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網對法輪功修煉者被迫害的報導非常及時。及時的最主要原因除了保證消息的時效性之外,還有一個通過曝光邪惡,而制止行惡的因素。那麼報導的編排也就是隨機的了,不可能把相同類型的稿件等到湊齊了再編排在一起。可是在這種隨機的報導中,還是能常常看到一些相同的迫害類型,足見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迫害的廣泛成度。 在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迫害真相”的報導中,就有四位教師及其家人被迫害的案例。筆者稍加整理,組合成了一個修煉法輪功的教師被迫害和反迫害的完整鏈條,從一個側面把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反映出來。 有一位老師叫向克林,他的妻子在他被綁架後給他寫了一封信。信中說: “作為法輪功學員的你,時時處處按真、善、忍來要求自己,並且總是對我說:人要說真話,做善事,寧可自己吃虧,也不能讓別人吃虧。你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在學校你是一個好老師,不管哪個同事有困難,你總是樂於幫助。對學生你總是盡你所能,搞好教學,正像教育局的姚局長9號那天在我們家所說的那樣,學校都反映向老師是個好老師。在家�堙A你是個稱職的好丈夫、好父親。” 這是妻子眼中的丈夫,從另一個角度也表達了領導、同事、學生對向老師的看法。在向老師被綁架後的當天,周圍的鄰居也是這樣評介他的:“小林是個好人,你們家不容易。” 向老師是一個對工作很負責的老師,他被綁架的那天,上班走時這樣對妻子說:“要早點上班,因為下午有課。”沒想到,正在學校上班的他卻遭遇了中共警察的綁架。而他在被綁架後,他的家人卻不知道他被綁架在哪�堙C他妻子在信中說:“為甚麼這樣的好老師、好丈夫、好父親卻遭此劫難?現在天氣突然變冷,你卻穿著單衣、薄褲,冬天的衣褲我已經替你準備好了,可我卻不知你人在何處?” 這是一個好老師遭劫持前在社會上的表現,以及他的妻子的感受。那麼被綁架後的老師們受到的是甚麼樣的對待呢?我們看一看另一位老師在被劫持到勞教所後所受到的虐待吧。 黑龍江省重點中學雙鴨山市第一中學教師趙娟,她的課曾多次在省、市獲獎,是一名學生喜歡的優秀老師。可是她卻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兩次。 在佳木斯勞教所�堙A趙娟受盡各種非人虐待。一日三餐吃的都是雞飼料做的發糕,(法輪功學員往食堂抬袋子時,看到袋子上寫著“152,153廠生產的雞飼料”)經常是沒蒸熟就給拿出來吃,發糕�堛熔茪g面和沙子吃到嘴�堣ㄣ惘X牙。幹活經常幹到晚上十點鐘左右,完不成規定的任務,就背到監舍接著幹。 2000年3月23日,她參與絕食反迫害,被強行插鼻飼灌食,灌的是濃鹽水(半盆水�堜韙@袋鹽)。絕食到第十七天趙娟被雙手銬在床上,兩個腳綁在床頭,不讓動,鼻飼管不拿出來,不讓上廁所。 有一段時間,趙娟被四、五個人關在一個屋�堙A每天早上只給半瓢水,大小便都在屋�堣W。便桶沒有蓋,天氣又熱,還不讓開門窗,室內的臭味、潮濕的霉味非常大。 她第二次被劫持到勞教所迫害時,勞教所女隊副隊長張曉丹、中隊長劉亞東、高潔逼她轉化,遭到趙娟拒絕。張曉丹一腳把她絆倒,幾個女警一起上,將她“大背銬”到鐵床上。“大背銬”是一種酷刑,是把一隻手從肩上邊繞到背後,另一隻手從後邊背上去,用一副銬子銬住兩隻手;因為人的兩隻手臂要往外拉,所以手銬越銬越緊,有的銬到肉�堙A還導致兩個手臂血液不流通。這種酷刑持續三個小時手臂就完全殘廢,為了不至於把人弄殘又達到折磨她的目地,女警們就不斷的給她活動手腕,或者開銬換姿勢。活動手腕和開銬是最疼的,有的要開很長時間才能開開。然後再換個姿勢接著銬,那種撕心裂肺的痛苦真是無法言表。 2004年2月份,大隊長何強寫誹謗法輪功的標語掛在牆上,大法弟子們在2月19日早上,把牆上的標語撕了。早晨警察交接班後,中隊長洪偉和女隊全體中隊長、勞教所管理科全體男警察,氣勢洶洶闖進監室,用數根電警棍打大法弟子。有的大法弟子被電得滿臉像銅錢大小的水泡,有的被電的大小便失禁,趙娟也被電的滿地打滾,電警棍前面的尖將她的臉劃出了血。然後又將全體大法弟子“大背銬”到床上,逼迫她們妥協。 2004年4月,勞教所要趙娟寫幫教協議後才放她回家,趙娟不寫,八中隊隊長洪偉、副隊長蔣佳南和警察侯麗將她騙到辦公室又給她上大背銬。這次上刑導致她右臂幾近殘疾,耷拉著無法抬起。 趙娟受到的迫害還有很多,十年來她被非法綁架了六次,筆者只是選擇了一點而已。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本來就是違法的,而勞教所本身就是一個非法的產物,在迫害大法弟子時起到了加劇迫害的作用。為了加重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中共也時不時的假法律的名義對大法弟子進行非法的起訴和判刑。我們再看看這方面的例子。 現年65歲的退休教師雷正夏,曾是重慶市沙坪壩區鳳鳴山中學的高級教師。2008年夏天,鳳鳴山中學中共邪黨人員勾結新橋派出所第六次綁架雷正夏,還綁架雷正夏的妻子及養女。在雷正夏的家�堙A新橋派出所指導員歐禮長指使惡警李紅往死�堨晶p正夏。雷的內臟器官被打壞,不能動彈,送到沙坪壩區白鶴林看守所,白鶴林看守所怕出人命,就將他弄到重慶腫瘤醫院搶救。 2009年5月初,新橋派出所兩次捏造“材料”圖謀加重迫害雷正夏。11月11日,沙坪壩區法院非法開庭,枉判雷正夏老師三年徒刑。雷老師當場喊出:“我無罪,要上訴。” 其實,哪一個大法弟子是有罪的呢?不都是中共的陷害嗎?雷正夏老師“要上訴”,那些已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以及他們的家人從來都沒有放棄維護大法和他們自身權益的權利。我們再通過一篇控訴書看看老師是怎樣維護大法和法輪功修煉者的權利的。 山東省膠州市膠西鎮小學有一位退休教師,叫宋桂香,是法輪功學員李雪的母親。 2006年10月16日早晨6點左右,膠州市610伙同公安局警察,撬門破鎖,非法闖入她家。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和搜查手續的情況下,將李雪綁架至刑警隊。2007年3月5日,膠州市法院對李雪秘密開庭,非法審判,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對李雪非法判刑7年。 李雪的母親宋桂香在控訴書的申請事項上堂堂正正的寫上:申請撤銷膠州市法院(2007)膠刑初字第163號非法刑事判決,宣告李雪無罪。同時追究610、警察、檢察官、法官的綁架、非法逮捕、非法裁判、非法關押及在此期間毆打、體罰虐待我女兒李雪的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這位正直的母親在控訴書上指控:610、公、檢、法、司的部份肇事者的行為違法並構成犯罪;610、公、檢、法、司的部份肇事者在非法綁架、非法審判、非法關押我女兒所依據的法律依據違法並構成犯罪。 她在控訴書上公開質疑這一被中共廣泛利用的所謂“組織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名的法律出處,明確指出“鎮壓法輪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當然“擁有法輪功書籍和有關文藝晚會‘神韻’和‘九評’光碟不違反國家法律”。 針對誣陷,她明確寫道:部份公檢法司的工作人員,為了結案,不惜構陷法輪功修煉者,竟篡改、偽造筆錄、偽造證據或指示他人偽造、篡改筆錄、偽造證據,他們觸犯了《刑法》三百零五條構成了偽證罪。 這位善良的母親有兩段話說的相當精彩: “共產黨一直把自己說成是‘偉光正’,誰也不能反對,誰反對就是罪該萬死。其實這在理論上是講不通的。任何一個人、一個組織怎麼能沒有錯呢?有錯還不讓人反對,這不是不講理嗎?惡黨在奪權之前不是宣傳民主嗎?《憲法》不是講自由嗎?怎麼一批評、一反對到你共產黨自己的頭上就不讓民主、不讓自由了呢? “目前對法輪功信仰者進行的一系列懲治行動沒有任何合理的法律依據。捫心自問,邪教有五大特徵,跟法輪功無任何相關之處。法輪功洪傳100多個國家和地區,獲褒獎2000多項;法輪功著作被譯成40多種文字暢銷全世界。法輪功學員的寬容善良、和平理性為全人類所公認。中國現行有效法律文件沒有一條一款明確認定法輪功是邪教的。檢察官依法舉證、法官依法斷案,絕對不能稀裡糊塗的依據上面命令和口頭指示,法庭審理是有音像和文字記錄的,起訴書和判決書上是有簽字的,要為自己負責,要經得起歷史的檢驗,作為法律人不能褻瀆法律的神聖。” 這位母親用她對法輪功的理解,全面剖析了中共迫害法輪功的荒謬,旁徵博引,深入淺出。這不只是一篇控訴狀,而是一篇驚醒相關“法律人”的救世良文。這位母親的氣魄與膽略,令所有看到這篇文章的人由衷敬佩。 回過頭來,看看這四位教師的遭際以及他們的品格,我們只是哀嘆“好人不得好報”嗎?連這樣的好老師及他們的家人中共都橫加迫害、毫不留情,說明甚麼?這只是發生在教育界的迫害嗎?連神聖講罈上的優秀園丁中共都痛下殺手、毫不客氣,它還會顧忌其他人嗎?這場發生在神州大地上的人類浩劫還能持續到何時?毒害中國人近一個世紀的中共惡黨還有甚麼理由在世間存留? 這四位老師的遭遇構成了一個完整的被迫害和在被迫害中反迫害的鏈條,完整而清晰。其實,這只是一個縮影而已。您想啊,明慧網一天的幾個報導都能合成一個被迫害和反迫害的鏈條,那十多年來披露出來的被迫害和反迫害的案例又該有多少啊?大法弟子的被迫害該是多麼的慘痛和沉重!他們反迫害的路走的又是何等的艱苦,然而又是何等的輝煌! 最後我們用宋桂香老師控告書的結尾結束這篇文章吧: “聽說《九評共產黨》這本書引發的三退人數已超過6000萬,當今的中國,拋棄中共已是大勢所趨。每個人無論做甚麼或不做甚麼,都不能決定中共是否解體,而只能決定中共如何解體。在中國實行民主憲政,平反法輪功,這是當今中國的必由之路!誰為此做出了貢獻,誰就是中華民族的功臣!反之,就是中華民族的罪人!會遭受天理的懲罰和未來社會的清算!對法輪功迫害的長期存在,是對全人類價值和尊嚴的破壞與傷害,是每一個中國人的奇恥大辱。讓我們共同制止迫害,還民族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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