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明慧網

首頁
按欄目瀏覽
按日瀏覽
黃立忠、趙亮被劫持到錦州監獄 親屬探監遭拒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九日】5月10日左右,遼寧葫蘆島法輪功學員黃立忠、趙亮分別被連山區邪黨法院非法判刑九年和十年。倆人上訴至葫蘆島市中級法院。6月12日上午,葫蘆島市中級惡黨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6月12日下午,趙亮、黃立忠家屬到看守所探監,黃立忠被折磨得很瘦弱,頭髮又被剃光,家人都認不出是他了,說話時有氣無力,家屬只和他交談了幾分鐘,就被看守所所長陳某打斷,讓他回去了。第二天家屬又去找陳某,陳某說沒時間。6月14日家屬再去,看守所又說法輪功學員不讓見,並告訴家屬6月17日送走,到那裏讓見面。

6月17日下午,黃立忠、趙亮被劫持到錦州監獄。6月26日上午,黃立忠家屬去探監,得知他現在被關押在一監區,但等了一個半小時也沒讓見,所謂理由:他是法輪功學員。下午其家屬見到遼寧省入監監獄一監區警察,這位警察告訴家屬不要來了,不久他會被送到某監獄,那時他本人可以上訴,也會讓家屬見面,當家屬問他的身體狀況時,警察沒直接回答,只說這裏法輪功學員不幹活。

現在情況是這樣:遼寧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先被送到遼寧省入監監獄,一般情況2個月後,再被送往各地區監獄,但法輪功學員要快一些。就是說倆人還沒有被送到各地監獄,希望同修繼續正念加持。

中法法官高恩思:0429-3166449(辦)手機:13898995566
連山區法官:魏愛君(女)0429-2163962(辦)


下面是趙亮的上訴書:

上訴請求:無罪釋放

上訴理由

1、首先我要闡明的是法輪功並不是政府所宣傳的那樣,這是眾所周知的,更不是甚麼“邪教”。如當年“文革”,“六四”一樣,在搞所謂的政治運動。法輪功是自發的群眾性煉功活動。沒有組織,與宗教信仰的目的相同,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這已是不爭的事實。因為政府在鎮壓前搞過調查。現在法輪功洪傳世界80餘國,上億人修煉大法。所到之處均受到當地人民和政府的歡迎與褒獎,唯獨中國在鎮壓,相反更多國家都在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不得民心,沒有人權,這是政府不敢向人民公開的國際形勢。全世界都知道法輪大法好。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出版,集會,言論,結社和遊行示威的自由,法輪功學員也是中國公民,應同樣享有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這些權利,這是天賦人權。任何組織或政府都無權干涉。那麼在我家搜出的電腦,打印機等物品和法輪功宣傳資料,包括評論××黨的言論是完全合法的,並構不成犯罪。望法院真正明白真相,看清國際形勢,秉承正義,為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

此致
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趙亮
2008年5月10日

當日前一篇文章: 萊蕪大法弟子亓廷松家屬堅持申訴獲賠償(圖)
當日後一篇文章: 山海關大法弟子韋丹權遭非法判刑,擬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