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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語音講真相稿:訴江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

您好,告訴您一個驚人的消息:

西班牙國家法庭近日做出了一項史無前例的裁定,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中共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等五名高官。法院通知書表示,五名被告有4到6週的應訴期,期間如果被告人不能證明自己是無罪的,那麼西班牙法庭將發出國際逮捕令。之後,被告進入任何一個與西班牙籤訂了引渡條款的國家,西班牙均可依法將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國內受審。

值得注意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西班牙在2005年至2006年期間,正式簽署了引渡條約,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西方國家第一次簽署的引渡條約,本案將檢驗這個引渡條約的有效性,現在國際社會都在關注著,看看胡錦濤政府是不是會遵守國際法。

西班牙政府近日發表聲明,西班牙國家是三權分立,政府不干涉司法的獨立性,這等於明確告訴中共政府,江澤民等罪犯要面對國際審判。

這項裁決依據的是國際社會所遵守的“普遍管轄原則”;即,只要是犯下反人類罪行的人,無論被告是在甚麼地方犯罪,該法令均允許各國法院審判這些罪犯。自二戰以後,反人類罪,是國際社會最不能容忍的罪行,因此,一旦犯下這種罪行,將成為全人類的公敵。

自1999年7月20日以來,江澤民出於個人野心,發動了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為了逼迫修煉人放棄信仰,至今已經證實,打死數千名法輪功學員,打傷和致殘無數,使上億人的家庭受到牽連。為了煽動人們仇恨法輪功,給迫害製造輿論環境,江氏集團竟然在2001年1月23日,導演了震驚中外的天安門自焚事件,然後嫁禍於法輪功學員,然而由於造假手法太過拙劣,電視節目播出不久,該節目就被國際社會多個人權組織指出了種種漏洞,被證實乃江氏集團製造的偽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已經花費了納稅人四分之一的稅收,使中國社會法治蕩然無存,使社會道德急速下降,給中國人民帶來了沉重的社會災難。

國際社會普遍認為,本案是西班牙法官,所做出的一項歷史性的判決。這意味著中國共產黨的高層領導人,須對其犯下的反人類群體滅絕罪負責,因為,犯下群體滅絕罪的人,不只是對中國社會犯罪,而是對全人類的犯罪。最近,各界均讚揚西班牙的義行是在捍衛基本人權及普世的正義。

目前該消息正以各種方式廣傳國內各界,在中共高層引起了很大的震盪,特別是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各級官員,聽到這個消息後都惶恐不安。而國內各界的正義人士們則歡欣鼓舞,北京律師唐吉田,告訴大紀元的記者,這項判決將警醒和鼓舞中國的法律界,給中國社會以強烈信號:那就是,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良知和正義的力量從來不能低估。全世界都認可人權是普世原則,跨越國別、種族、文化。因此,凡是針對全人類的犯罪,管轄權必然是普遍性的。

唐吉田律師在中國大陸曾為多名法輪功學員作過無罪辯護。在代理法輪功案件的過程中,唐吉田發現,公檢法系統的人員經常以“執行上面的命令”、 “無能為力”、“聽從安排”等作為他們不講道理、不講法律的藉口。其實,法輪功學員並沒有觸犯過任何國家法律,對法輪功的迫害完全是江澤民出於個人野心而脅迫手下人發動的一場人權災難。

中共當局經常動輒以所謂的“不干涉內政”為幌子,企圖掩蓋其對國民的迫害,壓制國際社會的譴責之聲,但事實證明,這是不能得逞的。本案的判決將開啟全球審判中共反人類罪行的序幕,預計很多正義國家都會不斷參與進來,將形成二戰以來最大的,審判反人類罪行的國際合作局面。善惡有報是天理,邪惡只能逞兇一時,不會逞兇一世,人間的正義終究會得以體現。

親愛的同胞,希望您能明白真相,分辨善惡。用您的良知參與維護人類社會的基本正義。

最後,謝謝您的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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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後一篇文章: 真相傳單:縱觀天下(200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