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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終於又可以堂堂正正的做人了
文/大陸大法學員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三日】我是一九九六年走入大法修煉的老學員了,雖未結婚,但是修去色慾之心對我來說也是一個極其艱難的心路歷程,因為在一九九六年之前,我已經做了一個男人十四年的情人了。

明慧編輯部彙編了《修心斷慾》一書之後,有同修給了我一本,我看了幾篇就傳給別的同修了,覺的自己在師父《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之前就已經改過了,並且有的同修也知道我過去的情況,也算是公開了,況且師父讓做三件事,每天的時間是很緊迫的,就沒有再去考慮這件事。過了一段時間,有同修又給了我一本《修心斷慾》,當然這是同修們看了第一本《修心斷慾》之後又寫出來的文章,是明慧彙編的第二本《修心斷慾》,我接過之後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又放了起來,心想甚麼時候有時間再看吧。

近日裏偶然有一天拿起了這本書,看過了幾篇之後對我的觸動相當大,接下來又用了幾天時間把全書看完,覺的實在有必要把我這段去色慾之心的艱難歷程寫出來,一方面從我們的空間場之內把這個色慾之心從根子上清除、解體,使我永不再犯這樣的罪過。另一方面也警醒後來人從我的經歷中吸取教訓。

回憶起這段往事是很難啟齒的。因為參加工作晚,到了別人給我介紹對像我同意看的時候,我已經二十七歲了。記的第一次同事給我介紹對像的時候,我羞的滿臉通紅,連對方甚麼樣都沒看清楚。

由於自身條件還算比較好,心想總得找個自己滿意的,各方面條件相對比較好的,不能是碌碌無為的那種人吧。這樣一晃過了五年時間,也沒找到自己的意中人,也就進入了大齡青年的行列,但自己並沒有想急於嫁出去。在我工作的單位裏有一個同事,既沒權、也沒錢,但是有一定的學歷,對工作責任心很強,有工作經驗,又能吃苦。因為當時工作很緊張,有時我就幫他洗洗工作服。他有妻兒,我也沒往多處想,就是關係比較好,但是屬於同事之間那種正常的關係。有一天這位同事說要和我出去嘮嘮,我就很爽快的答應了,結果他就講了他和妻子長期性格不合,想要和他妻子分手的事,並說想要和我談對像,但讓我等他三年,原因是想讓他的孩子大一點,我流淚了,但是我答應了。

在此之前我從未想過找一個結過婚的男人,但是在一個單位太了解了,他既可以像兄長一樣關愛我,又可以像老師一樣指導我,這樣不也很好麼。就這樣,在現代社會人的變異觀念的影響下,我們交往了。以為他們夫妻之間感情不和,當然可以離婚。

在他之前別人給我介紹對像,對方從未碰過自己一個手指頭,見過一、兩面也就算了,因為那種傳統的男女授受不親的說法我還是認同的。可是對於這樣熟悉的人,自己又想嫁給他的人,防範之心也就沒有了,所以當他第一次握住我的手時,我心裏就想,我已經是他的人了。當我們第二次約會時,我身不由己的做了他的情人。幾個月之後他調到了我們同一單位的另一個部門。因為單位大,見一面也不容易,就像天各一方一樣。當時自己也是談婚論嫁的年齡,還是時不常的有一些人給自己介紹對像,但我心無別人了,實在推不掉的,見上一面兩面找個理由就推掉了。歲月不饒人,幾年過去了,我們在一起約會的時候我總是流淚,求他快點離婚,我們快些結婚,然後就在色慾之心的驅使下做著那種夫妻之間才應有的行為。過後總是覺的無顏面對父母,愧對祖先,那種羞恥心和負罪感常常覺的自己在人前抬不起頭來,就像做賊一樣心虛,但下一次約會的時候我們還會這樣,就這樣苟活於世上。

後來他的妻子不知怎麼知道了我倆的事情,就使這件事情更加難辦。他的眼中流的不是淚,而是滲的血。我的心裏、眼裏經常流淚,經常夜不能寐。由於我從小就很要強,工作上又不甘人後,所以在精神上,在身體上承受的壓力都相當大。我們已無法分開,也不知何時才能建立合法婚姻,真是苦不堪言。

我四十二歲那年,有一中年男子主動來找我,是我小時候的一個鄰居,他中年喪妻,很傾心於我,想和我組建家庭,並且各方面條件還可以。我見了他幾面,原因是我太想做母親了,太想要一個自己生的孩子了,但是最終我還是拒絕了,因為女子從一而終的思想佔據了我的整個頭腦。

讀著那句著名的詞: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我淚流滿面,泣不成聲,心中的愁苦與悲哀竟然與那個亡國的君主一樣。我無法解脫,身體每況愈下,原本一個很健康的身體,到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之前已是弱不禁風,一場感冒竟然要兩個月才好,我的戀人也得了心臟病。那個時候騎自行車時我就想,甚麼時候能讓汽車撞死我就好了,這樣就解脫了;有時也想過出家為尼,脫離紅塵;有時也想到我和我的戀人徇情而死,反正是活的沒有一點希望了,但是還沒下最後的決心了斷自己的生命。

一九九六年夏天,我迎來了生命的曙光,走進了大法修煉,但當時是抱著祛病健身這一目地的。

與此同時,舊勢力也對我下了毒手,因為我做了那種神認為最無恥的事,連人的道德標準都不夠了,根本就不配得宇宙大法,根本就不配當大法弟子,這麼神聖的稱號怎麼可以給這麼一個骯髒的人呢?所以在我們做了十四年的情人之後,終於有了同床共枕的機會,像一對真正的夫妻那樣在一起。只是保留了真正的夫妻到最後的那麼一點,準備留到正式結婚的那一天。

由於當時剛剛開始煉功,每天早晚各煉一個小時,工作也忙,也沒時間學法,根本算不上修煉人,所以行為上等同於道德下滑的常人一樣。每次我倆在一起時都會被那個極度膨脹的色慾之心驅使的神魂顛倒,不能自持,全然不知早已在地獄之中了。有時也覺的不對,但他總會安慰我:我們都是屬於對方的。想一想好像也有道理,社會上不講事實婚姻嗎?反正好多人都是這樣的。我就這樣像一個忠實的妻子一樣多年來把全部身心都給了他,無法自拔。我們當時的情況就像師父在《轉法輪》中講的那樣:“當然今天人類社會道德水準已經發生了變化,道德標準都扭曲了。”“有的人做壞事,你告訴他是在做壞事,他都不相信,他真的不相信自己是在做壞事;有些人他還用滑下來的道德水準衡量自己,認為自己比別人好,因為衡量的標準都發生了變化。”

同時,師父也開始管我了,畢竟我走進了法輪大法煉功場。我和我的戀人在一起住過不到十次,就沒有那樣的機會了,自此之後,他再也沒在我那兒過夜,但是白天的機會還是有的,只是很少。幾個月之後我開始學法,也就一天一個小時這樣的學著,修的極其緩慢。特別是色慾之心,極其強盛,我們在很少能夠相聚的日子裏做著那種本不該發生的事,還天真的想師父會原諒我,等學法明白過來的時候才知道真是對師父的大不敬,對大法犯罪。當時真的沒有想去掉那個色慾之心。但是師父沒有放棄我,我記的大約在一九九七年或者一九九八年左右,我和戀人在一起之後,剛剛還很興奮的我會突然間流淚,莫名其妙的流淚。因為當時已經學法一段時間了,就想是不是我做錯了?再到了後來,我們想擁抱的時候,我的手剛碰到他的衣服,突然間會被電一下,我有所警覺,但並沒有從色慾心中完全跳出來,只不過不那麼嚴重了,收斂了很多。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前,聽過師父講法錄音,但沒得到講法書,大概的只記的師父講過修煉人結婚要登記這樣的意思,但由於自己業力大,悟性差,沒有從根本上認識到色慾之心的危害和嚴重性,也沒有從根本上杜絕色慾之心與色慾行為。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鋪天蓋地的邪惡壓下來,簡直能使人窒息,由於自己情太重,怕心重,修煉根基打的不牢,那真是跌了一跤又一跤。儘管自己不精進,但是《轉法輪》已讀過多遍,大法在改變著自己,自己的身體通過煉功也有了改善,自己已經離不開大法了,所以能一次又一次從人中走出來證實大法。

師父看到了我修煉的心,所以我在學法中就把這些講法深刻的印在了我的腦海中,要求自己做個真修弟子。所以師父在二零零三年《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法解》之前好長一段時間(具體時間極不太清了),自己認為已經去掉了那個色慾之心。

但是由於自己在色慾和欲的方面犯下的罪,同時在邪惡逞兇時又走過彎路,儘管我又走正了,舊勢力還是不放過我,要把我置於死地,所以在二零零一年到二零零三年差不多兩年的時間裏,我的身體被迫害的很厲害,身體很瘦弱,就是那種病態的樣子。同時由於另外一個更大的漏沒有及時堵上,其實在此之前在夢中師父已經點化過我,我的身體從表面上看被病魔擊倒了,當時手裏都不敢提五斤重的東西,走上一二百米就要坐下來歇一歇,我身邊急需人照顧,而我們家確實抽不出一個人來。在這種情況下,我昔日的那位戀人來護理我,當時只是白天的,雖然我們之間好長好長時間都沒有那種事情了,好像兩年多的時間裏都沒有擁抱過一次,但是我想還是和他深談一次,把我們之間的事情做個了斷,雖然在此前兩年也談過。

我把我的想法和他說了。就是要按照大法的標準做一個真修者,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我講了很多,回想起我歷經的那麼多坎坷,我流了淚,動了情但已經不是那種男女之情了,我在向那個不該發生的情做最後的訣別,我知道這是真修弟子應過的死關,再難也得過,不再彷徨,不再猶豫。再過去以後的幾天裏,我煉靜功的時間逐漸加長,有一天達到兩小時零十分,在此之前我從來沒有過。過後我悟到是那件事情做對了,師父在鼓勵我,在加持我。

我從一個情慾、色慾心很重的人中跳了出來,從新感受到了堂堂正正做人的滋味。有時我會跪在師父法像面前熱淚長流,深切感受到師父那洪大的慈悲把我從地獄中撈起,使我獲得新生,走了過來,才知道那個色慾之心和不正常的男女之情就像一條毒蛇,它能把人咬的遍體鱗傷,就像一杯甜美的毒酒,可致人死命,它是人身上的枷鎖,鎖住了修煉人返本歸真。

曾經有比較了解我的常人中的知心女友對我說:“×姐,命運對你太不公平了。”然而我卻不那麼認為,那是宿世的恩怨所造成的,是我人生中的一個劫難,然而在大法修煉中師父幫我善解了。我是為大法而來的生命,真正能得法的才是我最大的幸運。跳出之後,才真正的領悟到了師父所講的“割捨非自己 都是迷中癡”(《洪吟二》〈去執〉)的真正含義。

在今後的路上,自己還要不斷的修去人的東西,我要用一顆最純淨的心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真正的溶於法中。

去年夏末時節,我地區有一名女同修被病魔的形式帶離了這個人世。她生前我曾去看過她數次。那是一個瘦小的女子,在勞教所兩年多都沒有被壓垮,都堂堂正正的闖了過來,可是卻被病魔折磨的痛苦不堪,最後離開了人世。好多同修都去看過她,了解她的同修一致認為她被舊勢力黑手爛鬼迫害的最大藉口就是她與離婚的前夫同居了。等她認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時已經晚了,我對她的離去感到惋惜。這裏不是如何指責這位同修,不是的。我的教訓也好,她的教訓也好。都是極其慘痛的,修煉是神聖的,也是極其嚴肅的,寫出來警醒自己,警醒後來人。

層次有限,不妥之處,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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