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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法庭判決中文報紙誹謗罪成立
文/意大利法輪大法學員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意大利羅馬刑事法庭法官伊亞諾拉博士(Dr. Iannolo)宣布中文報紙《新華時報》 誹謗法輪功罪行成立,所有有關被告(《新華時報》社社長及出資人及具體文章的作者)均被宣告罪行成立。在歷經五年二十次庭審後,羅馬刑事法庭確認《新華時報》通過媒體嚴重誹謗法輪功,並且多次重犯的罪行成立。具體宣判書將在六十天內擬出並公布。

意大利法輪大法協會及意大利法輪大法協會會長法瓦先生(Alfredo Fava)勝訴。這是意大利法輪大法協會第二次贏得此類案件初審勝訴判決。

代表意大利法輪大法協會的羅蘇迪維塔律師(Rossodivita Giuseppe)在得到勝訴判決後表示,“儘管我們還在等待具體的判決書內容,我認為此案件經過了艱苦而長期的聽證和辯論,得到勝訴結果意義極其重大。特別是,在本次案件審理中,法庭首次接受了在中共大使館及領事館展出的圖片作為庭審證據,而且中共大使館對被告表示支持,但是被告們無法證實那些圖片中反映的事情的真實性,事實上是這些圖片只是用來詆毀法輪功修煉者。我認為羅馬法庭在經過了深刻而全面的考量後,給予了被告比檢察官要求的還要嚴厲的判決,並按照原告方提出的要求,強制被告在《新華時報》上公布審判結果和判決書內容,以便羅馬的華人社區了解中共政權對法輪功的詆毀和指責、並且通過中文報紙散布對法輪功的污衊,這些都是造假及誹謗的行為。”

意大利法輪大法協會會長法瓦先生也表示歡迎羅馬法庭的宣判,並且對近日在紐約法拉盛攻擊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幫兇及出版詆毀文章的《僑報》及其記者提出正告,意大利法庭的判決正是對這些中共幫兇的警告,替中共賣命者要面對的是西方民主制度下法庭的宣判。天理昭昭,善惡有報,在人間行惡事者也會受到人間正義法庭的裁決,希望他們能夠真正為自己的前途思考,不要給中共當炮灰。

案件回溯

在羅馬出版的中文報紙《新華時報》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八日刊登文章,報導了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四日在中共駐羅馬大使館(羅馬,布魯塞爾街56號Via Bruxelles 56 Roma)內舉辦的污衊法輪功的圖片展,展覽內容嚴重詆毀法輪大法及其創始人的聲譽。意大利法輪大法協會以誹謗罪在羅馬法庭起訴《新華時報》。

當日前一篇文章: 法拉盛燭光夜悼 法輪功堅持反迫害(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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