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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的善舉
文/悟心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二月五日】我講的是大法在受到不公對待時,一個真實故事。

話說二零零二年時,某廠有位三十多歲的工人,曾當過兵,四次進拘留所。用他自己的話說:“反正不是因損害人,都是因氣不公抱打不平,其中三次因打警察。”他說:“我就看不慣人間不平事”,特別對法輪功的迫害深為不□。

四月二十二日下班回家,剛進樓道(五點五十分左右),見到他認識的兩個警察,抓住一位四十多歲男子,往外帶。他問:“幹甚麼的被抓?”回答:“法輪功貼傳單的。”他立即說:“把人放了吧!”警察問:“你認識他呀?”他說:“這個你別管,放人就有酒喝。”警察還真就把人放了。大法弟子說:“謝謝了!”“不用謝,你走吧,到別處多貼點,下回注意了。”順手要張傳單。

喝酒時,該人打開給警察看:“你們看,這上面說警察也有煉法輪功的呢,你們也看看《轉法輪》吧,我有,寫的真挺好,社會中人人都按‘真、善、忍’做人,你們警察就沒事幹了,天天喝酒。”二人說:“我們可不敢看,看來,你也學法輪功了?”“是啊!我也想煉,沒看我都不給你們搗亂了嗎?”“你也不像啊!人家都不吸煙不喝酒,你這樣的,李洪志(先生)能要嗎?”“我是屬於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的。但你們記住,下回只要你們還放人,告訴我,就請你們喝酒。”警察說:“不過這次,你得跟我們所長講清楚,是你讓放的人。”飯後,他見到所長:“那人是我朋友,放了。”所長無奈:“放就放了吧。”

四天後,晚七點半,他正在派出所與警察閒聊。該街道主任(女)來惡意舉報說:“一批法輪功正在某處開會,你們趕快去抓。”在場幾個值班警察看看他,心中明白一笑。“我們知道了,馬上去,你先回去吧,不要對別人說。”此人走後警察問他:“抓不抓?”“那還用說,喝酒去”。就這樣一批大法弟子在不知情中解除危險了。

第二天上班八點半,手機傳來抓到一個女的貼傳單,問他怎麼辦?“老規矩喝酒。”那邊說:“上次那個男的你說是朋友,這個女的還沒見面呢,還能是朋友嗎?”他說:“酒不也是朋友嗎?”

關手機後,速與我告知此事,我也非常高興,進一步講了這些壯舉的偉大意義及大法真相。告訴他再與警察喝酒時,用你能理解的話,告訴他們,在整個迫害法輪功過程中,真正受害正是那些直接或間接參與抓捕殘害大法弟子的警察等相關人員,據統計近年來每天有1、3個涉案警政人員死於非命,甚至累及家人,遭到現世惡報。不讓他們再抓人才是目的,還省酒錢。下班前,來電話定準飯局。

轉天上班,他告訴我,昨晚喝到十二點,喝一會,我講一會,他們都愛聽。我告訴他們這是在救你們呀!朋友嘛!最後他們說:今後不抓人了,有舉報的好言打發走,再派人先到現場勸走,再出警,回頭說你的消息不准。對!就這麼著了,盡歡而散。

他還告訴我,“前幾天成功勸解了一場大型群毆械鬥,要在看《轉法輪》以前,我得積極參與,一聽打架腦袋樂開花。”我問他:“你為大法弟子請客,花了不少錢吧?我也應捐點吧。”“不用了,我沒事就跟他們打撲克、麻將,我能贏回來,我總贏,天助我。有回贏他們七百多,花二、三百算啥?這不等於他請我嗎?我救了他們,不該請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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