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二日】廣東省廣州律師、大法弟子朱宇飆在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後,於2008年4月30日回到家中。 朱宇飆曾先後任職廣東廣大律師事務所和廣東恆益律師事務所,因接受多名被綁架的大法弟子的委託為之辯護,在2007年2月10日被廣州國安和廣州番禺大石派出所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廣州花都第三勞教所。 朱宇飆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遭受邪黨惡警的群毆及酷刑折磨,如老虎凳、架飛機、用濕毛巾蓋臉窒息、水淹、在冷天灌涼水、鞭打手指和腳趾、不准睡覺等折磨。朱宇飆曾三度絕食,絕食期間又被惡警插喉強行灌食。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朱宇飆曾對被非法勞教提起訴訟,卻被剝奪此項權利;廣州市司法局還作出停止朱宇飆律師執業一年的非法行政決定。朱宇飆根據中國法律,向廣州市越秀區法院提起了相關行政訴訟,但至今仍未收到立案通知等訴訟文書。而原供職單位也因此被邪黨實施行政處罰等原因,沒有與其續聘。 大法弟子朱宇飆已於2008年4月30日回到家中,身體現已基本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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