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近日,西班牙國家法庭作出一項裁定,決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包括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在內的五名中共高官。法院通知書內容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將面臨至少二十年的徒刑。被告有四至六週的抗辯期,若無異議,法庭將對其發出國際逮捕令。針對此事,馬來西亞人權律師在受訪時不約而同支持西班牙國家法庭以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起訴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五名中共高官。 雲大舜:反人類罪行影響全世界 馬來西亞著名人權律師雲大舜表示歡迎西班牙法庭的裁定 |
著名人權律師雲大舜在接受訪問時表示,他歡迎西班牙法庭的裁定,「反人類罪不僅影響到中國人民,而且影響到全世界。在中國對一個中國人犯下反人類罪其實也影響了全世界,這是很嚴重的罪行。」 他說,犯下反人類罪行的人通常以外交豁免權逃避法律責任,在任期內免遭訴訟。但是在普遍管轄權(universal jurisdiction)和美國的外國人侵權索賠法(Alien Tort Claims Act)等法令下則有例外。若一個國家的元首因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等嚴重罪行被起訴,他們將無法申索外交豁免權。 「訴江案肯定將讓各國家元首有所警覺,並向所有獨裁者施加壓力,促使他們停止行惡。犯下這些罪行的元首不能再踏足那些他們被起訴的國家,這將抑制這些元首的惡行。」 雲大舜呼籲其它國家能夠效法西班牙國家法庭,起訴犯罪者。「美國和西班牙等國家的法律允許當事人起訴在該國犯罪的國家元首。未來可能會有更多當事人有起訴行動,希望其它法庭也會跟隨西班牙法庭的步伐。」 雲大舜律師是馬來西亞律師公會屬下的憲法委員會主席,並曾擔任該公會的人權委員會主席。他也是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亞洲分團的副團長。 蘇仁德:結束迫害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蘇仁德律師是「馬來西亞反對酷刑和死刑組織」(Malaysians Against Death Penalty and Torture)的負責人。 |
人權律師蘇仁德(N. Surendran)表示,他對西班牙法庭的這項裁定感到雀躍。他說這項裁定有兩個重要的意義。首先,西班牙國家法庭給予江澤民抗辯期,這表示法庭認為有充份的證據顯示中共的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 「其次,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次,一個國家法庭起訴不是在自己國土內犯下反人類罪行的人。這個訴訟案對於結束迫害法輪功是一個重要里程碑,同時更是清算犯下群體滅絕、屠殺和酷刑罪等罪犯的一項突破性發展。」 蘇仁德認為,西班牙開啟了一個阻止此類罪行的新道路。除了可以結束對法輪功的迫害以外,這個訴訟案也向其他群體滅絕罪犯傳達了一個信息:他們有一天將會被送上法庭。只要這些犯下罪行的人一踏足國際,他們就會被清算。 蘇仁德律師是「馬來西亞反對酷刑和死刑組織」(Malaysians Against Death Penalty and Torture)的負責人,也是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亞洲分團的成員之一。近年來蘇仁德也致力於為馬來西亞印度族裔爭取權益。 陳永建:促使國際慎重思考法輪功被迫害的課題 馬來西亞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副主席陳永建律師 |
馬來西亞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副主席陳永建律師說,西班牙訴江案引領著一個正確的方向,走向結束迫害的歷史階段。他說:「這項訴訟案將會形成一種國際壓力,促使中共認真看待這些指控。我認為西班牙法庭的這項裁決也會促使國際社會慎重思考關於法輪功被迫害的問題。」 他繼續指出:「西班牙國家法庭援引了他們國家法律,並根據‘普遍管轄原則’來裁定這項訴訟案。西班牙這個案件將有助於加強人權案件的規範和實行,這是很重要的一大步。在國際社會建立一個能有效處理群體滅絕和反人類罪行的司法機制,非常關鍵。」 「被告給予答辯期限,是一個讓他們為自己辯護的機會。若他們沒有回應,那法庭就會發出逮捕令。這意味著被告們一踏入這個國家,他們將因沒有提出抗辯而面臨被逮捕的命運。」 陳永建也認為,西班牙國家法庭在處理此案時不受政府干涉,顯示了他們的司法機構真正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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