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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王立秋等五位法輪功學員仍在遭迫害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十三日,五位法輪功學員--吉林市趙英傑、趙國興、王立秋、樺甸市法輪功學員劉玉和、穆春紅在吉林市船營區被綁架,均遭酷刑。二零零七年七月十日,吉林省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法院對五名法輪功學員趙國興、劉玉和、趙英傑、穆春紅、王立秋進行了非法審判。至今,五人被非法關押十個半月了。目前法輪功學員王立秋、穆春紅被關押在吉林省女子(黑嘴子)監獄,趙英傑(因肺結核病嚴重)被送到公安醫院即吉林省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迫害,趙國興被關押在公主嶺監獄迫害,劉玉和被關押在吉林第二監獄迫害。家人多方營救,仍無結果。

一、法輪功學員穆春紅、王立秋、趙英傑、趙國興、劉玉和被非法判刑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穆春紅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在馬路上被吉林市國保支隊惡警公開綁架,王立秋於第二天(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在穆春紅母親的要求下出門尋找,被吉林市國保支隊蹲坑惡警綁架到吉林市公安局警犬基地施以酷刑,被強行灌七瓶辣根(芥末油)及鐵槓子壓腿等折磨,心臟病發作。這種情況下,被邪惡的幫兇吉林市看守所非法收下,在經歷了昌邑分局惡警郭銳編造罪證的所謂非法偵察階段(證據不足又繼續補充),吉林市船營區檢察院高鳴在明知是暴力取證(偽證)的情況下,違背最基本的職業道德,對趙國興等五人提起公訴,吉林市船營法院付立傑、胡春煒等工作人員共同“配合”,將無辜的好人非法判刑,吉林市檢察院、法院也在家人講清情況的前提下,無視基本事實,將好人送進監獄。

因無罪依法上訴到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中級法院刑二廳副廳長陳宇在接待家人要人時,敷衍塞責,一邊表示同情家人,可以判緩為由,一邊卻不通知家人判決結果,並將責任推給船營法院;家人去船營法院找付立傑問情況,得知中級法院維持原判,馬上要去看守所看望親人,尋求下一步解決問題的辦法。結果哪知吉林市看守所做賊心虛,接到吉林市中級法院非法判決後,(大約十一月十四日)馬上將王立秋、穆春紅等人非法送到監獄迫害。

二、法輪功學員王立秋家人不懈的曲折營救 仍無結果

在十一月十五日得知王立秋、穆春紅被送往吉林省(長春黑嘴子)女子監獄後,一個多月時間王立秋的家人不顧路途遙遠,先後五次往返吉林、長春之間去看望親人,並多次打電話與監獄溝通,希望能讓對方了解王立秋被迫害的真實情況,不要繼續迫害,要求放人,這一合理要求卻沒有得到理解和回應,相反得到的是威脅、恐嚇,不講法律、毫無人性的對待。

家人第一次去看望王立秋、穆春紅時,監獄接待室以穆的母親煉功為名不讓接見,王立秋家人見到久別的親人,七十七歲的老父親、七十四歲的老母親流淚不止,看著女兒瘦弱的身體,得知女兒在監獄又遭到抻床迫害時,老母親的心都要碎了。但是看到女兒堅強的告訴家人要申訴到底的決心,家人心裏很是安慰,這是做人最基本的底線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被壓力、暴力所嚇倒,最起碼得做個有良心的人吧。

第二次家人去看王立秋,教育科科長曹紅出面見家人時以“王立秋不轉化”為由不讓見,老母親因為聽到自己的女兒在裏面被上抻床(就是非常殘酷的用手銬腳鐐、繩索將人手腳吊起,身子懸空,人很難以承受,能使人各個關節及脊椎脫臼,嚴重的能導致人癱瘓或死亡)酷刑折磨,五內俱焚,心急如火,只想看一看自己的孩子。這本是合理合法的,卻遭到無理拒絕。曹紅根本不理會這位母親的痛苦,故意裝聾作啞,蠻橫的強調不“轉化”就不讓見。家人說她是好人,往哪轉啊,結果曹紅轉身就走,拒絕正常溝通,隔著玻璃牆,讓人乾著急沒辦法(有人告訴王立秋沒有被褥,讓家人拿被,家人很不理解,為甚麼這麼長時間,包括上次來,都不能告訴沒被的事,連這最基本的生活需要都滿足不了,還口口聲聲說說服教育,怎麼讓人相信哪!),趕緊去到監獄辦公大樓找監獄長賈秉新,一樓工作人員侯嚴(音)說不在,找獄政科,說當天上邊來人都不在,時間已是中午,年近八旬的老父老母擔心著女兒,卻只好和家人離開長春回家。接下來二次也是沒有結果。

回家後,老人惦著孩子上抻床的事,給監獄打電話,教育監區(0431-85375089)接電話的是張女士,她給找倪笑虹(負責此事的監區長)接電話,家人問王立秋的情況,身體如何,生活起居情況,她說都挺好,但是“不轉化”,並提到王立秋,說原來身體有很多病,通過煉功好了的事實,家人表示確實是這樣的,煉功確實受益了。倪就否認這個基本事實,不讓說。

家人問到監獄怎麼對待王立秋呀,有沒有體罰、不讓睡覺或虐待,倪說沒有,就是說服教育,家人說如果那樣(體罰、不讓睡覺或虐待)那可犯法呀!倪說她們從不那樣!家人問王立秋的申訴你們給送哪去了?她不方便過問,我們家人去問問申訴情況有甚麼進展。倪推說管王立秋的董管教不在,家人說那請你給找找董管教,倪說她很忙,不好找,家人委託倪給問一下此事。

家人向倪解釋說王立秋沒犯法,是被冤枉的,她只是去找個人,沒有任何犯罪行為,在吉林市期間被吉林市國保支隊惡警暴力取證的事,我們要給王立秋繼續申訴,放她回家。倪非常邪惡,說王立秋的思想就夠判了,並且詆毀法輪功創始人。家人制止說,你別聽別人說,你、我都不是當事人。家人解釋說關於法輪功是否犯法的問題,我給你推薦個人兒,你可以找他諮詢一下,別看你管這事,你還不如人家明白。就是吉林市船營區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高鳴。他是學法律的,研究生畢業,當初我們不特別明白,問他法輪功到底犯了甚麼法?他給翻了半天書,最後說,九九年九月十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處理邪教問題的有關規定”,根本沒提法輪功,而我們都知道按中國現行法律,只有人大有權力定誰是邪教,是公安部的文件裏提到了法輪功,但公安部沒有這個權力,包括後來的甚麼司法解釋、又三百條的,(違反憲法的)都是假法律。你們在執行假法律,那個高鳴明知道這個事,包括暴力取證的事,仍然對這幾個提起公訴,是沒辦法。我們家人後來問他,為甚麼明知國保支隊暴力取證的事還在法庭上念偽證?高說他們寫了,我就得念!這個事得跟你們說,讓你們知道(別執法犯法)。

家人提出要見王立秋的事,並要帶律師去,倪說不行,家人問誰定的不行,你說的?還是誰說的?因為甚麼?你有甚麼問題也可以諮詢律師,倪馬上改口又說,得請示。家人說那你請示吧。老母親問倪給王立秋上抻床的事,倪矢口抵賴,非常激動,根本不讓老人說話。問王立秋住幾樓,倪很敏感地說,我看你們有別的目的!家人說王立秋身體不好,怕潮。倪說我們這條件相當好,可能比你們家裏都好!家人說那可沒人願進去!一再問王立秋住幾樓,倪就是不說,非常緊張。後來家人說,有這麼幾個事,一個是我們要見人,不放心,再一個王立秋申訴的事,還有上抻床的事,我們要帶律師過去,你趕緊給問。倪大聲把電話摔了。

十二月十八日,王立秋近八旬的老父老母帶家人一起到監獄看望王立秋(要人)。在接待室裏,家人受到威脅恐嚇,去監獄長辦公室解決問題,得到的是推諉,最後到教育科長那裏被欺騙和威脅。

在接待室登記等待了半個多小時,沒等來王立秋,卻等來了一個姓楊的年輕管教,說王立秋不“轉化”,不讓家人見,可以把東西帶進去。家人問你們這不是規定剛來的可以每月見兩次嗎?我們都來四、五次了,才讓見一次?楊說,法輪功不“轉化”,不讓見。家人說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怎麼法輪功就不平等了呢?另外王立秋早已申訴的事,我們得過問一下,你們給送哪去了,我們要知道結果,王立秋沒犯法,我們要申訴把她放出去。你們在裏邊怎麼對她,打她可不行,聽說你們給上抻床了,那是犯法的。年輕的小管教一時說不上來,轉身就走,家人在後面追,結果她鑽進一個門,走了。家人正著急,負責門口檢查東西的人喊上了:幹甚麼呀,不能進去!家人解釋,並沒進去。

那個人不依不饒,這是啥地方啊,能隨便進嗎?態度非常不好。家人對他說,就是進去了,有甚麼大不了的,我們工作、納稅,養活你們這幫人,你態度好點!後來這人不吱聲了。家人又問另一個工作人員,這怎麼辦呢?那個管教不管就走了,找誰呀?那人不管,說跟這沒關係。家人說,王立秋沒犯法,我們要申訴,王立秋在吉林被國保支隊的灌了七瓶辣根,我們要申訴;現在她在你們這被上抻床,我們也要申訴。這時接待室的工作人員拿著登記本出來說,不就一個人登記了嗎?別人跟著“叫喚”啥呀?你們這裏有法輪功,不能見。別在這影響我們辦公,要不打電話讓派出所來。

家人說,這跟誰登記有甚麼關係,你們這給王立秋上抻床,那不行,那是犯法。你找(派出所)去唄,正好把老爺子(指王立秋父親)接走。那人一看,沒辦法,說那你們去辦公樓找去,我們管不了。

沒辦法,家人只好攙扶老人坐車去辦公樓。剛好工作人員沒在,家人抄起電話就撥賈秉新電話,其實不知道號碼,是推測出來的,結果跟賈通電話,提到一個朋友,說有事要求接見,賈就答應了。工作人員侯嚴(音)非常不樂意,不讓家人進去,說裏邊(賈辦公室)有人。還說不應該私自打電話,應該用自己的手機打通,領導讓上去後,賈再通知他放行。後來又說實話,如果用手機打,賈是不會接的。

到308室見到監獄長賈秉新,五十多歲的賈還像當年一樣很儒雅的樣子,並不發福。說起共同的朋友和以前見面的事,那時賈在吉林監獄任副監獄長。賈的記憶力非常好,馬上說:你是不是被勞教過,意思朋友說過這個事。還問你家還誰煉(法輪功),家人迴避未正面回答,賈自問自答,你母親和你煉(法輪功)。接著說起王立秋的事,強調王立秋沒有任何犯罪行為的事實,並提到根據現行法律,煉法輪功不犯法,但賈很明顯的表現出不耐煩的樣子。家人告訴賈,監獄的工作人員態度不好,並提出要求見王立秋,賈說有規定不能讓見。家人問哪兒規定的?賈笑著說,你還把我難住了,我問問。抄起電話打到監區,問王立秋的情況。聽完後,賈表示是監區的規定。家人說,家裏老人都七十多歲了,走路不方便,就讓見見吧,就你一句話的事,那是很容易的。賈表示,別的事都行,這個事(涉及到法輪功的事)不行。家人提到王立秋要申訴的事想要過問一下,再有王立秋在裏邊被上抻床的事,賈表示不能,並不太解釋,說讓獄政科或教育科給解釋一下。無奈,家人臨走時對賈說:王立秋有啥事還得找你啊,我就認識你呀。

家人到樓下等了半天,教育科長曹紅來見家人,並要求只跟一個人談,家人不同意,才去了兩個人。曹表示要家人信任她,配合她,家人提到煉法輪功不犯法的法律規定。勸告她按法律辦事,別被矇騙。幾句話沒說完,曹就說,就是你被勞教過吧,我不知道你在裏邊是不是寫“保證書”了,但是你這個態度,我可以明確告訴你,就是王立秋讓見,你也不能見。家人提到王立秋被上抻床的事,曹矢口否認,說沒有,家人問王立秋住幾樓(外界都知道吉林女子監獄三樓是專門迫害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上抻床等酷刑的地方)。曹堅決不說,並說,你被勞教過,你知道,我們這就“說服教育”,在勞教所不決裂的,到這就“轉化”了。王立秋甚麼時候“轉化”,甚麼時候讓見。

家人說,對,我被勞教過,我在裏邊被電棍電,綁死人床,所以我知道你們會怎麼對待王立秋,在勞教所不“轉化”的到你們這被“轉化”了,所以說你們這兒最壞。曹表示跟家人無法溝通。轉向王立秋的兒子說,以後你們也能見到你媽,看我們怎麼對她,她會跟你說的。家人說我們現在就知道她上抻床了。如果有一天法輪功平反了,你怎麼辦啊?曹說,我承擔責任!家人說你能承擔得起嗎?曹表面平和的威脅說,你被勞教過,你知道國家現在的規定。家人說監獄是輪著蹲的,你知道不?曹說你的意思我得蹲監獄啊?!很不在乎的樣子。

家人提到王立秋要求申訴的事,問轉到哪裏了,曹一會兒說她沒收到王立秋的申訴,收到一定會給轉的;一會兒又說王立秋放棄申訴的權利了。然後就轉移話題。家人說要帶律師來,她不正面回答。說了半天沒有結果。出來後,老母親向曹提出要見女兒。曹極其偽善的表示監獄不會虐待在押人員,用人格擔保說沒事,老母親幾乎就相信了。家人說,不是這樣,你們就是給上抻床了。老母親又轉向曹,曹又信誓旦旦的說,不會有這樣的事,老母親又有些相信了,家人又說,不是這樣的。老人被弄糊塗了。老人家哪裏知道,這是中共矇騙百姓的一貫伎倆,他們當面裝人,背後做鬼,道貌岸然,實際上盡幹泯滅人性的勾當。

善良的老人竟想去相信她(本來她看起來年輕漂亮),甚至懷疑自己女兒親口說的話。因為用正常人的思維是衡量不了他們的,因為他們的靈魂早已扭曲了。年輕輕的卻被這個邪黨害成這樣,真是可悲呀!王立秋的老父親一再要求曹允許見面,說我們來一次不容易,花了四五百塊錢包的車,並說我女兒甚麼也沒幹啊,再說不是幹不幹的事,煉法輪功就是不犯法。最後,曹紅以工作忙,還沒吃飯為理由要走,把王的老父老母攙扶著送到台階下面,送上車,沒辦法,家人只好走了。

回家之後,家裏人心情很不好。王立秋的老父親幾次給監獄教育監區打電話,讓他們放人,老母親也說,王立秋煉功受益了,讓她“轉化”那是不可能的。老人了解自己的孩子,心裏擔心倔強的女兒在暴力“轉化”下會出甚麼事,那孩子就是死也不會“轉化”的,這麼下去出了人命可怎麼辦?對現在的監獄來說死個煉法輪功的算啥呀,但讓白髮蒼蒼的老人如何承受啊!哪個孩子不是父母的心頭肉啊,都是不可缺少的啊!自己的孩子都這樣了,善良的老人還在擔心著父母雙亡的趙英傑的狀況,知道她被惡警毀容,還得了重病,在公安醫院遭受迫害,真想把她接出來到自己家調養。可是連見都不讓見哪,這一切真讓人心痛!

從王立秋被綁架到現在,已經十個多月的時間。趙國興、王立秋、穆春紅、劉玉和等的家人也四處奔波,向所有涉及到的吉林市公、檢、法部門包括吉林省女子監獄講述著事實真相,要把家人解救出來,但是這些公檢法的工作人員,深知共產黨幾十年整人的內幕,在共產邪黨淫威下,在明知事實真相的情況下,沒有了(也不敢有)最起碼的人性的底線,更沒有職業道德,沒有人敢公開說一句公道話,或是為了明哲保身;或被利益和權勢所脅迫;或是昧著良心追名逐利。都在推波助瀾迫害法輪功學員,但是不管是甚麼藉口,都是在泯滅自己的良知,幹的都是傷天害理的事,其實真正害的是自己,“善惡有報”乃天理,不久的將來必將被追究,承擔難以承受而又必須承受的一切罪責。正如有些清醒的律師所言(同時也是在推托自己責任):法輪功是沒犯法,但公、檢、法都在明知故犯(執法犯法),你讓我們律師仗義執言,憑個人力量我們怎麼辦啊?其實說到底還是不願意承擔自己在道義上的責任,做人的準則不能因為環境的改變而改變,古人云:捨生而取義。

做一個有良知的人是無條件的。再次奉勸所有參與迫害的人,快快警醒,不要再助紂為虐,害己害人。利用你們有利的條件,善待及幫助這些受冤的好人,給自己及家人贖回未來。

參與迫害王立秋的惡警郭銳曾在王立秋被抓三個月時,對家人說,我以為你們早就能接受這樣(王立秋被迫害)的事實了。那是他一廂情願的想法,太多的中國人在迫害面前屈服了,但不都是這樣。王立秋的老父老母就是不能承認女兒被無辜迫害的事實,就是想把女兒營救出來,這種迫害一天不結束,就一天不停止去營救女兒!因為好人不應該被迫害,像江澤民這樣迫害好人的元兇才應該被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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