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吉林省吉林市法輪功女學員趙英傑身體被迫害的非常嚴重,兩隻手背被手銬刮的沒有了皮,慘不忍睹,現在吉林省女子監獄肺部感染極其嚴重,生命垂危,情況危急。 趙英傑,女,三十四歲,未婚,在遭刑訊逼供期間,被惡警灌了五瓶芥末油,嘴、臉嚴重受損,還遭到辦案人用一個帶有釘子的木棍捅其陰部。被非法判刑後,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長春黑嘴子女子監獄),因身體被迫害嚴重,監獄拒收。吉林市惡黨人員又將她劫持到長春公安醫院繼續迫害,後強行送入到黑嘴子女子監獄。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在吉林市船營區向陽市場附近,被吉林市向陽派出所及吉林市國保大隊惡警綁架,被劫持到吉林市越山路警犬訓練基地進行刑訊逼供。一起被劫持迫害的還有法輪功學員穆春紅、王立秋、趙國興、劉玉和。邪黨惡警各種卑鄙的迫害手段導致五名法輪功學員的身心都遭受到嚴重摧殘,趙英傑種種酷刑折磨導致趙英傑很長時間半身不能動。 趙英傑家住吉林市船營區北山南區2-2-34號。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惡黨迫害開始後,趙英傑到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吉林省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二大隊遭受迫害。嚴重的精神迫害使趙英傑陷於一種近於自閉的狀態,後來在周圍同修及親人的幫助下才恢復過來。 趙英傑這次被綁架迫害五個月後,於二零零七年七月十日遭吉林市船營區惡黨法院非法開庭。在法庭上,趙英傑、穆春紅、趙國興等五名法輪功學員揭露辦案機關執法犯法,對其進行酷刑折磨,至今身上、小腿等處還留有疤痕,並存有物證(趙國興被刑訊逼供時的血衣,在看守所艱苦的情況下保存了近五個月,但在剛剛開庭時被法院惡警強行奪走)。當趙英傑提出在非法審訊過程中曾被辦案人用木棍捅其陰部,遭到酷刑折磨,並露出腿傷,惡黨法官胡春煒不讓她繼續說。 在諸多事實面前,中共檢察院高鳴竟矢口否認吉林市公安機關對趙英傑等人刑訊逼供一事;船營惡黨法院在完全違反法律的情況下,按照綁匪的意見,將趙英傑等五名受害人非法定罪,其中趙英傑被非法判刑六年。 正告參與迫害的所有惡警、惡人立即停止迫害,棄惡從善,立即無條件釋放法輪功學員趙英傑。迫害好人罪大惡極,天理不容。 吉林省司法廳地址:新發路46號郵編:130051辦公室:0431-27502172750219 吉林省監獄管理局:0431-2750068 吉林省監獄管理局紀檢委:0431-27500610431-2750057 吉林省監獄管理局監政處:0431-2750062 吉林省司法廳勞教局地址:新發路46號郵編:130051辦公室:0431-2795608政治處:0431-2799473管理處:0431-2799874 吉林省檢察院地址:景陽大路23號郵編:130000總機:0431-7668118總值班室:0431-7615769秘書科:0431-7615764 吉林省女子監獄: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黑嘴子女子監獄1048信箱郵編130000 徐廣生(監獄長):0431-5375001;宅272519913704362518 副監獄長高明雅537500313604425882 副監獄長王傑5375002宅284214813504482003 副監獄長武則雲5375003宅869403013604449573 軍紀委書記趙希5375000宅790869913604362560辦公室5375038 武澤雲(改造副監獄長):0431-5375004; 唐亞娟(刑法執行科副科長)):0431-5375010; 厲劍(獄政科副科長)):0431-5375007; 王景華(監獄辦公室主任):0431-5375038; 接見室:0431-5375036; 一監區:0431-5375020; 二監區:0431-5375021; 三監區:0431-5375022; 四監區:0431-5375023; 五監區:0431-5375024; 六監區(迫害法輪功學員最為嚴重):0431-5375031; 七監區:0431-5375026; 八監區:0431-5375027; 九監區:0431-5375028。 教育監區相關人員:教育監區監區長:曹洪 教育監區副監區長:趙冬霞 教育監區一小隊管教:鄧永輝 教育監區二小隊管教:倪笑虹還有楊唏、劉袢堙、呂幹事、張婷婷、董管教 教育監區電話:0431─85375089 吉林省委地址:人民大街47號郵編:130051總機:0431-8927512 秘書處:0431-8927596幹部處: 0431-8926962組織部:0431-8927876宣傳處:0431-8925448 吉林省紀檢委地址:人民大街55號郵編:130022值班室:0431-2708038 吉林省監察廳地址:人民大街57號郵編:130022辦公室:0431-2766216 舉報中心:0431-2766212 吉林省政府地址:新發路11號郵編:130051總機:0431-8919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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