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的大法弟子,我知道雖然修煉十二年了,可自己沒有修好。 二零零五年開始,我參加集體學法小組,在同修間互相幫助和互相促進的學法環境中心性提高的很快,抓緊了學法和煉功,在證實法和救度眾生中不斷修去自己的怕心和各種執著心;也經常出去發真相資料,面對面講真相和勸三退。但人的觀念還很重,狀態時好時差。我很愧疚,有時也很感嘆和自卑。 到二零零七年,我在修煉上還不精進,抓住人的東西不放,執著心不去造成許多的魔難。儘管天天在學法,講真相和發正念也在做,可是根本的執著不去,沒有向內找,心性根本提高不上來。在痛苦的自責和迷失自我中,得到了同修的幫助,同修點悟我:你到底是為誰而活著?這話使我猛然清醒過來,使我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和責任感。師尊教我們修成神,要放棄人的東西。而我卻死抓住人中的東西不放,失去一點還痛苦的不行。這是修嗎? 在寫修煉心得體會的過程中,我在思考,為甚麼自己修了這麼多年了,感覺好像沒有修一樣,很多不好的心還是不斷的出現,結果很多關過不去。縱觀自己修煉以來表現的各種狀態,都是自己沒有把修煉當作嚴肅的事去對待,總結起來有很多不好的方面: 1、學法帶著有求之心。執著名利情不放,想在大法中得到好處,來過常人的美好生活。有學大法會使自己年輕漂亮的想法,我發現這是我學法最根本的執著。為甚麼臉上總是變化不大,現在悟到就是這強大的執著在另外空間已經形成一種不好的物質了。越執著漂亮就越產生不好的物質在臉上。 2、沒有把學法和修心結合起來。光去學法,只知道法理,沒有真正做到是修。有時候還明知故犯,很不嚴肅。修煉多年了,還走不出人的層次,妒嫉心、爭鬥心、顯示心等很多心都沒修去。在矛盾中一次次的錯過提高心性的機會。 3、借證實大法掩蓋自己的執著心。大法弟子只要是出自於證實大法所做的,師尊一定會幫,這個認識沒有錯,但以此來掩蓋自己的執著心,以達到自己常人的目地,是絕對錯誤的。說到底,自己還是在常人的層次中,沒有想在常人的層次中跳出去,還想在常人中借修大法的好處使自己生活過的更好!這怎麼是修呢?這不是在求嗎?! 4、沒有認識到自己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迷失在常人中。很多行為沒做到對自己負責,對法負責,對眾生負責。做事拖拉,意志不堅定,不肯吃苦。被常人的事情佔用太多的時間,耽誤了做三件事,忘記了自己來世間的目地是證實大法和救度眾生。 現在我認識到只有加強學法,才能堅定自己的正念,嚴格要求自己。我每天堅持學一講《轉法輪》,然後就背書。我發現師尊在法中都說的很明白,以前因為自己修煉的基點沒擺正,在人中去悟是很難突破魔難的!如果站在神的角度,站在證實法的角度,站在救度眾生的角度去看問題,會發現世間的東西甚麼也不重要,你的心根本不會被其所動。一切都是因自己的人心才促成這個魔難。其實那個魔難就是該去你常人心的時候。要向內找自己的原因,放棄人的執著心才能過的了關。 現在我的孩子的狀態也發生了很大的轉變,每天都堅持學法和煉第五套功法,學習上也積極進步了。我感到常人很苦,我怎能怨恨一個常人呢!我的心沒有了怨恨,心生慈悲,祥和的對待家人。現在我的心不為常人心所動了。 現在我終於悟到了,一定要嚴肅的對待修煉,正念對待修煉中的問題,決不能錯這修煉的萬古機緣。堅定正念,真正做好三件事,完成好自己的史前大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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