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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愛昌被非法庭審 石家莊大法弟子正念營救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一日】感謝今天參與營救宋愛昌而發正念的同修,特別是在寒風中近距離發正念的同修。

今天是2009年2月17日,我們石家莊市大法弟子宋愛昌已被非法關押了20個月了,今天宋愛昌案重審開庭。他的家人和同事看到,宋愛昌從看守所來到法庭,神情中明顯的帶著一些沉重感,而離開時卻是輕鬆的、自若的、如釋重負的神情,充滿了正念!為甚麼?因為我們石家莊市同修又一次展現出整體配合發正念的威力。

今天的天氣可謂寒風刺骨。可是石家莊市的大部份同修克服了重重困難與阻力,來到橋西法院近距離發正念,4個多小時,人真的是可以被凍透的,可是大家都無怨的堅持著,特別是其中還有一些七、八十歲的老人。我看到離橋西法院不遠的一個曠地上,一位老人獨自坐在空地上立掌發正念,周圍以及老人的衣衫讓人看不到一絲新鮮的顏色,可我卻感到那是一道美麗的風景。平素人丁稀少、冷清的新石北路,今天卻陡然人多了起來(還有許多同修在新石北路周圍路段上),惹來許多驚詫的目光。正因為大家的整體配合,集中一念──徹底解體邪惡。無罪釋放宋愛昌──才有了庭審精彩的效果。

公訴人理屈詞窮,卻強詞奪理,曾兩次被審判長打斷;補偵後沒有任何新的證據,原有的所謂最重要的證據(市國保支隊出具的假證明)也被公訴人無奈撤回;律師慷慨激昂,充滿正義感,把公訟方的所謂證據駁的體無完膚;宋愛昌智慧的借法官提問講著真相。審判長私下埋怨著:這個案件本應撤訴的……

程律師陳述中強調了法律“三無”:“法律上沒有認定信仰法輪功有罪,沒有認定宣傳法輪功有罪,沒有認定對鎮壓法輪功有不滿有罪。”最後,黎律師的陳述把庭審引向高潮:“具體到本案,被告人宋愛昌基於個人的思想認識和獨立判斷,自己修煉多年,從一而終,他個人的品行和規範,在單位同事和親鄰朋友中有口皆碑。他樂於助人,為人友善,這些都是我們本應該大力提倡和宏揚的道德品質。而就是這樣一位公民,今天卻無辜地被長期羈押、超期羈押、多次偵查、沒有證據!無端面臨國家政權給予的刑事懲罰!被告人本人呢?表現出的卻是超然的平和、寬容、謙讓。這應該引起我們理性反思,對刑法效率和效果的反思,對宗教政策的反思和調整。──究竟應不應該對被告施行刑法?我們的刑法出甚麼問題了?我們的刑法面對的不是一個罪犯!而是一個真誠、勇敢、善良並被公眾認可的好公民!”(大意)。旁聽的家人及同事,無不被大法的威力所折服。

家屬感到溫暖。庭審中,部份同修正念正行徑直走到法院樓上去發正念,庭審結束後,他的家人和部份同修與宋愛昌進行了簡短交流(包括法理上的),而這時法警很知趣地離開一段距離,使宋愛昌正念更足。一年多見不到最親愛的父親,但宋愛昌的女兒很堅強,沒掉一滴眼淚,可是當庭審結束她走到法院門口時,眼淚卻止不住地流了下來,她被眼前的正念之場震撼了:幾十名同修在寒風中站立著迎接著他們。宋愛昌也在警車內向同修們雙手合十。

庭審雖然結束了,但宋愛昌還沒有被釋放,邪惡因素還沒有除盡。希望同修們繼續發正念,直至宋愛昌和大陸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被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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