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劉金英,女,今年四十三歲,原河北省淶水縣信訪局副局長。一九九零年畢業於河北青年管理幹部學院青年思想教育系,後考入中央黨校政法專業函授畢業,先後在鄉、鎮及團縣委做過十幾年共青團工作。曾是一名氣功愛好者,也看過佛教的書,都沒找到真諦,一部《轉法輪》讓劉金英愛不釋手,於一九九六年八月正式走上了修煉法輪大法之路。一家人先後得法,沐浴在大法中,幸福祥和,並把大法的美好及福音傳給十方的親朋好友、同學、老師。1999年7月20日後,這個令人羨慕的家庭被江澤民為首的流氓集團迫害的家破人亡。多次的非法關押及非法判刑,數不清多少次,劉金英徘徊在生命的死亡線上,在師尊佛恩浩蕩中,生命一次次復活。 第一部份:一九九九年──二零零零年 劉金英遭淶水縣惡黨官員迫害的事實 參與迫害人員: 韓雅生:原淶水縣委書記,定興縣人。 孫貴傑:原淶水縣委副書記,徐水縣人。 李增泉:原淶水縣委常委、兩辦秘書長,現任淶水縣副縣長,淶水縣王村鄉北辛莊村人。 劉耀華:原淶水縣公安局紀檢書記,淶水縣淶水鎮南王莊村人。 譚書評:原淶水縣公安局局長。 張海利:原淶水縣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淶水縣明義鄉東官莊村人。 李增林:原淶水縣公安局政保股股長。 劉卿:原淶水縣看守所所長。 戴春傑:原淶水縣公安局政保股幹事,現任股長。 梁振海:原淶水縣公安局政保股幹事。 郭增禹:原淶水縣公安局政保股幹事。 梁金福:原淶水縣信訪局局長。 董樹生:原淶水縣信訪局副局長。 王文清:原淶水縣信訪局辦公室主任,宋各莊鄉悟空寺人。 李老鐵:原淶水縣委書記,河北省雄縣人,現任石家莊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王惠欣:原淶水縣縣長,女,曾任涿州市委副書記。 崔紀坤:原淶水縣法院副院長。 李亞民:原淶水縣石亭鎮鎮長。 蘇金生:原淶水縣法院。 宋孟山:原淶水縣法院書記員,淶水縣淶水鎮北瓦宅村人。 廖志剛:淶水縣檢察院,現住淶水縣地稅局家屬院南樓三單元102室。 以江澤民為首的流氓集團的指使下,惡黨人員利用手中權力,超越法律權限迫害劉金英,對劉金英非法行政拘留三次,刑事拘留一次,非法拘禁七天,勒索現金5680元,多次非法抄家,指使公安人員進行刑訊逼供,施以酷刑。尤其李老鐵任淶水縣委書記期間,對控告人強行定罪,非法判決,程序違法,嚴重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規定。憲法明確規定:即使國家主席本人在處理關係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時,也不能如此非法地、單方面地繞過正常程序去濫用權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條、第二三八條、第二三九條、第二四三條、第二四七條、第二四八條、第三九九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條、第十八條、第七十七條,以上參與人分別構成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刑訊逼供罪、故意傷害罪、虐待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瀆職罪、徇私枉法罪」。 以下是劉金英的自述。 一、「四﹒二五」上訪遭到李增泉、梁金福流氓威脅 「四﹒二五」當晚,李增泉打電話到我家,我丈夫說我去了北京,李增泉卻說要到我家了解情況。見了面,他又說去地稅局辦公室,他說:「你們這是反動會道門」。 第二天,我照常上班,信訪局局長梁金福厲聲問我:「昨天你是不是去了北京?」緊接著他說秘書長要找我談話,我去了縣委院的秘書長辦公室,梁金福也跟了過去,一陣暴跳式的指責後,李增泉命令我寫檢查交給梁金福。四月三十日晚,梁金福打電話到我家,說縣政法委急於要問我幾個問題,是到我家還是去他家。我說「去你家吧。進了梁金福家門,信訪局副局長董樹生、辦公室主任王文清早已等候在那兒,叫我必須回答四個問題,其中之一就是「還去不去北京」,我說:「北京是首都,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怎麼不能去?」梁金福說:「是在這個問題上,還要交上邊討論,按你回答的態度處理。」很快,我的辦公地點被挪到了縣政府門口警衛室對面的小房子裏,那裏沒有水,桌椅板凳也都是淘汰的,臨時湊的。 五月十七日,辦公室主任王文清通知我說「下午四點縣委副書記王力加要我過去談話」。我去了政法委問常務副書記張海利:「上次梁金福已組織做了筆錄,怎麼過去半個多月了,還找我談話?難道信訪局沒給王書記一份?你要沒時間,把記錄給我拿出來,我去複印一份交給他。」張海利說:「不用了,我們交吧。」下午四點,我去縣委院,由於我不認識門,就去了樓梯口對面的李增泉那兒問了一下,王力加的秘書問我:「找他幹啥?」我說是辦公室主任通知我叫我來的。他讓我先在別處等一會兒,我就又進了李增泉的辦公室,說明情況,他同意讓在他那兒等一會兒。他問:「你找他幹甚麼?」我說:「我也不知道,是辦公室主任通知叫我來的。」李增泉突然拉上窗簾、插上門要對我動手耍流氓,我起身往外走,他抓住了我的一隻手,我費了好大勁才甩掉了他的手,頭也沒回開門徑直去了王力加那兒。他也是問了一些「四﹒二五」上訪的情況。在信訪局辦公室,梁金福很氣憤的問我:「你剛才幹甚麼去了?」我說去王書記那兒了。他當著王文清的面說:「你以後就去縣委上班去算了。」我解釋說:「是王文清通知我去的,如果說哪個領導找談話,我能不去嗎?你們都是領導。」 五月十八日,我把《轉法輪》及教功錄像帶送到王力加、韓雅生手中。正趕上組織部長趙大明和王力加要去高村下鄉,我說想跟他們說點事,他倆就把我叫到縣委一樓的一個房間,我說明了自己的情況,表示不願擔任信訪局副局長職務。趙大明說:「不想當官了?」我說:「不想當了,哪怕是教小學二年級都行。」昨天下午在李增泉那兒發生的事,實在難以啟齒(他分管信訪,要長期打交道)。 一天下午,天下著小雨,梁金福到我辦公室的小屋說:「要不是我和韓書記說好話,你的飯碗就沒了。」我說:「沒了就沒了。」他說:「你要這麼說?!」我說:「我就這麼說。」他很尷尬,氣惱的出了門。 二、「七﹒二零」以後的政治構陷,第一次非法行政拘留就是被騙去的 1999年7月20日傍晚,梁振海、郭增禹突然闖進我家,說是問一些法輪功的情況,我說:「可以,你們想了解甚麼,我這兒的資料很全,沒有任何怕見人的,法輪功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郭增禹說:「我們已接到了密令,要幹甚麼不能說。」 1999年7月21日,梁金福通知我下午四點在縣委六樓開會,可能是關於迫害法輪功的,這回你要明確表態了,很可能就當成靶子打了。會上,李增泉宣讀了《共產黨員不准修煉法輪大法的通知》,政策是外鬆內緊,採取一切可以採取的措施。散會後沒人找我,回家已是晚上七點。我伺候好年逾古稀的公婆和七歲的女兒,當夜深人靜的時候,突然聽到有人叫我的名字,開燈看表已是近十二點。我隔窗問是誰,郭增禹回答說:「是公安局的,縣委孫書記(孫貴傑)找你談話。」我答應著穿好了衣服,告訴我丈夫是領導談話,就出了門。當我見到警車和轎車早已在門口等候時,心想他們也許在執行公務時順便來通知我,便對幹警說:「我騎自行車,一會兒回來方便。」「不要騎了,這車快,回來送你。」我就上了他們的車。沒想到車進了公安局才讓我下車。 先是讓我去了西邊的小樓上,那裏是犯罪嫌疑人留置的地方,一個小警察說:「當官的別在這兒啊。」於是他把我領到了公安局辦公室,等到了深夜一點半,孫貴傑和李增泉才露面,李增泉一言沒發。孫貴傑說:「你還練不練哪?你這黨員還要不要?你這個副局長還要不要?」我說:「看著我稱職就當,看著我不稱職我就不當。」孫貴傑說:「一會兒你就去拘留所呆著去吧!」這時我才發現這是綁架。 看到他們下了樓,我也下樓要回家,可是眼看著他們的車開走了,公安局的大門就關上了,一個警察擋住了我的去路,我往左拐,他往左拐,我往右拐,他往右擋,我說你這是幹甚麼?他說要上樓給我做筆錄。7月22日凌晨兩點半,我就被關進了拘留所,是戴春傑把我和李樹清(原淶水縣法輪功輔導站站長)送到拘留所的。 一夜沒回家,第二天早晨我丈夫去信訪局打聽,信訪局的人全躲了。他找到了政法委書記陳水,陳水說:「抓李樹清我知道,抓金英我不知道。」回來我丈夫被劫持到地稅局,被孫伯倫打了兩個大嘴巴,用皮帶抽的他耳鳴,在地稅局被看管,晝夜不能回家。兩位老人已無人照料,孩子只好由娘家弟媳接走。 7月22日下午,我被戴上手銬錄像,還有十四名從北京截回的學員也被戴上手銬錄像。7月23日,我接到了行政拘留十五日的《拘留證》。不准家人探視、不准送東西。過了十多天,孫貴傑到拘留所把我叫出來談話,說「一條陽關道,一條獨木橋」,劉耀華讓我的父母到拘留所,威脅說:「你再不寫保證,就讓你媽給你跪下。」父親出手就打我。 8月6日,我被董樹生等人劫持到信訪局,信訪局局長梁金福說:「你再不寫保證我這個局長就當不上了。」劉耀華說:「否則就還帶回去。」 8月12日,我交了份《辭職報告》,給了組織部的田樹江,信訪局的鑰匙給了李惠敏。 從拘留所回到家中,我才知道7月25日晚,在淶水縣電影院召開了所謂的「公捕大會」,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刑事拘留,會上我被宣布開除黨籍、撤銷行政職務。家裏的大法資料全部被抄。 三、第二次行政拘留轉淶水縣看守所就變成刑事拘留加酷刑 在北京的日子裏,1999年9月28日晚被三間房派出所留置,身份證也被扣在那裏。9月29日被北京朝陽分局開了15天的行政拘留,理由:擾亂社會治安。9月30日,保定市信訪局和淶水縣公安局的人去接我,剛出北京城,一個姓孫的惡警(和劉耀華一起去的)用一個手銬把我的右手和於振剛(男)的右手銬在了一起,當天被送到淶水縣看守所刑事拘留直至10月13日。 10月1日下午,在淶水縣看守所,我被套上印有「囚犯」字樣的白大褂,戴上手銬由兩名警察押到公安局地下室,被鎖在一個大鐵椅子上。保定法院的人先自我介紹,我截斷他們的話解釋,孫貴傑眼看我揭穿了他,大聲嚷著:「如果因為你影響了我,我饒不了你,一會兒就揍你一頓」。法院那倆人一聽夾著包走了。剩下的人,一個人打開了鐵鏈,一個耳光打在我的右臉上,我就甚麼也看不見了,後來那人一邊打一邊說:「共產黨對你怎麼樣啊?哪點兒對不起你啦?」再上來人又打,臨走時,孫貴傑還說:「這是輕的」。 10月2日上午,我被戴上手銬,穿上囚服押到公安局地下審訊室被鎖在鐵椅子上,縣委書記韓雅生在地下室親自指揮一幫人對我大打出手,他們還命令我給縣委書記跪下。一陣嘴巴打的我看不見了,一個人打累了,另一個接著打,有時還共同出擊。韓雅生聲嘶力竭地叫著:「臭不要臉的,拿電棍去電她!」警察拿了一個帶刺的棍子重重的打在了我的後背上。公安局局長譚書評從地上把我抓起來,揪住我的衣服,左右開弓的打了我一陣耳光,翻了翻眼皮才放手。 10月2日下午,當我第三次被戴上手銬、穿上囚服押到地下室被鎖在鐵椅子上時,保定市委書記王廷玖參與了對我的非法審問。 10月6日上午,我又被戴上手銬、穿上囚服押到了公安局政保股,紀檢書記劉耀華打了我三個耳光。打完了告訴我:「回去給我寫出深層次的揭批材料,8日交給我,寫出別的來我還揍你!」我非常平靜的寫了篇《捧給你──真誠的心》 四、非法拘禁 10月13日晚上,我被通知「釋放」,實際上政保股股長李增林開公安車把我送到了民兵訓練基地(王村鄉辛莊頭村)。剛一下車,張海利告訴我:「你是來的第五十八個」。見到那裏的法輪功學員有的被打的滿臉是傷,還有的眼睛掛著血絲,嘴角掛著傷。打傷了,再由縣醫院的醫生劉術明(以前住地稅局家屬樓北樓四樓)給藥物治療。由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三個單位的人晝夜輪班。劉耀華瞪著眼對我說:「你先考慮一會兒,如果你再說煉,我就開始揍你,打的你說不煉了為止。看見他們了,都說不煉了。」孫貴傑把我叫進屋說:「你說那有甚麼,打倒了,爬起來說煉又打倒。」 五、第三次非法行政拘留 10月20日,我和其他六名法輪功學員從靶場被帶進拘留所。10月22日,又發給我《拘留證》,上面寫的日期是10天,實際這次拘留長達49天,直到12月7日我丈夫拿了5530元錢。5000元交到公安局政保股李增林手裏,不開票據,其餘交拘留所。這已超過我一年的工資收入。 說是回到家中,政保股李增林多次上門騷擾。2000年4月7日,淶水縣惡黨黨校集中打人。那是李老鐵任縣委書記後、孫貴傑任縣委副書記分管政法時,公開調集公安、檢察院、法院及各鄉鎮打手對法輪功群眾的一次大規模的瘋狂迫害。6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從家中抓去,利用各種刑具進行迫害。李增林開車到我家,正趕上我父親在北京住院,他們撲空了。 六、第四次非法行政拘留 雖然交了《辭職報告》,一年以後我也沒得到任何批覆和相應待遇,至今還欠我1998年工資(因工作忙,長工資把我落下了,從1999年3月份每月倒補35元)。 2000年7月19日早晨六點,信訪局梁金福、董樹生到我家無理騷擾,讓我保證不去北京。梁金福說,他們已經和地稅局伙房聯繫好,讓李惠敏她們每天在那兒吃飯,準備在我家輪流監視我。他說:「我們在你們家打撲克。」我說一會兒我還陪我父親到醫院複查。他說「那我就跟你去醫院」。我說你家屬幹甚麼去後面跟一幫人,你願意啊?他說也是。他們剛走,公安局戴春傑、梁振海就趕到我家,讓我去拘留所。我拒絕去並和他們講道理,他們先走了。吃中午飯的時候,又回來說交不了差,強行把我送進拘留所。至8月4日下午,我丈夫又交了170元稀粥錢後,我才第一個被釋放。那時,那裏共關押著10名法輪功學員。5人是先後進京上訪抓回來的,另5人是從家中抓去的。 七、艱難的上訪,換來五年的非法判刑 面對無休止的騷擾迫害,2000年8月10日,我帶著上訪信去了北京。很快被轉到保定駐京辦事處。淶水縣石亭鎮鎮長李亞民脫下自己的皮鞋瘋狂地抽打學員的臉,打時還罵不絕口。當他提著一隻鞋打了張娥的臉後,走到我面前嬉笑我。我說:「我們對功名利祿根本就不感興趣,都是過眼煙雲。不迫害我們,怎麼會這樣?」那天下午,李亞民非法把我們送往淶水縣惡黨黨校,還要了我們每人10元的車費。天黑了,孫貴傑說:「把劉金英、張娥、方永蓮送到看守所去。」其他的學員都遭到了非法關押、毒打,又都被巨額敲詐才放回家(其中石亭鎮43人,每人被非法欺詐4000元)。 在看守所絕食絕水7天後,劉耀華帶人提審我,不知寫了些甚麼,就把我關進了小號。那個小號的後窗緊挨著一個豬圈,是看守所警察巡視在押人員的窗口。牆上壁虎隨處可見,炕上的小蟲比沙子粒還小,咬的奇癢。 每天晚上值班,還要疊1500個蚊香袋。按所裏的規定,從每年的10月1日到第二年的5月1日都是兩頓飯,每頓只有一個玉米窩頭和幾片煮土豆,後來換了白菜幫,再後來就換成了很鹹的一點疙瘩湯。按規定每週六、日可吃到饅頭,後來也取消了。 檢察院廖志剛提審我時,只有他一個人,還拿手銬銬了我。他家就住在我家前排的樓裏,他答應給我丈夫捎個信請律師,結果根本就沒敢登門。 (一)酷刑 2000年11月30日下午,我和陳成蘭被通知去開庭。看守所所長劉卿讓人給我們砸上腳鐐,用一個手銬把我倆銬在一起(腳鐐只有三個短環,邁不開步,上車時需要人扶,下車時兩腳一齊往下蹦。直到12月22日第一次打開腳鐐。)。庭上沒有一個證人,證言都是在中共邪黨黨校刑訊逼供的結果。當聽到休庭的聲音後,我們還以為要再次開庭。我絕食絕水5天5夜又開始吃飯。為了不影響別人休息,每晚值班時,我兩手攥住腳鐐的兩頭挪回去。白天要做蠟紙花,從早上七點幹到晚上九點,長達十四個小時。2001年1月10日,屋裏還沒生火,很多人凍了手。看守所警察張鵬達打了陳成蘭,我去制止他,又被戴腳鐐十天。 (二)徇私枉法、強行定罪 2000年12月27日,「公判大會」非法召開。在淶水縣文化廣場,縣委書記李老鐵、縣長王慧欣、秘書長李增泉、公安局紀檢書記劉耀華、法院副院長崔紀坤等都在場。28名法輪功學員被遊街示眾,有的是從家裏抓去的,有的是從拘留所捆出來的,多數被五花大綁,還有的用膠帶封住了嘴。我被戴著手銬、掛著牌子遊街。在廣場上還被一個叫劉東升的人往脖子裏套了短繩,他不住的往下按我的頭。法院一個姓徐的副院長宣讀了我和陳成蘭的判決書,並把我們誣蔑為「同案犯」。其實那天我們去北京根本沒見過面,她比我進看守所晚了12天,之前受盡皮肉折磨。那天我們被非法判為有期徒刑五年。2001年元旦,我的公公在悲憤中去世。二零零零年農曆臘月二十四,孫貴傑帶人去看守所,我要判決書並說要上訴。他說:「你上訴也白訴」。 2001年2月23日,淶水縣法院蘇金生、宋孟山到淶水縣看守所發給我和陳成蘭印有2001年2月21日的「判決書」。那天我們據理力爭,他們硬這樣做,看守所許麗梅等人在場。上面的內容與宣判那天的內容完全不一樣。按照法律規定,判決十日之內為上訴期限,我接到判決書已經過了上訴期40多天。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很快裁定駁回我的上訴。 2001年4月10日至16日,在我絕食絕水6天後,才讓我與丈夫和孩子見了一面。 2001年4月30日,看守所所長劉卿帶一幫武警強行把我抬出看守所,陳成蘭被毒打、捆綁、銬著也強行送到河北太行監獄。在太行監獄非法收監八天後,又被轉到石家莊第二監獄遭受迫害。 第二部份: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三年 劉金英遭石家莊女子監獄的迫害 參與迫害人員: 以下石家莊監獄女子大隊警察及太行監獄警察都已轉到石家莊女子監獄。 馬會然:女,原太行監獄二中隊指導員。 王 彬:男,原石家莊第二監獄監獄長 孫躍進:男,原石家莊監獄副監獄長,現轉河北冀東監獄。 馮可莊:女,原石家莊監獄女子大隊副教導員,後升任教導員,又下車間,現轉河北省女子監獄。 李香蘭:女,原石家莊監獄女子大隊二中隊警察。 賈凌雲:女,原石家莊監獄女子大隊二中隊警察,後轉三中隊。 王鳳梅:女,原石家莊監獄女子大隊三中隊警察。 李會平:女,原石家莊監獄女子大隊三中隊警察。 張立新:女,原石家莊監獄女子大隊三中隊警察。 李豔芳:女,原石家莊監獄女子大隊管教科科長。 於福岐:女,原石家莊監獄女子大隊大隊長。現任河北省女子監獄副監獄長。 李 豔:女,原石家莊監獄保健站醫生。 馬新榮:女,原石家莊監獄保健站醫生。 王美芹: 女,原石家莊監獄女子大隊三中隊犯醫。 韓小萍:女,原石家莊監獄女子大隊二中隊犯醫。 河北太行監獄及河北省第二監獄石家莊監獄女子大隊大隊長於福岐等15名被告人明知判決書實體違法、程序違法,對控告人依然繼續非法收監,反覆戴刑具、關禁閉、強迫出工、電擊、強行野蠻灌食、不准申訴。並指使被監管人員對控告人的各種人格進行侮辱及藥物毒害、身體摧殘,非法剝奪控告人的上訴權和親屬會見權、通信權等。把控告人置於死亡邊緣而拒不釋放。八年多來,控告人被迫害得家破人亡,更無能力贍養老人、撫養孩子,丈夫張東生受株連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15年,現仍被非法關押在石家莊第四監獄八大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十四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以上被控告人分別構成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徇私枉法罪」「、瀆職罪」。 對於嚴重的非法判決,各監獄警察視而不見,不但不給申訴的機會,而且互相包庇,利用惡犯加重迫害,陷害家人,執行江澤民流氓集團「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名譽上搞臭」的政策,又施以各種藥物毒害,妄圖掩蓋他們共同犯罪的事實。多少次生死一瞬間!就靠著對大法的正信,在師父的洪恩浩蕩中,生命一次次復活。 2001年4月30日傍晚,我被包夾在河北太行監獄二大隊二中隊三樓教室,沒有床,床板就鋪在水泥地上。包夾犯人把我的衣服用臭墨全打印成「罪犯」字樣,打飯也不允許下樓。 5月8日,警察馬會然把我叫到辦公室,說:「我看了你的上訴書,但我必須把你送走。」很顯然她不敢承擔責任。這樣非法收監8天後,被轉到石家莊監獄女子大隊。下面是石家莊監獄女子大隊的惡毒迫害。 一、強行關禁閉: 2001年5月16日,一個姓史的、一個姓王的警察拿著電棍、帶刺的警棍逼著四個犯人強行把我的衣服扒掉,套上囚服,背銬著關進了禁閉室。馮可莊當著我的面燒了我的大法書,我告訴她不能燒,會下地獄的。她說:「我們不怕,我們就是幹這個的。」 那裏四面無窗,只有鐵門上拳頭大小的方口。每天上午、下午各一個饅頭、一片鹹菜,一天只許去兩次廁所。從早上六點一直到晚上九點才能睡覺,一直銬了我13個晝夜。後來我絕食絕水6天6夜。5月28日被賈凌雲、李香蘭送至二中隊車間。 在車間,我一盤腿,李香蘭就踢開我的雙腿。2001年6月25日至7月4日,我被李香蘭、馮可莊強行戴手銬關禁閉10天。往禁閉室走時,李香蘭給我脖子裏掛了一個辱罵師父的牌子。 在禁閉室,我抗議非法虐待而絕食絕水六天六夜。 二、強行灌食 李香蘭叫來四名犯人,捏著我的鼻子強行灌食,又送到保健站。惡警馬新榮拿著竹板撬我的牙,一邊踢我的腿一邊罵:「賤貨,再不張嘴就撬掉你的牙」。馮可莊在一邊喊著:「給她打一針。」黃色的藥水已吸入注射器在旁邊放好。後來用膠皮管子插進我的鼻孔,插了幾次才灌成。馬新榮喊著:「不配合,一分鐘就憋死你!」每一次刺激的眼淚就往出流。每天上午十點、下午四點被犯人們抬著灌兩次。李豔芳喊著:「兩天不吃就灌(刑事罪犯七天不吃飯開始灌食)。」 三、強迫出工 她們強迫我出工時,就從樓道往下拖,到台階上,蹭的我每個脊椎骨上都蹭破了一片肉皮,褲子磨成碎片,像穿著樹葉,鞋子都磨爛,肩膀、腳趾、膝蓋都蹭破了皮,流著血,灌完食就把我扔在二中隊車間的水泥地上(那時,二中隊車間的136名犯人正在包裝用於出口的一次性筷子「元祿割箸」)。李香蘭說:「去,挪遠點,別在門口堵著,跟個死屍似的。」姜連鳳(河北辛集人,殺人犯)打我的臉,李翠琴(河北魏縣人,殺人犯)打我的手。後來就用尼龍匹子吊上我一隻腳,一動姜連鳳就拉那尼龍匹子,越拉越緊,勒到肉裏,時間長了再放開、再勒。犯醫韓小萍不時的量血壓、聽心跳。 四、電擊 2001年6月3日早晨,李香蘭又強迫我出工。她讓犯人們把我拖到樓下,把樓門關上,她就拿電棍電擊我的左胳膊。然後命令犯人開門把我拖走。一出門,犯人就把我放在台階上,大隊長於福岐問:「這是怎麼了?」包夾說:「不出工。」她反問道:「不出工,精神病!抬著她。」就這樣拉來扯去的折磨著。後來,賈凌雲強迫我到電視房參加政治學習。我說:「我們不參與政治,不學習那些」。她就讓田俊麗等幾名犯人把我拖到電視房,用電棍電我的左腿。 五、藥物毒害 包夾姜連鳳摸摸我的胳膊,就說:「哎呀,你發燒吧?給你量量。」拿個體溫計強行夾在我的腋下,按住我的胳膊,一會兒拿出說:「37.5℃。」再一會兒又夾進去,編造說:「38.4℃。」其實我根本不發燒,韓小萍就強行給我打了一針。 六、不准申訴 在二中隊車間,李香蘭強行沒收了我的紙筆、日記本、申訴書、非法判決書。不知多少次我被折磨的奄奄一息,對外宣稱我是精神病。 2002年10月1日前夕,三中隊的惡警張立新在半路非法搜身,奪走我寫的半篇日記。 2003年夏天,我向三中隊指導員李會平要我的非法判決書,她說都給我「處理」了。 七、非法剝奪親屬會見權、竊聽誣陷、迫害家人 2001年7月12號是二中隊的接見日,我眼看我的母親領著我的女兒,還有我丈夫抱著被子從大門進來了。我就在接見室等了半天,隔窗看見李香蘭在威脅、哄騙我女兒。好大一會兒,我孩子一個人進來了。我把她抱起來,問怎麼回事。她說:「我爸爸被她們扣那兒了。」我的母親在遠處站著,一直也不讓和我說話,馮可莊對我喊著:「瞧你跟大煙鬼似的。」過了幾天,李香蘭當著我的面說:「行啊,馮可莊。」我問她是否監聽了我第一次接見和丈夫的談話。她說:「這是甚麼地方,能讓你們隨便說嗎?」看來,扣留我丈夫是她倆合謀。 我丈夫被淶水縣地稅局接回後,被當地610指使地稅局惡人跟蹤監視。2001年8月19日,我丈夫在單位被淶水公安非法抓捕。8月21日送易縣看守所迫害,被戴36天腳鐐,捆在鐵椅子上折磨三天。後被非法判刑十五年,送保定一監迫害,又轉石家莊第四監獄八大隊繼續迫害。與他在易縣法院被非法判刑,據說是保定專案組所為。其中有淶水5人(易檢刑訴字(2002)第49號,是淶水5人被判刑的起訴書),張東生:15年,張長生:10年,現被關押在石家莊第四監獄八大隊迫害;曹小剛:13年,緩刑3年,閆和泉:11年,現被關押在保定監獄迫害;石文水:9年,現被關押在冀東監獄迫害;李桂敏在易縣看守所灌食致死。 但是後來,淶水迫害者和監獄馮可莊、李香蘭等人都不敢公開此事,揚言我丈夫去易縣發傳單被抓。實際是地稅局原副局長劉景春(家住地稅局家屬樓北樓二單元301室)、高振忠(家住地稅局家屬樓北樓三單元402室)、張磊(家住地稅局家屬樓南樓一單元302室。辦公電話:0312-4523934,宅電:0312-4525900,手機:13933221505)伙同「610」積極配合石家莊監獄女子大隊惡警同伙作案。之後,高振忠、張磊帶人到高碑店我大姑姐家抄走了她們從我家搬去的夏普FS1116型複印機,價值兩萬元。地稅局張磊說:「這機子比咱們局裏的還好。」他們有甚麼權利去抄走複印機、協同作案?就是真正的刑事犯罪,也得當地公安參與辦案偵查呀! 八、非法剝奪通信權 我被非法關進石家莊監獄後,就給家裏寫信,都被那裏的警察扣留了。2001年7月14日至8月18日絕食期間,在這期間都是用膠皮管子從鼻孔裏插著強行灌食。警察賈凌雲給我一封我小弟弟的來信,沒有信封,那封敞開的信也被別人冒充了字體,面目皆非。我把信尾部份的姓名和時間扯了一小條捲成特別細的紙捲,捅到了我的短袖囚服底圍裏,那件衣服就不敢再洗。好不容易等到父親帶著女兒來接見。我告訴他這件事,並告訴他私拆他人信件要被判刑的。大隊長於福岐問:「你有證據嗎?」我就用手拆衣服的底圍,她遞給我一個指甲刀,我取出了那個紙捲。信上最明顯的是,把我弟弟的名字寫成「劉新華」後,又把「新」字圈上改為「辛」。我小弟弟是屬豬的,自從上學就叫「劉辛華」,一直都用「辛」字,合著眼睛也不會把自己的名字寫成「新」字再改回來吧?!父親怕我再額外受苦,拿過紙條說:「我看看。」為了給她們掩蓋犯罪證據,說:「這要不是我兒子的筆體,我這個‘劉’字倒著寫。」大弟弟拿過去看了看就撕了它。那天馮可莊對我的孩子叫嚷著:「你爸、你媽都不要你了吧!」驚嚇中,孩子不說話。那天中午監獄出面請父親、弟弟和我女兒吃飯。但對我卻開始了更加陰毒的迫害。馮可莊回去惡狠狠的對包夾我的犯人陳秀蘭說:「陳秀蘭!好好伺候著,別忘了這裏有監規監紀。」從此,不允許我和任何人說話。包夾犯人對其他犯人就說我是精神病。 九 、警察、犯醫合謀加重藥物毒害 長期的絕食絕水,在師父的呵護下,天天洗冷水澡、洗衣服,除了身體消瘦外,行動自如。李香蘭故意對著監控鏡頭編造說:「讓人給你接屎接尿的,非得白髮人送黑髮人啊!」用膠皮管子強行灌食一個多月,有時犯醫韓小萍就故意用膠布粘在我臉上,說:「這樣下次省得插了。」後期就強行輸液。韓用腰帶把我的兩隻手捆在床上,一動不能動,讓李香蘭看著,把針扎到我小臂的中間向著各個方向亂剜。有時輸一次液就得紮九次,扎上去故意讓針欠著一半,跑了液再紮。到第23天時,聽不著心跳了,女犯醫說每分鐘30下。男醫生帶著男犯抱來了心電圖儀。我盤著腿告訴他們:「我沒事,我們修煉人新陳代謝緩慢。」馮可莊也站在一邊聽著,男醫生就帶著男犯醫走了。犯醫韓小萍隨即往輸液瓶裏放了甚麼,我的心跳立刻上升到了一百多下,心慌的我穩不住。警察賈凌雲叫嚷著:「你得寫下個字據,你死了與我們沒關係,你在這裏甚麼目的也達不到!」獄醫李豔說:「你最多也活不過年底,就像華子良裝瘋賣傻也得想法活出去呀。」李香蘭也問我:「你為甚麼非讓她們這樣折磨你?」我說:「我沒讓她們折磨我,她們非要這麼幹。我是在證實大法。」李香蘭連續問:「你證實給誰呀?證實給誰呀?」那時我真覺得這些生命也該知道大法是甚麼,可她一再講著「天安門自焚」的事,我怎麼解釋也不聽,「中央電視台」讓她毫不懷疑。我說那是編造的,自殺是有罪的,煉法輪功的人不能殺生,更不會自殺,那是栽贓法輪功。 2001年8月初的一天,賈凌雲突然告訴陳秀蘭:「找塊布,拿上點衛生紙,帶她參加八項體檢,是監獄裏交錢,車在外面等著。」我不知道她們要耍甚麼花招,只聽口氣不對勁,也想像不出來法輪功學員會被活摘器官之類的。我說:「我甚麼病都沒有,不體檢。」但是在監獄裏的體檢都是強迫性的。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就給我做了兩次X光透視、經常抽血化驗、做心電圖。包夾犯人強行把我拉來扯去的,抬到病床上,撩起我的衣服,故意亮出乳房甚麼的。男犯醫用儀器在我身上操作。回來的路上,李香蘭還罵我不要臉,還說血還有兩克,再不吃就死了。一天下小雨時,我被灌完食扔在了二中隊車間的水泥地上,李香蘭又接到電話說讓我去體檢。她很不耐煩的對著電話說:「下雨怎麼去呀?」那邊傳過音來:「怎麼,你不執行?」李香蘭無奈的說:「不執行怎麼辦。」她讓陳秀蘭、姜連鳳等犯人用小拉車把我拉到了北病區醫院,又是抽血化驗。要做X光時,我對醫生說:「不到一個月就做了兩次X光了。」他才免去了這一項。 每一次接見都是殺機的預演 絕食絕水一個月以後,她們叫去了在河北青年管理幹部學院的同學王麗君。她走後,就開始給我輸「氨基酸」,每天250毫升及50%的高糖,然後化驗尿,說我血糖高。是獄醫馬新榮指使犯醫韓小萍幹的,記錄隨便寫。我不能就這樣讓她們害死呀,8月18日,我開始吃飯,一個半饅頭、米粥、鹹菜。 2001年8月21日上午,李香蘭買來荳腐腦和漢堡包給我。我說吃過飯了,她一愣,告訴犯醫韓小萍:「給她理髮,叫她睡覺。」我的頭髮被理的很短,像男人的寸頭。姜連鳳告訴我:「這些你要吃就一下吃了,別一會兒吃幾口一會兒吃幾口的。」我看裏面有韭菜花,天熱又怕壞了,理完髮我就挑了幾口,剩下的就給了一個送水的老太太,她喝了眼睛就發木,睜著眼費勁。那個漢堡包給誰,誰也不吃。我躺在了床上。下午兩、三點鐘左右,聽見賈凌雲小聲說:「她動了嗎?」又問了一句:「車來了嗎?」打晚飯時,李翠芹她們叫我,扶著我坐起來,我一直沒睜眼。李香蘭就命令犯人把那個漢堡包強行往我嘴裏塞。我不張嘴。陳秀蘭(邢台人,殺人犯)說:「給安心賢吃吧。」李香蘭趕緊說:「壞了就別吃了,扔了吧。」陳秀蘭聽懂了她的話,趕緊就扔到垃圾裏。到晚上,我上廁所,小便很困難,只能一滴一滴地下來。約半個小時左右,陳秀蘭幾個硬把我拉回去了,說一會兒再解。我一直躺在床上。晚上犯人收工了,王穎(浙江人,曾任中央美院會計)就通知所有犯人不許脫衣服睡覺。大隊長於福岐就帶幾個人到我床邊觀察(第二天韓小萍告訴我有外邊的醫生)。王穎用手給我捋下了很多脫掉的頭髮。沈殿蓮(華北製藥廠貪污犯)擦了我的腋下、胸前。於福岐問:「你知道我是誰嗎?」我點了點頭。她說:「你沒事,睡覺吧。這可能是鬼剃頭。」那一夜,我平平的躺著,一動沒動。第二天上班,二中隊一個小李隊長翻我的眼皮說:「瞳孔散了。」10點多鐘我起來後,我說中毒了,要法醫鑑定。包夾犯人說:「這是甚麼地方,你想出去就出去呀?」 過了24小時,我吃了點東西,見到了大隊長於福岐。她說:「要去不能喊、不能叫。」我說找個石家莊的親戚陪我去,於福岐說:「不行,不是直系親屬。」可是我家裏的人她們又不給聯繫。8月22日下午,七個警察(於福岐、馮可莊、賈凌雲、吳濤、外號「老虎」的特警隊張姓警察等)及保健站醫生帶我去了省三院。馮可莊先進去了,讓我在車上等了好長時間才進去。到了化驗室,一個醫生對另一個醫生說:「這就是誰誰說的那個。」問我化驗甚麼,我說可能是麻醉劑。抽了一大針管動脈血,又化驗大小便。取大便時非常困難,呈黑綠色。化驗結果出來後,到他們提前約好的專家門診。一個男醫生問我怎麼化驗,我說:「她們經常用膠皮管子從鼻孔強行給我灌食,還用膠皮管子插進去取點胃液不就化驗出來了?」他剛要說話,於福岐說:「我介紹一下我們監獄的情況。我們對藥品管理很嚴格,一般犯人手裏沒有藥。我們害她幹甚麼?」醫生聽懂了她的話,立即轉移話題:「興奮劑才掉頭髮呢……你回去後先吃流食,再吃半流食,再吃固體食物。」化驗單上的vt及紅白血球等數據我也記不清了。他只說我血糖高,那是三天前強行給我輸了50%高糖。醫生在於福岐的授意下,含糊其辭、避重就輕。回到監獄,李香蘭在於福岐的辦公室等著,神情很不自然,當聽到「沒事」時,她得意的笑了。 我莫名其妙地睡了兩天兩夜(不知她們在飯裏放了甚麼)。到了8月24日上午,就聽見賈凌雲對包夾犯人說:「她爸爸來了,你讓她解小手再去接見。」我躺在床上,聽見她們這樣說。過了一會兒,我去廁所。李翠芹跟了過去,我蹲在那兒沒解,就起來了,又回去躺著。一個犯人去問李翠芹:「解了嗎?」她搖搖頭。直到我實在憋不住了,解了小手才讓我去接見。那次我見到了父親親自遞給我的2001年8月23日的親筆信,才知道自己在床上已躺了兩天兩夜。那天我見到父親、女兒,還有地稅局的高振忠、李濤,只是看不清,眼睛瞪的大大的也看不清。馮可莊喊著:「別把你女兒嚇著。」父親數落著說:「以後咱們看病不要花監獄的錢。」她們把去省醫院的事說成是給我看病,我哪來的病啊?從1999年修煉法輪功,連感冒都沒得過,在看守所關了八個半月體檢時一切正常。我解釋說:「大法……」父親一拳打在了我的右眼上,更看不見了。臨別時,給我拿出二、三斤蛋糕,我跪在地上說:「爸爸,我孝敬不了你了,你拿回去吃吧。」 從那以後,藥物迫害更加劇了。包夾沈殿蓮值班時,晚上剛一點鐘就編造了三點鐘關於我的身體的記錄:血壓、心跳,明明是在給死亡造假證。我質問她為甚麼這麼做?她說:「跟政府作對你還想活著出去呀。」李香蘭對我說:「你還煉哪,你不想活了?」我說:「就是為了更好的活著。」從那以後,每次打的飯一小時之內不吃,包夾就全給我倒掉,說是警察讓這麼做的。一天晚上,我突然心跳得特別厲害,有些穩不住,就到樓道裏按了警鈴。姓王的和姓安的兩個警察(就是第一次把我關進禁閉室的那兩個)趕到了,問:「幹甚麼?」我說:「我中毒了,要法醫鑑定。」「你不是不怕死嗎?」她們叫來韓小萍量了血壓、聽心跳,告訴我:「你先躺下,從現在開始你別說話。明天上班帶你去醫院,得請示。」樓道裏出來很多犯人圍觀,王穎說:「看甚麼看。她是精神病,都回去睡覺。」從那兒,我絕食絕水六天六夜也沒有警察過問。從窗戶看見於福岐在院裏打羽毛球,我就叫她,把寫的《用生命在訴說》交給了她。她偽善的說:「你是用命在說話,我們是用心在說。」又問:「你怎麼樣才吃飯?」我說:「調個中隊,或者我自己去打飯。」她們商量了一下,同意我給我換一個中隊。於是,三中隊的王鳳梅說接我過去。沒想到,我從此陷入了絕境。 那是南樓最東頭的一個小屋第八組,共四對上下鋪。安排六個包夾和我同住,不准外人進去,更不許我和別人說話。王鳳梅找我談話:「我不會動你一個手指頭的,給你找個小屋安靜。」她安排的六個包夾,個個兇神惡煞。她向我介紹著:「這個人(指汪術芹)脾氣不好。以後她們六個就負責伺候你,解決不了了再找我。」讓我每天到最西頭的一組去,那幾個人換著給我打飯,晚上回八組睡覺。我想躺,包夾們就叫我坐起來;我想坐她們就把我按倒在床,不讓去廁所。汪術芹掐破了我的人中,王喜芹(大名人,容留犯)抓破了我的脖子,一把把的把我的頭髮往地上揪,還有侯紅霞(邢台人,殺人犯)也拽掉了我很多頭髮,抓著上鋪的欄杆踩我的雙腿;楊俊菊(隆堯人,殺人犯,因折磨我立功2001年底回家探親)塊頭大,一屁股坐在我的腿上,憋的我喘不過氣來。她們幾個把我打倒在地,穿著鞋踩我的頭,用腳碾;我盤上腿,她們就把我抬起來往地上摔,摔開後往床上扔,朝著上下鋪的鐵管梯子上摔,頭上連包帶血的,沒法兒洗頭。 過了兩天,一覺醒來,我發現身上呈綠色,我知道仍然是毒藥中毒。她們往下撕我的頭髮時,只聽到咝咝的響,比平時容易的多,頭髮被掃起來一堆扔進垃圾。很快我的頭髮變的稀疏,都立著,站在我對面就能看見頭皮。去洗衣服時,王建榮問我:「你胸前疼嗎?兩肋疼嗎?」可能就是問我藥物反應。我端盆都很費勁,是她說得那種感覺,體力不及絕食絕水六天六夜後去三中隊時了。晚上去廁所,我就覺得頭暈,血液往頭上一衝一衝的,蹲在樓道裏輕鬆一會兒再往前走。楊俊菊叫著我的名字:「別裝蒜,放明白點。」一天夜裏,我被刺鼻的味道驚醒,侯紅霞正在樓道裏用輸液瓶兌藥。她看見我醒了,眼神不對勁。別人問她;「你幹甚麼呢?」她說:「刷個瓶子溫腳用。」一般從醫院要來溫腳用的瓶子都是裝鹽水葡萄糖的,哪來這麼刺激味兒的東西,像硫酸。我睡著後,不知她們往我耳朵裏滴了甚麼,醒來後,左耳朵裏總有蚊子叮,還化了膿。好長時間也不好。每天犯醫王美芹(雞澤縣人,毀容罪)都要把包夾汪術芹叫出去嘀咕甚麼,我幾點鐘幹甚麼,包夾都記錄著內容,真假只有她們知道。我吃了東西胃裏就有燒灼感,常常解不了大便;有時又腹瀉,有一天達八次。王美芹問我:「吃藥不?」我沒說話。 由於吃了東西就有燒灼感,那個冬天,晚上睡覺我只能蓋一個毛巾被。有一天晚上,我朦朧中聽見汪術芹對另一個人說:「這好好一個人被整成精神病怪可惜的。」到年底,我被迫害的成了殘廢人。我喊著:「太卑鄙了,殺人不見血!」很多犯人衝過來,連罵帶打。劉小梅用掃帚把子(高粱稈)戳破我的臉,用非常下流的言語叫罵著。我買的花生兩天生了芽,方便麵變了色,她們只允許我四小時吃一次。一次不到四小時泡了方便麵,楊俊菊奪過去倒了,帶著嘲笑說:「你吃甚麼給你扔甚麼。」晚上,我發現表面皮膚呈綠色,心律過速,就按了警鈴。還是那個嚴管隊的姓安的和姓王的警察,姓王的說:「你少叫我。」第二天,王鳳梅把我叫到辦公室說:「從今以後不准你按警鈴!」 從2002年正月,我又被強迫出工。我走不了路,小弟弟接見時把我背回去的。正月十一(那時候早已打亂了時間差,就是犯人、警察說得日期和我記得總差兩天),獄醫馬新榮以體檢為名,戴上塑料手套搗爛了我的子宮。包夾惡意地說:「你來例假了。」在那以前,我已經九個月沒有月經了。那天,王鳳梅讓谷林娜和我一起去北病區體檢。我走不了路,谷林娜就背著我。開始說拍一個側面的、一個正面的,剛拍完一個,王鳳梅就讓我回去了。後來她拿來化驗單,說我是骨質增生。從那天起,這種粉紅的東西好長時間一直在流,肚子隱隱地疼。馬新榮說我得了附件炎。犯醫王美芹用半斤鹽水加了十支青黴素,不到半小時就讓包夾們幫著給我輸進去了。我從來沒有過婦女病,她們在拿我做人體實驗,以達到名譽上搞臭。究竟輸的是甚麼,只有王美芹知道。從那以後,半個多月就流幾天血,別人看見就說是例假。王鳳梅問我:「你來例假了?」我說,和以前的不一樣。她說當然不一樣。 三中隊車間在石家莊監獄的中門,接見室附近,是離監室最遠的車間。每次我被強迫出工,都得歇好幾次才能到達。犯人們把我從樓上拖到樓下來,樓道裏的門就鎖上了,大院裏不讓停留,就被抬著、拖著走。春夏秋冬,被折磨的不成人樣,九個月洗不了澡。2002年第一場雨,就被四個包夾犯人抬下來扔在水坑裏,上面下著雨,我坐在水坑裏,警察方芳打著傘還說是在等著我。到了車間,我的衣服全是泥水,只好到廁所脫下秋衣、褲晾上。身上衣服少了,凍的我縮成一團。沒有衣服更換,手腳及各個關節的骨縫就像開著一樣,寒風刺骨、疼痛難忍。犯人們把我的棉襖鋪在地上,把吃剩的飯菜倒上去,讓警察養的貓趴在上面吃食。我拖著很疲憊的身體進了辦公室告訴王鳳梅,她說:「貓也欺負你呀,是誰?」我行動遲緩的走過去看了一下,犯人牌叫曹玉芹。回去告訴王鳳梅,她一動不動,一聲不吭。那個棉襖我洗不了,脫了也沒的穿,只好又穿在身上。犯人們從我身邊過,就罵死屍味兒,太臊氣了;警察從身邊過也用鄙視的目光,扭著臉,捂著鼻子,馮可莊從我身邊過就吐唾沫……吃包子的時候,分給我的那兩個經常是加了機油的,吃進去難以下咽;我湯碗裏漂著蒼蠅蚊子,水裏漂著白灰面兒;甚麼我都無能力去做,褂子上也被抹了機油,沾上很多土,頭髮蓬亂著,頭頸疼的低不下,手疼的不能洗。 我的棉褲在地上被蹭破了,露著棉花,又轉到太行監獄時,被包夾方吉紅(秦皇島人)連包一塊兒藏了。那磨破的秋衣褲,我給了一個叫劉貴榮(東北人)的,還有一部份被左毛毛、王福玉拿走。 王鳳梅是衡水人(她的丈夫叫閆勝利,在第二監獄的教育科),非常會偽裝,矇騙我的家人。2002年初,我丈夫被關押在易縣看守所,孩子只能由我娘家撫養。她和馮可莊以「家訪」為名,和淶水「610」一夥勾結,回去時,把我的父親、女兒騙到石家莊監獄,說是為了用親情感化我,把孩子接到她家與她的女兒一起吃了頓飯。2002年10月31日(農曆九月二十六)是我的生日,剛吃過午飯,就讓我洗頭。不到兩點時,李會平突然通知讓我和她去四樓,還有李平芬、王雲霄兩個包夾跟著,我歇了好幾次才到四樓。進門時,李會平、張立新假裝左右各一個攙著我,錄像機、照相機對著我,桌子上擺滿了水果、花生、瓜子,還有一個生日蛋糕。那些猶大谷林娜、周月平、馮彩麗在那兒逗我笑。我笑不出來,也不說話,不吃她們的東西。犯人們唱了兩遍「祝你生日快樂」,谷林娜就把奶油抹了我一臉,我轉過臉擦了。主持的閆勝利、王鳳梅(那時她因迫害法輪功已從三中隊升任管教科科長)很生氣、很掃興,他們背地裏幹得那些見不得人的事想用過生日掩蓋,沒達到目的。 2002年冬天,我的棉襖已經不保暖了。三中隊的惡警馬江紅限我三分鐘用冷水洗頭。寒風刺骨,手指疼痛,每次用冷水洗碗對我來說,都很困難了。上一層樓的台階我都得歇好幾次。過年的時候,連剝花生的力氣都沒有,用腳踩個口再剝,放到嘴裏嚼不動,牙齒鬆動,連小米粥裏的綠豆都嚼不動,牙碰鹹菜就疼。晚上,犯人們把我的鞋裏灌上水,到外面凍的透心涼。 2003年春天,非典期間,加重了對我的迫害。犯人們把被褥搬到外邊曬,沒有人幫我。一次,我把被子抱了下來,沒有人給我往桿上搭,也沒有人給我往車間拉,我很難有力氣再把它抱上二樓,只好坐在被子上靠著牆根。好不容易弄回去了,被犯醫王美芹弄的又濕又潮,說是為了打藥消毒。 在強迫出工的時候,警察有時讓犯人們用小拉車拉著我。她們不躲石頭,拉著就跑,顛的我隨時都能咽了氣。到了三中隊院裏就像倒垃圾一樣往那兒一倒,地上又濕又潮,我躺在那裏動不了,半天才能挪到牆根去歇著。送水的來了,離一步之遙我搆不著,這一天就別喝了。回去時,扶著牆根,走幾步坐下,再起來挪。包夾梁美英(邯鄲人,她丈夫在邯鄲三中任校長)說:「這是監獄裏一道特殊的風景線。」 一次,我躺在半路上,口吐白沫。我知道是中毒了,週日平使勁騎在我身上做人工呼吸,差點把我窒息了。犯醫王美芹趕到時又活過來了。強迫出工時,王美芹用十幾釐米的醫用針扎在我的小腿處,一邊扎還說:「哪裏都是穴位,紮哪兒哪是穴位。」疼的我慘叫。用短粗針扎了我的頭頂,三天三夜合不上眼。從此很難說話。 三中隊車間的樓很陡,每次到那兒我都沒力氣上樓了。下雨天,只好在三中隊屋簷底下避雨,時間長了,雨濺在身上,鞋、衣服全濕了。一個穿白色警服的,包夾們喊他「王獄長」,並叫我站起來和他說話。我沒聽她的。那個王獄長說:「幹點活兒吧,不然就成精神病了。」 一天隊裏吃「改善」,每人發了雞肉。我不想吃,就把自己的一份給了一個叫劉朋英的犯人。晚上,劉朋英就被送了醫院搶救了一宿,說是食物中毒。 2003年7月12日,是我丈夫被扣在那兒兩週年的日子,我就抗議虐待再次絕食。第四天又被膠皮管子強行灌食。這其中的灌食沒有警察跟著,都是犯人們任意的蹂躪。王美芹把膠皮管子抹上汽油,在鼻孔裏來回的插,有時把膠皮管子倒過來插,就是用粗頭插,往死裏折磨我。身體和頭被四、五個犯人按在那兒,還沒灌就要窒息。王美芹拿著膠皮管子插在我的鼻孔裏喊著數來回穿八下再插進去。她用手腕讓膠皮管子從嘴裏露出來,說:「她會吐。哈哈!劉局長,比你當局長的滋味怎麼樣?你怎麼當上的那個局長?是和人家靠上了吧。」我說:「我早就辭職了。」心軟的犯人扭過臉,不再敢看。不知多少生死一瞬間。她們從鼻子裏灌了食,不知灌進去的是甚麼,灌完了就吐出來。 回去後,給我從嘴裏灌藥。李平芬喊著:「不喝水,明天給她灌黃連。」她們幾個捏住我的鼻子,用勺子撬開我的牙往裏灌藥,開始說是增效聯磺片、大白藥片,後來灌在嘴裏的就是黃粉末,苦澀難耐。又過了兩天兩夜,我想找點兒水漱漱口,她們不讓我碰水管,我只好從廁所捧起水漱口。灌到三個多月的時候,拖著我的毛巾被早已被她們蹭破,買個新的又蹭的沒了模樣。抬回去把我扔在床上還是吐,我只好吐在臉盆裏。去往廁所倒時,我端不動,只好爬在地上往前推那盆子(瓷盆早已換成塑料的),裏面放上很多衛生紙,怕湧出來。到廁所要坐在地上歇四次,回來時身子扶著牆。包夾人換了又換,侯愛芹告訴我:「我們這是一個明線、一個暗線。」劉永翠當著我的面說:「你是要錢還是要命吧?」炎熱的夏天,我身體虛弱得穿兩件毛衣,蓋上厚被子都冷的發抖,身體呈黑紫色。包夾閆敬棉故意對著鏡頭說:「你吃飯就不用輸去了。」其實她說的「輸」就是用膠皮管子從鼻孔裏往裏灌。那時,專門負責我的已是一個部隊調過去的姓胡的醫生。她讓王美芹給輸了兩次液,用小拉車拉去體檢。排隊時,我站不住,只好隨地而坐,在X光室裏,燈亮後,一站起來,我眼前就黑了。我知道很難活出來了,就想著:「師父救我。」眼前又亮了,又活過來了。 2003年10月16日(我記得日前是10月20日)下午,突然通知我收拾東西,我問去哪兒她們也不說。我的一隻手被吊銬著轉到了太行監獄。 第三部份:二零零三年─二零零五年 劉金英遭太行監獄迫害 參與迫害人員: 葛曙光:原太行監獄教導員,現已調入河北省女子監獄。 祝小紅:原太行監獄三中隊指導員,現已調入河北省女子監獄。 杜立靜:原太行監獄三中隊警察,現已調入河北省女子監獄。 劉 璟:原太行監獄三中隊警察,現已調入河北省女子監獄。 董 雪:原太行監獄三中隊警察,現已調入河北省女子監獄。 在太行監獄,在葛曙光、祝小紅指使下,犯人們對我進行非人的折磨。 一到三中隊,就被關進了四面無窗的禁閉室。打飯都是包夾給打,不讓出門,對外就說我是精神病。在那兒不許我睡覺、不許去廁所,被包夾任意的折磨,打來的飯吃了就鬧肚子、瞳孔發散。早晨四點就開始洗漱,犯人們起床之前就得收拾完。左毛毛(詐騙犯,被判刑十二年,北京昌平回龍觀人。宅電:010-64501812)用膠布把我的眼皮翻上去粘上;踩掉我的腳趾甲蓋;經常揪著我的頭髮往牆上撞;用拳頭擊打我的心臟部位;把我的兩個乳頭都擰出了血,剛長好又擰出了血;穿著鞋踢的兩腿腫的不能穿秋褲,後來又找來賈惠君用紅花油給我擦,兩腿都掉了大層皮;用皮帶抽我的臀部,腫起很長時間;還經常用鞋打我的眼睛,打的冒血,嘴流血,滿臉青紫;站板凳,「開飛機」,達不到她的標準就猛打。 一個叫馮軍的,(左毛毛有時叫她郭軍),王文英告訴我說是警察布豔麗的表姐,她自己說是經濟犯,從石家莊監獄過來的。一天,我從電視房出來,她跟在後面,進了禁閉室,出手就打:「我叫你走這麼快了嗎?你為甚麼不等我?」她自己拽掉了棉襖的扣子,當著人說是我打了她。開會時,張坤霞指出了這件事情,可是沒有任何收斂。左毛毛離開時,換上了包夾方吉紅。左毛毛取走了我買的所有日用品:洗衣粉、香皂、肥皂、牙膏。一個月我才能刷一次牙,冬天不給棉衣、棉鞋。 2003年臘月二十五晚上,五組組長叢亞芹帶吳小弟、郎桂玉等人對我拳打腳踢後,拖進了電視房,用腳踢我的小肚子、頭,掐住我的脖子不撒手,看著快嚥氣了,鬆開、再掐,折磨了一個多小時。 劉芳從台階上把我推下去正好後腦勺著地,摔的我頭暈好幾天。 為了掩蓋犯罪事實,2004年春天,祝小紅、劉璟給我戴上手銬送保定第六人民醫院作造假證明,謊稱我是精神病。醫生問了我一些情況,問我需不需要迴避?我說沒有任何見不得人的,不迴避。從那兒回來後,繼續把我關在三中隊禁閉室任犯人折磨,方吉紅也掐我的乳頭,用竹板拍我的臉和肩,我的臉上經常掛著傷。 從2004年夏天,她們開始明著強行給我灌不明藥物。灌完後,喪失語言功能,身體不能站立行走。一直灌到頭釋放的那天晚上。2004年秋、冬,蘇連鳳、宋玉梅(王夢鸞以後的六組組長)每天睡前都要給我灌藥,不許去廁所、不許說話。 2004年冬天,監獄通知我父親去監獄,說「開了精神病證明到淶水簽字就能保外就醫」。實際上她們是承擔不了非法收監及迫害殘酷的一切後果,想把我送精神病院。家人不知她們的陰謀,年邁的父親找到了淶水縣政保股。股長戴春傑說:「這事我得請示。」他們這是推卸責任。後來請示結果說不行,上面說「她回來我們這官就當不上了」。 冬天我被挪到電視房裏,那裏沒有暖氣,雙手銬在床稜上。 2005年春天,太行監獄警察董雪指使犯人給我戴上手銬、腳鐐送保定第六人民醫院。這次一個醫生也沒見到。回來後被宋玉梅用四稜凳子腿打的斷了又打,再斷了又打,剩的幾寸長了還在身上劃。她撕爛了我的秋衣。把我銬在床上18天站不起來,坐不下;把我的左腳泡在藥水裏一直到回來還潰爛。2005年8月9日,我被釋放的當天,還被銬在床上。 第四部份:二零零五年-二零零七年 劉金英淶水縣遭惡人、惡警騷擾 王福才:淶水縣南義安村人,「610」主任。 周永生:石家莊第四監獄八大隊警察。 由於長期吊銬,回到家中,我的左胳膊抬不起來。丈夫被非法關押的監獄-石家莊第四監獄八大隊打來電話讓我去接見。2005年11月15日,我帶著孩子去了。孩子含淚告訴他的爸爸,家中一切都好,顯然是為了給他減輕壓力。她揪住我的衣服,唯恐我說了甚麼,像她爸爸一樣被扣下。2006年1月,我第二次去接見,走到保定就虛弱的很難支撐了。2006年3月去了,他們根本就不讓見。2006年11月我再次見到丈夫時,發現他的牙齒掉了好幾顆。丈夫說是被警察指使犯人打掉的。他那裏以前是每兩個月接見一次。可是從2007年7月至10月就一律不讓見了,2007年11月我按以前抄的接見日去接見,還是不讓見。煙攤上的小販告訴我,監獄的獄政科長姓邊,可那個人說:「這有兩個姓邊的,我不是科長」。第二天我只好找到了監獄長,才由教育科推到獄政科,又推到副監獄長,才讓匆匆見了一面。他說好往家寫信,可現在一直沒見回信,孩子給她爸爸寫了信也沒有回音。現在我的婆婆已經近七年沒有見過兒子,可憐她只有一個兒子,時常以淚洗面,唯恐有生之年見不到兒子了。孩子也兩年多沒見過自己的爸爸。新年前,我打電話問周永生接見日,他說不知道。 2006年7月27日,王福才指使三名惡警突然闖到我家亂翻,還說:「上邊讓翻細緻點!」母親又一次大病,後來含冤離世。 法輪功自一九九二年以來,至今洪傳世界八十多個國家。然而在中共邪黨統治的中國,八年多對堅信「真、善、忍」善良民眾的鎮壓,千萬個家庭被逼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在利益誘惑和高壓欺騙中,多少生命迷失了本性、失去了善良?這是中華民族之大不幸、亙古未有的悲哀!文革當中是明目張膽的喊著砸爛公、檢、法,而在當今「法制健全」的中國,卻用「和諧」掩蓋著一樁樁草菅人命。發動迫害者江澤民及追隨者罪責難逃,必須承擔刑事責任及經濟賠償責任。否則,中國的法律將是一紙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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