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三月九日】在中國連續不斷發生著天災人禍的今天,我希望以我的親身經歷,能使您改變對法輪功的誤解與偏見,喚醒您的智慧與良知、退出邪黨,平安度過災年。 我今年五十六歲,從小腿就殘了,從來不能盤腿坐著,後來又患了腎炎及嚴重的附體。第一個丈夫在我二十九歲那年早逝了,後來我又建立了新的家庭。可就從那時起,前夫的影子總是纏著我,與我形影不離。為此,我經常把剪子、菜刀放在枕頭下面辟邪,也曾多次找巫醫除邪,可是每次看完後只能維持兩個月;後來我又去了青岩寺花五百塊錢買了個居士證,以便經常上山拜佛;同時我還許願不再吃肉,只要能好病,吃多大苦都行。可是我還是擺脫不了它,有時還折磨得我時哭時笑,不能主宰自己。我多次對丈夫說,他來了你怎麼不打它呀?丈夫無奈的說,我也看不見哪。最後,我對生活完全失去了信心。 這時,有朋友向我介紹法輪功,我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抱著試試看的想法走進了修煉的行列。學法煉功兩個月後,折磨我十六、七年的附體去掉了,腿也能盤坐了,簡直像重生了一樣,我對大法的感激無法用語言來表達。 九九年“七•二零”邪惡中共的迫害開始後,一下子變的天昏地暗。常興派出所的警察和村幹部逼迫我交書、寫保證,放棄修煉。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去北京上訪,被非法劫持到北鎮看守所,半個月後家人花了近一千元人情費,同時,派出所又勒索了一千元,才放我回家。到家後,派出所的楊春鵬多次帶人到我家非法搜查,並威脅恐嚇我:要離開家必須通知他,否則就送我到拘留所。還用各種手段強迫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給我的經濟造成損失,精神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同時造成眾多親人的不理解。 二零零三年,二十六歲的大兒子結婚剛剛十個月,便因車禍意外離世。當時為給他操辦婚事我欠了五萬塊錢外債,誰料想人財兩空!在如此慘烈的打擊面前,我堅持以“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忍著心痛,把微笑帶給他人。 我深知,是法輪大法再一次給了我從新生活下去的勇氣和信心,再一次撐起了我那幾近破碎的家。 “絕處逢生”對於一個平常人,只是一個詞彙;對我而言,卻是一生中刻骨銘心的經歷,詮釋了生命的意義和生命的可貴,而這一切都是源於我修煉法輪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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