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八月十日】我叫吳有清,廣東省高州市人,一九九七年六月有幸得到《轉法輪》一書,書中「真、善、忍」三個字深深的印在我的心裏,此後我時刻都用「真、善、忍」三個字為做人的準則嚴格要求自己的言行,從而得到單位同事及親友的好評,自身的身體改變也很大,原有的慢性腸炎不治而癒;另外我身邊的一位親人曾經被診斷為癌症,通過修煉法輪功,得到了康復,直到現在已七十多歲,身體還很好。 自從九九年「七二零」後,江氏流氓集團對法輪功瘋狂迫害,製造假新聞、廣播、電視鋪天蓋,欺騙了多少廣大民眾。我由於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遭到高州國保、「六一零」、派出所等惡黨人員多次綁架、關押、非法審訊、辱罵、暴力毆打,到家裏及工作單位騷擾,用流氓手段威逼我放棄修煉法輪功。 二零零二年一月五日,邪黨人員在我單位宿舍找到一本大法書籍,就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莫須有的罪名,將我非法刑事拘留、非法關押在高州第二看守所二十八天、劫持到茂名洗腦班強制洗腦迫害三個月。在我被綁架的當天深夜一點左右,我被帶到高州市公安局一科(即現在的國保大隊),一科的惡警科長陳濟光和惡警梁曾對我暴力毆打,逼我下跪,我不配合,他們用穿著皮鞋的腳猛力踢我小腿。第二天我被非法關押在高州市城南派出所,惡警梁曾和曹江派出所一個外號叫高佬的惡警再次對我大力踢打小腹,我穿的西服紐扣也被打掉,更惡劣的是,惡警梁曾在寒冷的冬天,用冷水從我衣領灌至全身,把空調開至低溫長時間冷凍我。 在二零零三年八月上旬即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九日,我二次被非法關押。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我回娘家,只因為了維護公民的知情權,派發說明法輪功受中共迫害的事實真相,就再次遭綁架。當時惡警湛傑、梁曾沒出示任何合法手續,只是拿著二零零二年一月六日的所謂刑事拘留作為依據,非法勞教我三年、劫持到三水勞教所。 在三水女子勞教所非法關押期間,我遭到強制洗腦,惡警為了要逼我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用最下流的手段對我的人格侮辱及精神折磨。零五年二月五日、六日,六大隊一姓張的大隊長,竟然在一樓辦公室叫命令值班人員及兩個夾控將我的衣服當眾脫光,連最緊身的背心都撕爛,還叫大院值班幹警拿手機照的相逼我看,同時整夜不准我休息。 零五年二月二十二日,我被轉到三大隊非法關押,當晚再次遭到大隊長李某等惡警及夾控等十多人用同樣的流氓手段將我的衣服脫光,連續十幾天每天都是半夜二點半才准休息,甚至罰站就是一整天。 我被非法關押在二大隊時,惡警范娜二次值夜班是都叫值班員在半夜把我叫醒,強逼我把腳伸直來睡。 我在反迫害中又遭到十天的禁閉,我絕食絕水十天,被關小號禁閉,當天晚還被三大的張大隊長把我腳筋踢傷,痛得我無法蹲下。惡警分隊長王敏京曾將我眼角踢腫,甚至對我使用五馬分屍的酷刑,並以我絕食為由加期一個月。 二零零七年底,我離開邪惡黑窩回家後,多次到市「六一零」、國保及原單位高州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要求正常恢復我的工作,但到現在也沒有得到合理的答覆。單位推說是市「六一零」下令叫開除的,六一零又要我直接找單位解決。諮詢過一些律師,律師建議我申請行政訴訟,但在中共一黨專制的暴政下,民眾根本就沒有說理的地方。 另外,在九九年「七二零」之前,我丈夫一直都很支持我煉法輪功,還經常送我和兒子到外面參加星期六的集體煉功和洪法活動,家庭和睦幸福。但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後,我丈夫在來自單位、社會的各種壓力下,承受不住精神上、經濟上的雙重的巨大打擊,只將滿腦子的怨氣全部往我身上發洩,自從我被多次非法抓捕關押後,他對我百般刁難,甚至痛打辱罵,尤其是我從三水勞教所出來後,他經常對我痛打,而每次打都是往死裏打,用拳、腳、鞋底往頭部、臉部打,最近更是訴訟到法院以離婚來相威逼。原本一個幸福美好的家庭,卻因中共邪黨對信仰「真、善、忍」民眾的迫害而支離破碎。 在此我希望所有世人,不要被中共邪黨的謊言矇蔽,更不要參與邪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因為法輪大法是度人的佛法,法輪功學員是修煉真善忍的好人,迫害好人、迫害修佛的人,罪大如山,上天不佑。 直接參與迫害的具體責任單位及個人如下: 電話區號0668 郵編525200 廣東省高州市政法委書記詹漢文:電話;0668--6690663(辦)、0668--6663401(宅) 政法委地址:廣東省高州市中山路59號政法委 六一零主任伍海歐 辦0668--6698610、6671616(宅)、手機13824850905、小靈通3661318 六一零主任黎某 辦0668--6698610、手機13809785987 六一零地址:廣東省高州市中山路59號市委大樓三樓 廣東省高州市農村信用聯社龐瑞海辦6686268 教育科電話:0668--6686339 公安局地址:廣東省高州市中山路39號 國保大隊湛傑,辦0668--6635310、手機13828611262 梁曾,辦0668--663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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