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我們經常從明慧網上看到中共高官因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在海外被起訴,這不僅是對大陸大法弟子的聲援和幫助,同時有力的震懾了邪惡。由此我想到,我們中國大陸的大法弟子為甚麼不能在國內直接起訴,控告那些一直參與迫害的惡人呢? 我們都知道中國大陸監獄,勞教所、看守所、公安機關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的人身,精神和經濟上的迫害,已經觸犯了中國的法律,嚴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益和最基本人權。尤其在每年的所謂“敏感日”都有大批的大法弟子被綁架到各種洗腦班、“轉化班”進行強行洗腦、轉化,有的被打,被敲詐勒索,被非法關押。 如果大陸大法弟子都能用法律的手段公開揭露、起訴那些參與迫害的惡人,並通過媒體把真相報導出來,就能讓全社會都看到中共及其追隨者無法無天的殘暴行徑。平時注意收集證據,不管是誰,幹了壞事就告他,一紙訴狀把他告到法院,看那些趁火打劫的惡人還敢為所欲為嗎?看他還敢如此囂張嗎?讓他們每次對大法弟子行惡,結果都成為他們的敗事,醜事。 當然,起訴參與迫害的惡人不是我們最終的目地,而是為了警醒惡人,讓世人了解真相從而受益。更不是帶有爭鬥心或非要達到甚麼目地的心,而是平和、慈悲的去做,在展示大法弟子慈悲、祥和、美好的一面的同時救度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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