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海外諸多媒體都報導了二零零九年中共的人大會議首日十一點多鐘的時候,天安門金水橋前面有一個西安的訪民自焚的消息。自焚者是一個女的,三十歲左右。我感到刺眼的是“自焚”兩個字,雖然這兩個字很確切的記錄了這條消息的內容,但是,這兩個字最近幾年在中國的濫用,特別是在北京的濫用,還是使我升起了對這兩個字考證的念頭。 上個月的央視大樓著火事件,民眾普遍以“自焚”來稱之。想想也很貼切,自家放煙花玩,結果把自家的大樓給點了。雖然民眾於幸災樂禍中表達了對一貫造假的央視的嘲弄,可是這是一種民意啊,更何況還有“玩火自焚”這句成語相佐證呢,你說央視不是“自焚”是甚麼? 作為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如果沒有天大的冤屈,誰會走上上訪的道路?上訪不成以至於用“自焚”來表達自己的無限悲憤,怎不令人扼腕嘆息?她的“自焚”是被逼無奈的一種抗議形式,人不絕望至死,誰願走這樣一條路?所以她的“自焚”委實是一種“被逼自焚”。 以假亂真,古已有之,現代科技的發展使得此項技能更加完善,特別是掌控了一切媒體資源的中共,要造起假來更是得心應手,而且天衣無縫。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發生在天安門廣場上的那起構陷法輪功的“自焚”事件至今很多人記憶猶新。“自焚”時燒到甚麼成度?何人必死?何人喊口號?特寫鏡頭怎麼拍?中共都做了周密的安排。當然,“自焚”者被利用時肯定不能知道這些內容,他們只知道是演戲就足以了,至於火點起來後,就不是他們所能左右得了的了。所以確切的說,他們的那次“自焚”應該是“被焚”。 你看,“自焚”一詞表達多少內容?這還只是就詞義本身結合自焚對象來講,那要是從媒體的態度上看呢,“自焚”所涉及到的人和事,必因中共的好惡不同而有相差萬里的區別,表達出來的感情色彩更是絕對的鮮明。君不見天安門前的那場“被自焚”連播了多少天,而且在以後的若干年,每逢敏感節日還必定拿出來讓民眾溫習,以加深對法輪功的誣陷;2009年元宵節央視“自焚”一下子燒了幾十億,有多台攝像機正在現場,而且燒了近六個小時,那壯觀的景象,我們怎麼在電視上看不到呢?這位西安訪民的“被逼自焚”,天安門上的監視鏡頭也是全程記錄了她“自焚”的全過程,但是和構陷法輪功的那場“被自焚”相比,絕對沒有聲音,也不會有遠鏡頭、近鏡頭和特寫鏡頭。央視敢放嗎?它一方面怕老百姓通過這位女士的“自焚” 對比出來構陷法輪功的“被自焚”的真相,更主要的一方面是,這位女士的“自焚”是往中共臉上抹黑的,而不像那次“被自焚”是中共用來抹黑法輪功的。 噢,我明白了,所有的“自焚真相”只有在中共解體之後才能在中國大陸得到全部而真實的呈現,到那時也就沒有“自焚”這樣的事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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