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明慧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航天部第七研究所七一一一廠退休職工、大法弟子劉昌瓊上訴案在成都市中院刑事審判庭第一庭立案,由合議庭成員之一仇靜審判員主管。據悉,成都市中院對劉昌瓊上訴案又是採取不公開庭審。 大法弟子劉昌瓊,2009年9月17日被成都市溫江區法院非法庭審,北京億嘉律師事務所金光鴻律師秉持正義,為劉昌瓊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當庭釋放。法院宣布休庭後,不幾天又無視法律,對辯護律師的辯護意見不予採納,於10月10日非法開庭宣判,枉判劉昌瓊三年半。劉昌瓊當庭表示上訴,10月19日遞交上訴狀。 今年成都市中院助理審判員林喬在越權辦理鐘芳瓊等十一人和陳昌元的上訴案中,不顧律師的意見和投訴,以及家屬的一再要求,執意公然違法,搞黑箱作業,將十名法輪功學員和兩名法輪功學員家屬陷入冤獄迫害。為此呼籲世人關注成都溫江大法弟子劉昌瓊上訴案,防止冤案再次發生。 劉昌瓊因堅持對“真、善、忍”大法的信仰,2001年3月被柳城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拘留十五天,派出所以罰款名義詐騙錢財三千元,扣除工資一年,合計約一萬五千元。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溫江七一一一廠職工賈曉冬,帶著柳城派出所警察,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也沒有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闖入劉昌瓊的家中把她綁架,並非法抄搶了劉昌瓊的家;劉昌瓊的臥室門被踹斷成三截,家中上萬元的許多貴重物品被搶走,如:筆記本電腦、工資卡、身份證等,其中工資卡上約有二萬多元現金,而且相關人員也沒有向家屬開列扣押清單。 賈曉冬等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等條款,涉嫌構成犯罪。劉昌瓊七十四歲的老母曾在律師的援助下,向溫江檢察院等相關單位提出控告,但至今沒有回復。而今,行惡者未受追究,受害者卻被非法判刑。 成都市中院相關責任人及電話: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撫琴西路109號,郵編:6100317 刑事審判第一庭: 庭長: 何仁 028-82915166, 副庭長:劉菡 028-82915515, 副庭長:何開元 028-82915264, 審判長:汪明 028-82915153, 審判長:李斌 028-82915150。 合議庭成員及電話: 仇靜: 028-82915030,何春燕:028-82915248, 繆紅:028-82915373, 葉彤: 028-82915102,蔣春燕:028-82915275, 吳潮:028-82915139, 左王慧:028-82915332,王媛: 028-82915410, 劉東:028-82915043, 林建中:028-82915164,林喬: 028-82915607,趙東濤:028-82915207, 王曉川:028-82915239,張元澤:028-82915216,馬德鴻:028-82915431, 黃文: 028-82915243,秦波: 028-82915279,司良民:028-82915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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