大流動慢,人們還不願要。付錢時,真相標語疊在�堶情A禮貌的遞給他,一般對方不看就裝起來了。也有兩面細看的,一次買魚, 賣方發現錢上有真相,她說:“我不要帶字的。”我說都有一樣,順手把一摞錢遞過去,她就喊:“這老爺子的錢都有法輪大法好。”周邊的人都往這看,我說:“姪女你要這錢你有福份,你傳這錢又積功德。”她說:“是嗎?”又一次買菜,賣方是年輕夫婦,我用一元買了二斤西紅柿,她發現錢上有真相,不要,我說:“對不起,那我走了。”男的說要,我又用一元錢買了黃瓜,我說:“你不要我的錢,我偏買你的菜。”她開心的笑了。 在日常生活中有紙幣講真相很方便。每月生活都需用幾百或更多的錢,所有的錢都印上真相,兩年多一直堅持著,我的體會,只要用心去做,一定能做好。當然,也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人,說難聽話的也存在。但是一般情況下,他們會說:你看這老爺子的錢都印有法輪大法好,退黨保平安。他們是不是宣揚了大法,講了真相,他們說出了我們在大眾面前一時還不敢說的話。總之,只要我們心存慈悲,正念強,遇事心穩,不為所動,心存“我是來救你”這一念,效果就會好。 有不妥,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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