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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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法和修煉的體會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三月八日】我是一九九八年十月十六日一個偶然的機會喜得大法的。記得那天晚上吃過晚飯收拾完畢後,我就去隔壁的嬸子家串門。一進門,看見有好幾個人在那看書學習,而且都顯得那麼和氣、那麼祥和。

等我坐下來,她們就給我介紹法輪功的好處,勸我也修煉,說過了這個村可沒有這個店了。我一聽,冥冥之中好像我找到了甚麼,當時我就答應了,心裏想我一定要學,一定要修。第二天晚上我就請了一本《轉法輪》,自那以後,我就走上了修煉的路。

在以後的日子裏,我每天早早的起床,睡懶覺的習慣也改了,煉完功後,把早飯做好,屋裏也收拾的乾乾淨淨的。一天下來,生活非常有規律。把常人的活兒幹完以後,到了晚上剩餘一點時間,就和同修們在一起學法、修煉,我們互相切磋,提高心性;遇到矛盾,就按照師父的教誨去做,「向內找」,不找別人的過錯,去做一個好人,超常的人。

在別人對自己不公時,總能想起師父的話,不與別人一般見識,向內找,找自己的原因,看自己是不是那裏做錯了。每一件事和說每一句話都要想想師父是怎麼講的,我做這件事對不對呀,時時的嚴格要求自己。就這樣,沐浴在大法中,在師父的呵護下,洗淨了我的心靈,往日生活中的煩惱和常人中不好的各種執著心也一掃而光;修煉大法後,我以前的頭痛病也全好了,整天總是樂呵呵的;明白了人為甚麼來在世上。以前一切的不解,修煉大法後使我都明白了。

我慶幸我得到了這麼好的功法,在這一生遇到了這麼偉大的師父傳法度人,不知道這是幾時修來的福啊!多麼幸運啊!

一、是師父保護了我的孩子

記得在二零零四年五月份,我被迫流離失所的第二年,我開了個理髮店來掙點錢謀生。沒想到剛開門,我的孩子就被車撞了。那天我丈夫帶著孩子去縣城買書和作業本,買完準備回家,丈夫在過馬路的時候,把孩子丟在馬路那邊了,他自己過去了。當他回過頭一看孩子還在那兒,就喊孩子趕快過來;孩子也沒有注意有車,只顧著跑,可當孩子跑到馬路中間時,一輛出租車飛馳而來,一下子把孩子撞出好幾米遠,摔在地上,當時不省人事。我丈夫趕快抱起來送進醫院搶救,經過拍片和各方面檢查,只是腿擦破了皮,別的都沒甚麼大礙。

我知道這一切都是師父保護了我的孩子,要不然摔得那麼厲害,我丈夫說車都碰了一個坑,那要擱常人,恐怕早就沒命了,可我孩子只是被撞暈了和受了一點皮外傷,其他都沒甚麼事。

住了三四天我們就要求回家了,當時醫生和住同一個病房的人都建議我們給孩子做個全面檢查,都被我們拒絕了。我對他們說:我們是修煉法輪功的,法輪功的師父是教人做好人的,所以我們不給別人多添麻煩,也不讓車主多花費一分錢,孩子已經好了,回家就沒事了。

在場的人都說:沒見過這麼好的人。車主也高興的說:真是碰到好人了。我告訴他們:這要感謝師父和法輪功,是師父和法輪功讓我們做好人的。

二、說者無心,聽者有心

有一次,我在理髮店裏聽到一件事,事雖不大,可它使我想起了師父講的「失與得」的關係。

那天店裏來了好幾個顧客,由於我當時很忙,所以他們就坐在那裏一邊等一邊說話,說著說著就說到頭髮的事了。其中有個女的說:我的頭髮又多又長,那次收頭髮的來了,想把頭髮賣掉,就和他講價錢,最後收頭髮的答應出一百元錢,多了不要,沒辦法只好答應賣給他。剪完頭髮後一照鏡子,說,你怎麼給我剪那麼短呢,不行,一百元我不賣了,你得再給我添十塊錢,不然我不賣了。收頭髮的沒辦法,只好給她加了十塊錢。生意做成了,賣了一百一十塊錢。可是一會兒孩子被狗咬了,趕緊帶著孩子去看醫生,正好花完一百一十塊錢,一點沒剩。她還說:早知道是這樣,不如不賣頭發了,孩子也不會被狗咬。

我當時一聽,使我想起師父講的失與得的關係。我想如果不多訛人家十塊錢,不沾那點便宜的話,也許她的孩子不會被狗咬,所以千萬別貪小便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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