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月五日】(明慧通訊員重慶報導)劉榮明,男,在五十九歲,重慶市江津區珞璜鎮,原蘭花村人。於一九九八年有幸修煉法輪功,不到一個月的煉功修煉,二十二年的腰痛痊癒了,左腳彎處形如湯圓般大瘤子不見了。身心巨變。劉榮明按真、善、忍準則做好人,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美好。 一九九九年惡黨動用了整部國家機器,迫害法輪功。劉榮明也是千萬個被殘酷迫害的法輪功弟子中的一個。他曾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在獄中被奴役折磨。 二零零一年十月十八日劉榮明家中突然來十多名江津區珞璜鎮的警察,強迫劉交出大法書籍、經文,非法抄家拍照,大法師父法像也一同抄走。警察把他綁架到江津拘留所,拘留十五天迫害。此後「六一零」、警察等惡人不時到他家中查抄、騷擾,向家人、親人威脅施壓行惡。有一次深夜十二點後珞璜鎮四個惡警強行進屋查抄,搶走大法書《轉法輪》及煉功音樂等磁帶(當夜家中無他人)。 二零零三年端午節前後,政法委書記雷伍生伙同村書記張甫友要挾劉榮明的大兒子一道,強迫劉榮明簽三書未遂,雷出惡言以死威脅。劉榮明當天被迫離家(「六一零」頭目雷伍生遭報死亡,並殃及其妻)。 二零零四年元月十五日,劉榮明在大法弟子賴元昌家被江津國安、仁沱派出所鄒宏、村幹部鄧群、黃雲芳,警察便衣十多人(生產隊長文德華在場)綁架,他們以找照片為由,強行抄家,搶走真相材料、大法書籍等。於當天將劉榮明綁架到江津琅山看守所關押迫害(同車被綁架的有周光文)一年十月餘。後劉榮明被江津區法庭、檢察院在沒有家屬及相關人員出庭情況下,無罪強行判三年零六個月。 劉榮明被關押期間每天被強迫做紙盒幾千個,後致使視力下降不能做紙盒,期間被強行灌食,使胃受到傷害。劉榮明給姓周的警察講真相,周指使犯人強行將劉榮明雙手拇指,用拇指銬銬住,用一根有一尺左右長的鐵絲將雙手聯上三十多斤的鐵鏈,不能解便,頭離地約尺餘,只能用勺子吃東西,十多天才除盡刑具。 在近二年的關押迫害後,劉榮明被轉永川監獄二監區十二分監區繼續迫害。 相關電話: 珞璜派出所電話:023-47603099 郵編:402283 江津區法院電話:023-47586800 直接參與迫害責任人:重慶江津區法庭 審判長:樓海洋 馬紅衛 審判員:程鵬 王晉 馬成楷 書記員:王利軍 王晉 檢察員:任清銀 重慶市永川監獄二監區十二分監區:分監區長:黃曉峰 副監區長:徐 濤 參與強制轉化犯人:文勇 文剛等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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