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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蘭法院非法庭審成笑柄
【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明慧通訊員吉林報導)二零零九年十月九日,吉林省舒蘭法院對大法弟子楊俊琦的非法庭審,在大法弟子的正氣及律師的正義辯護下,淪為中國司法界的一場笑話。

當日上午,法院戒備森嚴,如臨大敵。政府調集六十名機關幹部充當百姓旁聽。百姓說;“甚麼案子,這樣興師動眾,殺人案也沒這個陣勢啊。”

開庭前,法院法警執法犯法,給律師打電話提出兩點違法要求:一是不能做無罪辯護,二是向法院提交辯護詞。律師依法回絕:“我們不配合這種違法行為,不做違法辯護,沒開庭哪來的辯護詞?”吉林市司法處的人對律師說:“給他們(法院法官)一點面子,要維護地方政府,配合他們審判過程和結果。”被律師依法正義回絕。

開庭時,一女法警違法侵犯人權,要女律師去衛生間脫衣服檢查。女律師義正辭嚴地回絕了法警的無禮要求:“這是侮辱人格,侵犯人權,這樣做對犯罪嫌疑人尚且過份,何況對一位職業律師?”“雖然你穿警服,但你說的話不代表法律,你把法律文件拿出來。”

開庭時,楊俊琦被戴著沉重的手銬腳鐐,律師指出:“我當事人無罪,按高院規定,該除去戒具。”使得楊俊琦的手銬腳鐐依法被摘下。

在依法辯護過程中,審判長王鈺霞無數次違法打斷律師的依法辯護,六次威脅律師:“再做無罪辯護,就將你驅逐出法庭。”律師指出:“你沒有權力驅逐辯護律師,我受當事人委託依法辯護,沒違法。如果你再執意這樣,我也有權申請法官迴避。”旁聽人發出壓抑的笑聲,法官的臉一陣紅一陣白。

法官提出楊俊琦有六台電腦,律師說:“六台,多少台也是私人財產,沒違反哪條法律。與本案無關。”

正義律師在法庭上要求出示提供楊俊琦被刑訊逼供的證據,經過法庭辯論,法庭出示了在市醫院被搶救的病志,這說明對楊俊琦進行刑訊逼供是事實。

律師依法質問法官:“中國憲法、刑法哪條哪款規定法輪功是邪教?請出示法律條文。”法官無語,默認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律師依法要求立即無罪釋放大法弟子楊俊琦。

這次開庭,執法人員執法犯法行為,已成為舒蘭司法史上的笑柄。有聽眾反饋:“知道了,學法輪功真不違法呀。”

吉林省舒蘭市
電話區號0432
郵編132600

舒蘭法院
刑事庭長:  王鈺霞 手機13500900148 家8228148
刑事庭副庭長:王竹雲手機13324321015  家8230976
院長張洪福  13904443318
副院長曹晏鵬15948495000 家電8224606
刑事庭法官 劉勇 家電7968060
一般法官王明偉13904440682 家電8236080
書記趙守信手機13394410001 家電 8260003

舒蘭市人大李桂芬13843265000家電8260017 8222892

局內領導:
徐春英 手機13904422066家電 8260015 2577866
張玉林:    8218360      13904445501   8235523
李甲哲:13843235599 8210633(已調出)
國保大隊:
8219079
宋世寧:13804440886 8229027(現已調到舒蘭市國保大隊任隊長)
李琢: 13596233300 8218807
李耀臣:13904445789 8224922
防邪辦(六一零)主管張海峰
8260610
主任兼政法委副書記 陶亞民 8217610  13944295000
副主任 許鐵臣 8217610  15044610005

北城派出所
齊文亮:13904440932 8225477
於國輝:13654456455 8222677
王喜民:8213480 13504750600 8239989
環城派出所:
鄒忠祥:13704440017 823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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