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原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王振忠在省紀委約談後立即攜情人及1000萬美金去了美國。辦案人員還在王宅搜出3000萬元人民幣。王貪贓過億,這無疑是個大貪官。查清全案,那麼王振忠依法必死無疑。(當然有諸如賈慶林之類的保護傘出面干預那就另當別論。)此乃王振忠之一條死罪。 王振忠東窗事發,是因為王親手指揮下屬刑警將與自己關係密切共同經營生意的好友徐承平的灰色生意競爭對手用槍殺死。那個執行王指示的刑警隊長都判了死刑,那麼王振忠這個主謀更是罪加一等,也只有死。這是王的第二個死罪。 憑王如此的殘暴貪婪,也許還有第三第四個死罪。但是王並沒有死。連國際刑警都出面了,仍然沒能引渡回國,送王去審判台。如果不是王最後惡報客死他鄉,真還不知王最後命運之結局。 王罪大惡極而不受刑,正是因為法輪功。 因為他手中有中共鎮壓法輪功的機密文件,還有身處公安局副局長而不願鎮壓法輪功的辯解。在聯邦官員面前說不願鎮壓法輪功當然能起作用,但最重要的應該是那些機密文件。憑王的德性,憑王的所作所為,他身處要位時不大可能同情支持堅決不鎮壓法輪功,但也許正是因為他的文件,至少是送到海外的最直接的中共鎮壓法輪功的證據,解了他的困境。這也算是王為法輪功做了一件好事。正為此,必死的王居然平安逍遙自在地在美國生活了六年。 天就要滅中共了,那麼與鎮壓有關的人們該如何給自己留後路呢? 王振忠所提供的最多只是一些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文件,還不能算作特別的秘密。我想至少還有以下更深層次的秘密。一是中共高層當初為何要鎮壓法輪功的文件記錄錄音等。二是到底用哪些錢去鎮壓,這錢從何出帳,這過程中的相關記錄。三是到底害死了多少法輪功學員。中共610、公安、國安活活打死人的詳細細節,各級領導指示的原始記錄。特別是法輪功死難者的屍檢照片,法醫檢驗原始記錄。是誰下令活活打死人後不經檢察院調查就隨便火化?四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絕密指示等。是哪個地區最早開始活摘器官,是哪個沒有人性的人物居然敢下這樣的指令?各地區各醫院參與活摘的醫生決策者是哪些人?經營這類生意的又是些甚麼人?五是法輪功不經審判不要任何法律程序就可非法拘禁,是哪些人簽的字,下的命令?所有掌握到秘密的人們,要留一手了,要複製保留下種種錄音錄像筆記手跡簽字等等,保存到秘密的地方。 看今年的天象就可知中共的死日快到了。那麼中共倒了,殺人兇手要不要追究,肆意踐踏法律的事要不要追究,法輪功學員再怎麼好心,但是他們的親屬會不會同意自己的親人就白白的死去、白白的殘廢、白白的被關押、白白的被摘了器官?還有許多法輪功學員消失了,他們去了哪裏?他們還在哪裏?死了,那麼是誰打死的,這些不需要追究嗎?國際社會會認可不追究對法輪功修煉者犯下滔天罪行的人的責任? 不審判是不可能了!到了那一天,中共是不會有幾個敢於承認就是自己下令鎮壓的,他們會把責任推給下屬,推給其他人。那麼此時,誰手中有秘密,誰就佔據主動,誰就有立功的可能,也就有活命的可能。處理此等事,王振忠就是榜樣。特別是活摘器官這等人類最凶殘惡行的秘密。掌握保留鎮壓法輪功的各種證據,也許就是手上沾染法輪功學員血與淚的官吏們多活幾天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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