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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正聲明”的作用
文/海外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經常看到一些大陸學員在“嚴正聲明”中說,“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感到這樣的所謂聲明很不實在,因為這樣的聲明者並沒有理解“嚴正聲明”的作用,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而且對修煉有相當的誤解。

其實先不說修煉,就說常人這一層理:自己做錯的事、說錯的話,豈是一句“全部作廢”就輕飄飄的作廢得了的呢?這不是笑話嗎?小孩子犯了小錯,還需要承認錯誤說“我做錯了、不應該打人”,並表示歉意說“對不起”。大法弟子在怕心私心作用下做了證實邪惡的事,怎麼可能連個承認錯誤、自己哪做錯了的話都沒有,就想不承擔任何後果呢?這個後果怎麼可能用一句“全部作廢”就消除了呢?

明慧網上的“嚴正聲明”,是專門給那些向邪惡保證過放棄大法、甚至給邪惡寫過所謂“三書”、“五書”的學員開設的,因為師父慈悲,允許走過嚴重彎路的學員走回來。這個聲明的關鍵是,既然你給邪惡寫過保證不修煉、保證背離大法的話,那就要徹底否定那個東西。怎麼否定?從聲明給邪惡寫的所謂“保證書”作廢開始,聲明自己從今起選擇走師父安排的路、從新開始大法修煉。

為甚麼必須要聲明給邪惡寫的“三書”、“五書”作廢?因為你給邪惡寫的書面保證和簽名畫押,等於是賣身契,把自己賣給邪惡了,把自己放到邪惡手心裏去了。你寫給邪惡的那些“三書”、“五書”,就是邪惡從今以後毀掉你、阻止你再回到大法修煉中來的把柄。

這和那些曾經向惡黨宣誓效忠的人被打上獸印、變為惡黨的一部份,是一個道理。因為宣誓的時候,宣示者就把自己交給惡黨了。那麼曾經宣示入黨的常人,為了避免與惡黨一同毀滅,需要及時發表退黨聲明。而給邪惡寫過“賣身契”的大法學員,則被允許通過發表嚴正聲明,把自己從邪惡那邊拿回來,從新擺放到大法一邊,放回大法修煉的行列中。

這樣一個性命攸關的聲明,如果只是稀裏糊塗、不得要領的說“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第一作廢不了,因為人做甚麼都是有後果的,你給邪惡寫過“保證書”這個“因”,就會導致邪惡可以一直抓住你不放這樣的“果”。第二,自己交給邪惡的“賣身契”(“保證書”)還在,沒有起到否定舊勢力迫害的作用。也正因為認識不清,很多稀裏糊塗寫“作廢聲明”的學員,才會一被抓就寫保證,一放出來就寫聲明,言而無信,出爾反爾,非常不嚴肅。

希望有關學員從法理上有個清醒的認識,珍惜師父的慈悲和留給我們的有限的時間,不要再稀裏糊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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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後一篇文章: 去掉“堅持自己”的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