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我們全家都修煉,在別人看來是一個多麼好的修煉環境。可是在過關和提高心性方面卻有許多的隱蔽和迷惑性,如果不能真正的站在法上用修煉人的標準來衡量,還真的會被其帶動而不自知。其實無論任何人與事,只要是讓我心動或不舒服,那就一定有我要修的東西。不要被其表面迷惑、不要陷在表面看此事對與錯,要看表面的下面隱藏著甚麼心,向下挖無條件的向內找,就會發現原來不是表面所表現的那樣。 有一次我們全家在一起談論孩子花錢的問題。事情是這樣的,前些天我去學校辦事,路過校內小商店就進去坐了一會。在售貨員那裏給孩子存了十元錢作為下星期的零用錢。等孩子放假回來告訴我們說:花了五元錢。這時我妻子一聽“火”一下子就上來了,因為這件事給我和孩子一頓訓。說孩子亂花錢不知節省,說孩子亂花錢的毛病是我給慣的,又說孩子不聽話,又說我亂給錢,一頓埋怨。我在心裏想:你還是煉功人呢!遇到事情就發火,這不是好事嗎?不正好提高你的心性嗎?不正好向內找嗎?沒有矛盾能有你提高的機會嗎?你不應該感謝我和兒子嗎?兒子不就花點錢,至於這樣嗎?在哪裏還省不下這幾元錢。再說孩子也不是教訓好的,小孩子你得跟他講道理。師父不是講了嘛,管孩子不能動氣,語氣、善心、加上道理能改變人心,你這種態度能把孩子教育好嗎?我在心裏想著妻子“諸多”的不對,還覺的自己的想法很正確。我這裏越認為自己的想法正確,妻子的“火”氣越大。 我忍不住了就對妻子說:“這不是一件好事嗎,你不應該提高心性去心嗎?”妻子說:“我沒有要去的心。”我說:“你埋怨別人的心就應該去,你對別人發火的心就應該去。”妻子說:“你上一邊去,少管我。”我說:“你讓我上一邊去的這個心也得去。”妻子看了我一眼沒理我走了。我高興的想:我終於把你說服了。 坐在炕上回想剛才說的話覺的有些不對勁,怎麼都是在說人家呢,那麼這件事情出現是偶然的嗎?我應該去甚麼心呢?妻子說我慣兒子,有嗎?向內找卻有其心。兒子每次上學要走的時候心裏總是想:唉!又要走了,心裏總是有些捨不得。有時思想中會冒出:多給拿一元錢吧,別人家的孩子比我兒子帶的錢多,總不能別人家的孩子吃,我的孩子看著吧!而且幾天看不見就想:兒子這個星期快回來了,明天我就能看見了,也不知道這個星期錢夠不夠花……我這種思維對嗎?如果是常人沒有錯,是親情、是牽掛。可我是一個修煉的人,情是要修下去的,怎麼還能抓住不放呢?這是執著。妻子今天發“火”我不應該好好的找一找自己嗎?我還有哪些心要去,在哪些地方應該提高?我剛才說妻子你應該去這個心,應該去那個心,你應該這麼悟你應該那麼提高,滿嘴說的都是你,眼睛看的是別人的缺點,這是為甚麼呢?向下挖根、向內找,這是證實自己!執著自我,自認為自己比別人明白,自認為別人沒有自己悟的高,自認為自己法理清晰……而這些恰恰是自心生魔的表現。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後果不堪設想……通過這一件小事發現了我諸多的執著、諸多的心。這些心都隱藏在表面現象的下面,如果不向內找、向下挖,只看表面對與錯永遠也找不到這些心,修煉是嚴肅的,越到最後越要對自己負責,不能因為執著而障礙自己。同修與常人都是自己的一面鏡子,從別人的一舉一動就能體察出自己的內心世界和要修去的執著。 妻子非常善良,沒修煉時的她很操心也很愛嘮叨,修煉後這就成了她要修去的東西,因是後天形成的觀念和執著,有些東西是很難發現的。妻子的一舉一動我並沒有用修煉人的心態與標準對待,而是視為家庭瑣事,沒有把妻子當作同修,雖然有時也說要把妻子當同修,可是關、矛盾來時又用常人的理來對待了,各持己見、僵持起來。都認為自己的觀點對而別人不對,都用法要求別人,而不是站在法上無條件的修自己、找自己。妻子說的某一件事情如果不符合我的觀點時,我就會用已經形成的人的觀點來說妻子,這麼不對那麼不好,說的全是別人表面的對與錯,而不是通過此事真正的找一找觸及了自己的哪些頑固的人心和觀念,沒有用修煉人的正念來對待和善意的指出,而是人為的又給同修的執著加了負念。自己的關沒過去心性沒得到提高,而同修的關也沒有過去,執著心也沒有發現。這樣到時候還會來魔一回,還會再過一次關,時間越長越不悟矛盾就會越激化,說一些修煉人不該說的過激語言,心性沒提高遇到矛盾還向外推、還怨別人,矛盾還會激化。魔性在爭論中擴大。“修是你自己的事,求甚麼你自己定,常人都有魔性和佛性,思想一不對頭魔性就會起作用”(《精進要旨》〈法定〉)。 師父說:“他要不給你製造這樣一個環境,你上哪去提高心性呢?你好我也好,一團和氣坐那兒就長功,哪有那個事啊?”(《轉法輪》)其實矛盾來時衝擊心肺時,不是用來發洩找別人毛病的,別人表現出來的毛病和看似不理性,實際上是衝著我們那顆本該提高而沒有提高的心來的。明白了這個理之後,妻子再給我提高心性時我有所悟,心裏想:你是給我提高心性,你在幫我過關,謝謝你。有時雖然嘴上這麼說,可心裏還是不舒服,還想和她理論理論,但轉念又一想我為甚麼不舒服呢?再向下挖根、向內找,原來思想中有一種潛在的:我比你認識高,比你會悟的想法。可是這種想法不在法上呀!再向下挖根、向內找,原來有一顆在別人之上的心,這顆心隱藏的多深哪。在別人之上執著自我顯示自己,在發展下去就是自心生魔。而這種執著心也能在其他別的同修那裏表現出來,其危害性非常大。 我們當地有一位“七•二零”後得法的同修,得法前得了很重的“病”,花了很多錢也沒能使“病”治好,修煉後“病”狀全無。此同修個人能力很強、也很熱心,對法很堅信,家庭環境非常好,丈夫也支持。我們就把她家作為開展證實法的各項工作的中心,如上網、曝光迫害、下載、取資料、開交流會、切磋。我們地區都把這位同修當作負責人,無論有甚麼事情都去找她,哪怕是力所能及的小事。無形中給同修帶來了很大的壓力,精神、精力、體力嚴重超負荷,學法、煉功漸漸跟不上了,而此時的我並沒有正念鼓勵同修、加持同修的正念,要多學法、多煉功。而是在同修出現問題時用自己的認識、自己的觀點、站在自己的角度來談同修:你應該這樣、你應該那樣,你這樣做不對、那樣做沒在法上。一時間給同修“壓”的喘不過氣來。就連同修又出現了幾年前的“病”業狀態,還在告訴同修要否定舊勢力迫害,要多學法、要多煉功…… 這是多強的看別人的缺點在別人之上的心哪!同修真的不知道學法煉功嗎?不會!可是為甚麼會出現這種情況?難道不是和我的心、我們整體對這件事的心態有關嗎?我們有任何事都去找同修,養成了依賴、等、靠、說多做少的觀念,把壓力推向同修。舊的因素看到了會說:“這樣可不行啊,你們都依靠她,你們怎麼提高啊,我得幫你們提高,我得把她弄倒讓你們清醒、清醒。”同修真的被舊勢力給“病”倒了,那是我們的行為與心促成的,通過這件事我們地區的同修尤其是我,更應該好好的反省一下自己,真正的站在法上好好的悟一悟。同修是有後天形成的人心和執著,可那是師父留給修煉與救度眾生的,並不是舊的因素用以迫害的藉口。我們任何的人心、觀念與執著是應該在大法中歸正,舊的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的因素只配解體。我在指責別人的時候就是魔性的表現啊。 我一定聽師父的話,不能再被事情的表面所帶動,要在表面的下面深挖自己隱蔽很深的心,去除魔性充實佛性。同修雖然因我們有漏而被迫害,但通過此事我們地區能整體認識上來,能提高上來,整體協調、配合,整體昇華救度眾生,我們就否定了舊勢力的安排,也就把不好的事反過來變成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