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看了明慧網交流文章《掌握基本法律知識,阻止邪黨利用法律耍流氓》一文很受啟發。十年的血腥鎮壓,邪黨的「六一零」、公檢司法系統處處以犯法、反黨等等罪名加以迫害。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往往在惡警綁架、非法抄家和實施各種酷刑折磨時表現出無可奈何的承受。邪惡又利用所控制的輿論工具大肆的渲染煉法輪功的如何如何,來欺騙不明真相的群眾來繼續維持迫害。其實現在大陸的警察有幾個懂法律的呢?特別是一些地區的協警,更是如此,整天睜大眼看錢。 正如同修在交流文章中講的,如同修在遇到被干擾、迫害時,能懂些法律的基本知識,利用邪黨的法律條款來保護自己時,是有意想不到的效果的。因為我們就在常人中修煉,常人就是常人中的這層法。邪黨一貫的自吹自己是法制國家,法律如何健全,人民如何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行使自己權利等。那麼,如果我們在遇到上述情況時,用它的矛來戳它的盾試試。往往會使他們無話可說,再加上我們正念講真相,很可能使一些見證到迫害、甚至參與了迫害的人得救。 中國現有人骨子裏受邪黨長期暴政傷害,特別是一些邪黨官員更是自保意識特強。別看他平時迫害大法弟子時凶殘,一旦自己的利益受到影響,再加上大法弟子利用他們的法律到處告他們,雖然邪黨會處處設卡,但畢竟他自己犯法了,一下子就蔫了。本市一名大法弟子幾年前在拘留所被拘留,因家人講真相又不配合惡人行惡,結果遭惡警毒打,出來後,因兒子懂法律,到處告,檢察院、法院、人大、公安廳等,結果處理了一圈子有責任的。現在惡警別說迫害他了,提起該同修就心悸。 現在邪惡迫害大法弟子所觸犯的刑法有:1、非法拘禁罪;2、濫用職權罪;3、非法侵入住宅罪;4、非法搜查罪狀;5、非法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6、侵犯財產罪;7、貪污受賄罪;8、瀆職罪等。同修可運用任何條款罪申訴或起訴邪惡。具體的做法,寫好狀子後可以直接遞交同級檢察院,因檢察院是專職負責公職人員犯罪的。可能在現在邪惡還存在的情況下不受理,但可以告知以不作為或瀆職罪等向當地人大申訴等。在過程中有家人或律師陪伴更好。也是講真相的過程。如一個地區能有幾起這樣的起訴案,搞到他自己頭上,邪惡就會自滅。 其實正法洪勢迅猛推進,邪惡已快滅盡,控制人的舊的因素盡消。我們只要突破思想障礙,突破怕心,我們在助師正法的路上,一定能把歪理邪說正過來,還大法清白,還師父清白。有條件的同修不妨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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