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我修煉法輪大法已有10多年的時間。自從學了法輪功以後,我按照“真、善、忍”為人處事,不僅身心受益良多,而且思想道德水平也得到提高。但是,到了99年7月20日以後,由於我堅持信仰說真話,被中共惡黨迫害。在廣東省廣州市第一勞教所,我慘遭毒打和折磨。 為了為李洪志師父伸冤和維護法輪大法的聲譽,2000年,我決定到北京國務院信訪辦去上訪。誰知道,在上訪的時候,馬上就被那裏的工作人員(實際上是公安人員)非法關押在北京的一個大樓的地下室。幾天後才被釋放。後來,我因為在廣州一個公眾場所和同修一起聚會,被當地公安人員強行扣押,被非法拘留15天。回家後不久,又被廣東惠州地區的公安人員無故抓起來,非法拘留3個多月,後被送到廣東三水勞教所非法勞教2年。釋放回家後,我又因為在公眾場所做講清真相的事情被廣州市當地公安人員非法關押1個多月,後來,就被送到廣州市第一勞教所非法勞教2年。 當我來到廣州市第一勞教所二大隊的時候,我就被裏面的“夾控人員”(打手)輪流看管。由於我不配合他們的無理要求,就經常被他們刁難和虐待,比如:每天要強迫我去觀看那些污衊師父、攻擊大法的書報或電視、錄像;一天規定只能去2-3次廁所(經常要忍很長時間才能去);冬天要經常沖冷水涼;每天睡覺的時間很少甚至沒有;經常被罰站、罰跑、罰幹髒活;每天要長時間坐在一張很低的塑料凳子上看書和寫心得,等等。因為長時間坐在凳子上,所以,我的臀部都被磨傷得很厲害,疼痛難忍。有一次,我實在忍不住了,就向他們提出抗議。卻遭到一幫“夾控人員”的圍攻和毒打。有一個惡霸還狠狠地用力把我的左手都扭骨折了。當時,我痛苦得難以言表。他們怕我出事擔責任,當天晚上就把我送到附近的醫院去治療。在住醫院期間,他們怕我逃跑,連我睡覺都給我戴上手銬。可見他們是多麼沒有人性。我在醫院住了幾天就出院了,但是,他們還沒有放過我,繼續對我迫害。有一天晚上,他們那幫“夾控人員”就對我下了毒手,給我上“紮刑”。當時,我痛苦得死去活來,我的身心受到了嚴重摧殘。如果我不是修煉法輪大法,我可能當時就不想活了。為了完成證實大法,講清真相,救度眾生的歷史使命,我忍受著一般人難以想像的痛苦活下來了。直到我離開那個充滿罪惡的“人間地獄”為止。 中共邪黨及其那些惡警惡人,不但迫害我,也不放過我的妻子(她也是法輪功學員)。她也曾經被非法關押很長時間。出來以後,還被廣州當地的公安人員施加種種壓力,包括在她的家庭和單位。由於壓力太大,她承受不住,被迫違心地與我分手。害得我現在夫妻分離,有家不能歸,只有漂泊在他鄉打工。後來,她又被當地的惡警惡人抓去非法勞教2年。 在此,我告誡中共那些惡警惡人:做惡人,做壞事,迫害法輪功學員是一定要遭到“因果報應”的天理懲罰的。只不過是現在時候沒到,時候一到,就是你們的報應之日。 附: 一、參與迫害我的廣州地區的惡警名單: 1. 溫春蘭(女)——海珠區公安局; 2. 李教導員——市第一勞教所二大隊; 3. 畢大隊長——市第一勞教所二大隊; 4. 周大隊長——市第一勞教所二大隊; 5. 黎管教——市第一勞教所二大隊; 6. 陳管教——市第一勞教所二大隊。 二、參與迫害我的惠州地區的惡警名單: 1. 沈隊長——惠州地區國安大隊 2. 楊先生——惠州地區國安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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