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四月六日】二零零八年三月十日,河北高碑店公安局、國保大隊、治安大隊出動八輛警車圍住法輪功學員張德明的住所將其綁架。日前邪黨惡警已下所謂“批捕證”,欲對張德明非法判刑。 張德明,白溝小營村人,男,五十八歲,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張德明多次遭邪黨惡警綁架。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張德明被白溝公安分局高橋派出所惡警綁架,被關押在高碑店靶場遭受酷刑迫害,後被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在冀東監獄。 二零零六年六月七日,張德明被高橋派出所惡警王世永等綁架,張德明後走脫,被迫流離失所。 惡警三月十日在綁架張德明的同時,對其住所如土匪般瘋狂肆掠,搶走了法輪大法師父法像以及大量私人財產,包括動力三輪摩托一輛、自行車一輛、現金六百元、電腦一台、噴墨打印機三台(愛普生C65、佳能IP3300、利盟1150)、激光打印機兩台(佳能3200、佳能3220)、刻錄機一台、U盤、MP3、手機、無線上網卡、衛星接收器、衛星天線、電視一台、法輪大法師父法像,並勒索房東三千六百元等。 圖為惡警對張德明住所肆掠後一片狼藉的情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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