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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關注石家莊第四監獄迫害大法弟子李鋒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九日】河北省安國市大法弟子李鋒因電視插播法輪功被迫害真相,被非法判刑15年、關押在石家莊第四監獄。地獄般的非人折磨使他身體嚴重受損,2005年底開始出現冠心病、高血壓症狀,情況危急。家屬要求保外就醫,監獄以不“轉化”為由不給辦理手續。

提起李鋒,認識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個好人。李鋒原本在安國藥材市場經營草藥,修煉前,人人都認為他精明能幹,能說會道,做買賣更是一絕,貨不論好壞都能被他說的客人高興的買走,而且都能賣個好價錢,他想方設法掙到錢。自從修煉法輪功後,他事事都按李洪志師父的“真、善、忍”要求自己,為大局著想,為安國的藥業和人民的利益著想,從來不賣假貨,向來都是貨真價實,不偷稅漏稅,按藥監局的要求去做一個合格的藥商,人們都願意和他做生意。他看到有人賣假藥或是以次充好,就告訴人家善惡有報和做人的道理;他的客戶有要假貨(次貨)的,他就賠著錢給人家真貨。有人說他真傻,他說:“我現在是修煉人了,更應該事事為他人著想,做的更好才行。藥是用來救命的,賠點錢也不能弄出人命來。”從此以後,人們更信任他了,生意做大,後來和南韓的客商做起了生意。他從來都不為了個人利益去傷害別人,甚至一年下來都沒掙多少錢,反而心裏挺踏實。

1999年法輪大法被迫害後,李鋒為了給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四外奔波,可上訪無門,上訪辦成了“抓人辦”,只好利用各種方式讓被謊言欺騙的世人了解大法被迫害真相,在這樣極特殊的情況下才採用了電視插播的方式還民眾以知情權,何罪之有啊!

2002年10月4日,李鋒在保定地區安國市馬莊村剛被非法抓捕的時候,當時任安國藥市派出所所長的李東甫就問他身上裝了多少錢,家裏有多少錢,還說省裏對李鋒等人下了密令,追捕可以要死的。被拉到石佛鄉派出所後,遭到了省廳和安國市公安局的毒打,接著拉到安國市公安局,在提審期間遭到邪惡的迫害:刑訊、逼供、騙供等等,5天5夜沒讓休息,還遭到毒打。當時李東甫等公安人員強行讓李鋒吃下一個類似奶糖的不明藥物後,李鋒便喪失聽力、視力(至今仍聽力視力模糊),並喪失思維能力多日。

2002年10月至2003年10月,在徐水看守所被關押期間,徐水看守所的惡人竊取了李鋒家人給李鋒留下的電話號碼,並以李鋒的名義向家裏要錢要物,家裏送去的錢和物,記在了李鋒的賬上,但是並沒有通知李鋒,他們以李鋒的名義把錢花了。

2003年7月15日徐水法院對包括李鋒在內的十七名大法弟子進行開庭,在不准辯護的情況下強行簽字,兩個多月後下了判決。大法弟子紛紛上訴不法判決,並絕食抗議。數日後,徐水看守所怕外面知道抗議情況,就秘密通知保定地區採取了行動。2003年10月11日晚,保定中級法院連夜提審大法弟子,12日就立了裁定維持原判,提審時不讓說迫害情況,更不讓說它們的違法行為,只能說插播的事(至於為甚麼插播根本不讓說,更別說大法弟子被迫害的情況了。)10月16日,就把李鋒等人劫持到保定監獄。面對這樣不講法律的判決,對人權的踐踏,李鋒等大法弟子繼續絕食抗議。因此惡警於10月就又把李鋒在內的4名大法弟子劫持到石家莊北郊監獄的洗腦班。洗腦班惡人馮福利用欺世的謊言,以流氓的標準衡量大法弟子是否轉化了,實行的完全是精神迫害。當時李鋒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哭笑不分5天,落下了頭腦不清醒的後遺症。就這樣了還不放過並實行秘密監控。

2004年5、6月期間,李鋒暈倒過去兩次,還伴有抽風,當時血壓高達180,發作後一個多月不思飲食;2005年3月份又連續發作了幾次,出現心慌、氣短、全身無力,身體感覺極度勞累,大小便下墜,血壓高。獄內不給體檢,根據各種反應,身體所出現的情況是高血壓和心臟病,此症狀是周期性的,大約20天為一個周期,每天下午4點多鐘開始發作,有時伴有頭暈,輕重不一。2006年1月中旬,李鋒身體危急,昏迷12個小時,冠心病症狀,被送醫院治療兩天,十多天不能進食。惡人嚴密封鎖消息,不讓李鋒的家屬接見,不讓通電話。從發病至今一直是高血壓、心臟病症狀。原本壯實的一個漢子現在已是骨瘦如柴,生命垂危。

被非法關押在第四監獄的法輪功學員除了精神上被迫害和奴工勞役外,伙食豬狗不如,饅頭裏經常吃出煙頭,菜裏用的是地溝油,吃了就想吐。沒有生活來源的李鋒只能去垃圾堆撿些別人丟棄的白菜幫用開水沖一下再用鹽拌著吃,春天去地裏挖點野菜吃。李鋒在獄中度過的第一個冬天,只一身單衣過冬,獄中以沒人給李鋒錢為由不給棉衣穿。被非法關押在這裏的大法弟子身體狀況極差,不少人已經出現了多種不良反應,生命出現危急,心臟病、高血壓、多次暈過去,醫生判斷這樣的人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李鋒被抓後,一家的重擔全壓在了他妻子一個人身上,他家上有老下有小,老人體弱多病,整天淚流滿面要兒子回來,孩子又小,想父親。老人、孩子和李鋒的生活費用全靠妻子一人負擔,李鋒在徐水看守所被關押期間看守所經常來電話要錢要物,家裏沒有了錢,又沒有生活來源,真是苦不堪言。

2006年1月中旬,李鋒出現冠心病症狀,昏迷12個小時,被送醫院治療兩天,十多天不能進食,後來只喝一點奶粉維持生命。惡人嚴密封鎖消息,不讓他的家屬接見,不讓通電話。因李鋒的生命危急,家人去要監獄要人,負責監視李鋒的趙軍、王磊等人也說李鋒身體太差,應該保外就醫,但惡警卻以李鋒不“轉化”為由拒不放人。

2007年10月底,河北省石家莊第四監獄全體大法弟子集體絕食抗議非法關押。有很多法輪功學員生命危在旦夕,家屬們都紛紛要求辦理保外就醫。2007年底,河北省第四監獄為欺騙家屬,放出風來說年前要讓一部份法輪功學員回家,但至今沒有一個法輪功學員出來。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的一切罪名都是不成立的。他們沒有觸犯哪一條法律法規。在刑法中找不到,在犯罪人的案例中找不到,因為他們沒有罪。那麼把無罪之人投入牢監迫害是不是違法,強行關押無罪之人是不是犯罪?甚至還要把做好人的人強行“轉化”,否則長期關押或肆意加刑迫害。難道不讓學真,讓學假;不讓學善,讓學惡;不讓學忍,讓學鬥,學腐敗;要把好人轉化成壞人,才是我國法律所允許的嗎?要知道打壓善的就一定是邪惡的。

再一次呼籲,現在的中國社會需要更多的良心律師站出來維護公道,抵制邪惡。也強烈呼籲正義的律師幫助李鋒及更多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營救他們回家!

當日前一篇文章: 吉林省圖們市惡警對法輪功女學員的殘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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