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六日】「七•二零」以前,由於對大法「最大限度符合常人狀態」的修煉形式認識不足,我做「好人」做成了「好欺負的人」,自己正當的合法權益都不敢堅持,面對矛盾一概消極退讓。不僅沒有清除家人不正的思想因素,反而使其膨脹起來,對我說:「你煉法輪功,我幹甚麼你也得忍」,「人為的滋養了邪魔」(《精進要旨》〈道法〉),迫害一開始,被養大了的邪魔利用這一點肆無忌憚的迫害,導致我最終離婚。 現在,我的理解是:有大忍之心,並不等於放縱邪惡為所欲為。在不正當的對待面前,大法弟子的「忍」,是心不動,不因為個人利益的得失而動心,但絕不是必須放棄世間一切。更不是為了表現自己是「好人」而忍氣吞聲、逆來順受。 師父講:「同樣人要有人生活的空間和生存的條件,也是要維護的,人還要維持生命和正常生活的。」(《轉法輪》)我們不僅要能夠放下常人中的一切,也要敢於維護常人中正當的一切。我們不在乎人間利益,不等於我們必須放棄這些利益,更不等於聽任不正的因素任意欺凌。在面對不公正的對待、強加給我們的不公時,我們要清醒的認識到,清除一切破壞大法的不正的因素,保護大法在人間的表現形式,正是大法弟子在人間助師正法的體現。能否完全站在大法的角度上看問題,是每一個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基本素質。再用「大忍之心」來掩蓋自己的懦弱和怕心,是太沒有悟性、不能徹底放下人、走出人的表現。 關鍵是:我們真的對大法有那麼堅定的正信嗎?如果我們真的認為修煉大法堂堂正正,真的肅清了頭腦裏被邪黨灌輸的「黨一貫光榮偉大正確」的毒素,那麼,為甚麼在自己正當的權益被他人無理侵佔的時候,都不敢坦坦蕩蕩的堅持?難道大法弟子非得處於被侵犯、被欺負的境地,才是好的、對的?為甚麼我們對「不被騷擾、不被關押」的現狀心滿意足,而不敢「奢望」成為自己世界的主角被眾人敬仰?當我們畏畏縮縮的放棄自己在人間那一份份正當權益的時候,是不是在給邪惡留下一個又一個苟延殘喘的空間? 以上,是我從新學習了五篇師父評語文章(《三言兩語:好人》、《大法的威嚴》、《甚麼是真正的善》、《除惡不忘正法修煉》、《去除魔性》)後的一點個人所見,有不符合法的地方,還望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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